
第 1 頁 考(研)108-018
共 3 頁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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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選擇題(共二大題,占50 分)
說明:本部分共有二題,請依各題指示作答,答案必須寫在「答案卷」上。第一題限作答
於答案卷「正面」,第二題限作答於答案卷「背面」。作答使用筆尖較粗之黑色墨
水的筆書寫,且不得使用鉛筆。若因字跡潦草、未標示題號、標錯題號等原因,致
評閱人員無法清楚辨識,其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一、
隨著社會轉型及群眾權利意識提高,1980 年代英國出現了「鄰避效應」一詞,即「不
要在我家後院」(Not In My Back Yard, NIMBY),意指居民反對將造成污染或危害健康的
設施興建於自己的社區。
「鄰避效應」已是國際普遍現象,也是世界各國的共同挑戰。以香港為例,1990 年代
香港衞生署在九龍灣旁興建綜合治療中心,並引入愛滋病治療服務。當時九龍灣區居民誤
以為愛滋病會傳染而充滿恐懼,加上不清楚規劃的過程,擔心治療中心威脅社區環境,因
此激烈反對,之後爭議多年。
臺灣過去也有因興建公共設施而引發社會運動的案例,包括鄰避效應較大的嫌惡設施,
如核電廠、焚化爐、垃圾處理廠、變電所、基地台、靈骨塔等,也包括鄰避效應較小的設
施,如老人安養中心、特教學校、社會住宅、中途之家等。
鄰避設施所以遭到民眾抗拒,是因其提供的機能及利益由社會全體共享,但風險與負
面作用卻由在地居民承擔。一般而言,影響民眾對於鄰避設施接受與否的因素,包括設施
造成的危害與影響、設置決策程序、設置者被信任度、設施需求度、經濟補償條件、公民
社會意識等。有人主張鄰避設施的規劃或興建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環境教育的機會,主辦
機關必須重視「過程的公開」,設法讓社區民眾瞭解規劃過程、興建的必要性、功能、限
制,及對社區各層面的影響,使民眾得以判斷是否接受鄰避設施。也有人提出,鄰避設施
經常被設置在偏鄉或弱勢族群的社區,因此在公共決策過程及規劃興建嫌惡設施時,必須
優先關注在地居民的權益,避免「以鄰為壑」,以兼顧社會的發展與公平。
閱讀文章後,分項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一):依據上文,民眾認為鄰避設施有違社會公平性的原因為何?文長限 60 字以內
(至多 3行)。(占 4分)
問題(二):如果政府或業者將在你家附近設置「流浪動物之家」,你贊成或反對?請說
明你的立場和理由。文長限 400 字以內(至多 19 行)。(占 21 分)
本試題為研究測試 111 年大學入學考試之用,仍需經評估與調整,尚非為大考中心正式考試之確定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