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課程內容省思——聚焦「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實施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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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的課程內容之省思

The Reflection on Curriculums of  General Art Eduation in Elementary and Junior High Schools


呂燕卿教授

國立新竹師範學院美勞教育系


摘 要

本文因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實施,探討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之課程內容。首先,描述影響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課程內容之改革背景;其次,說明教育部發展課程綱要三階段對藝術師資培育課程之影響;第三,補充說明本領域課程綱要之發展歷程;第四,以國立新竹師範學院課程架構為例,指出一般藝術師資培育單位之課程內容變化比例;最後提出省思與結語:(一)宜釐清各藝術師資培育單位其師資培育的目的與目標;(二)建構課程與教學系統機制;(三)課程內容宜兼顧藝術、生活、人文、科技的均衡性;(四)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的課程內容,應與具有中小學實際教學所需之實務技能相搭配,其師資亦同,應具有教學實務經驗者;(五)增加轉換能力為教學技術之課程活動內容;(六)各藝術師資培育單位應互相支援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的教學、進修、研究的課程內容與機制。




關鍵詞: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課程內容

Key wordsgeneral arteducation , teacher education, curriculum

前言

廿一世紀的台灣,其變遷趨勢充滿了挑戰與競爭,也充滿了機會與希望。民國90年底,台灣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邁入全球化時代,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國際關係更加密切,台灣人民對於自主性和自我尊嚴的要求提高,多元化與民主化更是不可抵擋的潮流。

教育國之本,師道尤尊崇。教育是國家發展的重要關鍵,國民教育乃立國之本,課程內容是實現國民教育目標的指引。社會變遷、全球化趨勢與教育改革之間,本具有互動的關係;這幾年來教育改革計畫來勢洶湧、勢在必行,不僅衝擊師範教育傳統運作機制,更伴隨著對課程省思的浪潮。

「師資培育法」於民國8727日公佈實施以後,新的「師資多元化」政策,牽動了傳統師範教育運作模式。目前全國十二所師範院校(三所師範大學、九所師範學院)積極各展學校體制發展之特色,強調自謀改革方向,連帶在系所的設置、課程內容等等,均已重新檢討規劃。大體而言,師範教育課程改革朝著三大軸線前進,一為專業化的提升,二為公平性的維護,三為謀求共同合作之原則,以創造均贏局面。

本文因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實施,探討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之課程內容。首先,描述影響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課程內容之改革背景;其次,說明教育部發展課程綱要三階段對藝術師資培育課程之影響;第三,補充說明本領域課程綱要之發展歷程;第四,以國立新竹師範學院課程架構為例,指出一般藝術師資培育單位之課程內容變化比例;最後提出省思與結語。


壹、影響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課程內容之改革背景

  1. 教育改革總諮詢報告書

民國83410日,民間教改團體大遊行,表達教育現況極度的不滿和改革的決心,組成「四一0教育改造聯盟」,督促政府進行教育改革,促使教育部在當年6月召開第7次全國教育會議,其後行政院同意設置由教育部長提出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於民國8512月完成階段性任務,提出「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其中建議改進的事項,包括:修正教育法令與檢討教育行政體制、改革中小學教育、普及幼稚教育、改進師資培育、促進技職教育的多元化與精緻化、改革高等教育、建立終身學習社會、重視特殊教育、暢通升學管道、重視原住民教育、學生輔導、教育經費與教育研究等項目,發交教育部研議成為具體政策並執行(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民85)。其中有關國民教育的部分,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教育鬆綁:解除對教育的不當管制

  1. 教育行政體制的調整:如制定學校教育法。

  2. 社會觀念的鬆綁:如教師與校長觀念的鬆綁。

(二)發展適性適才的教育:帶好每一位學生

  1. 徹底改革課程:如成立課程發展常設機構、持續進行基礎性研究、建立學科能力指標、教育發展指標、進行國際比較、統整科目(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七大學習領域)、減少智育教學時數增加活動課程、培養學生追求新知的興趣與能力等。

  2. 縮小學校規模,落實小班教學。

  3. 建立補救教學系統。

  4. 提升教育品質:如建立校長遴選制、教師聘任制、提供教師更多元的進修管道、落實教學評鑑。


  1. 師資培育法、教師法、藝術教育法案之制定與修訂

教育部根據「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之建議改進事項,積極研修各項教育法案,以奠立教育改革之法源與實施方案之準則。其中,以師資培育法(民86年修正公佈)、教師法(民84年公佈)、藝術教育法(民89年修正公佈)直接影響藝術教育師資培育之課程改革。

藝術教育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藝術教育以培養藝術人才,充實國民精神生活,提升文化水準為目的」。第二條:「藝術教育的類別如下:一、表現藝術教育;二、視覺藝術教育;三、音像藝術教育;四、藝術行政教育;五、其他有關之藝術教育。」第四條:「藝術教育之實施分為:一、學校專業藝術教育;二、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三、社會藝術教育」。

根據第三章學校一般藝術教育,第十二條:「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以培養學生藝術智能,提升藝術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並啟發藝術潛能為目標」等,上述法源做為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及實施原則之法源依據,如本領域之主要學習內涵包括: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習,陶冶學生藝文的興趣與嗜好,俾能積極參與藝文活動,以提升其感受力、想像力、創造力等藝術能力與素養(教育部,民87a),故影響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之課程內容。


  1. 教育改革行動方案之訂定與推展

教育部為具體執行教育改革總諮詢報告書之建議改進事項,訂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教育部,民87b),該方案目標在建構現代化的完整教育體制,執行期從民國877月起至民國9212月,需完成執行經費預算一千五百七十餘億,是教育改革中最大的工程。

該方案推展,其中「健全國民教育」、「健全師資培育與教師進修制度」、「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革新課程與教材」、「健全師資培育機構組織與功能」等,均對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之課程內容有密切關係,並促使日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研訂與發展。


貳、教育部發展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三階段

教育部為凝聚全國人民對教育改革的共識與努力,創造學校教育的新境界,以三階段任務發展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各階段時程與任務如下(教育部,民91):

  1. 第一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專案發展小組(民國864月至879月)

      1. 研訂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與修訂的共同原則。

      2. 探討國民中小學課程共同性的基本架構。

      3. 研訂國民中小學課程應有的學習領域、授課時數比例等課程結構。

      4. 完成「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總綱。

教育部於民國87930日公佈「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此一綱要明示:跨世紀的九年一貫課程改革之基本理念,應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因此,應具有下列五方面的課程內涵,其亦影響師資培育的課程內涵。

    1. 人本情懷方面:包含了解自我、尊重與欣賞他人及不同文化等。

    2. 統整能力方面:包含理性與感性之調和、知與行之合一、人文與科技之整合等。

    3. 民主素養方面:包含自我表達、獨立思考、與人溝通、包容異己、團隊合作、社會服務、負責守法等。

    4. 鄉土與國際意識方面:包含鄉土情、愛國心、世界觀等(涵蓋文化與生態)。

    5. 終身學習方面:包含主動探究、解決問題、資訊與語言之運用。

  1. 第二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綱要研修小組」(民國8710月至8811月)

民國879月總綱公佈後,於同年10月成立「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綱要研修小組」,主要任務為:

    1. 研訂「國民教育各學習領域課程綱要」。

    2. 確定各學習領域的課程目標、應培養的能力指標。

    3. 研訂各學習領域課程之實施要點。

  1. 第三階段: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修訂審議委員會」(民國8812月至908月)

  1. 審議並確認各學習領域課程內容的適當性。

  2. 審議並確認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的公布格式及實施要點。

  3. 研議並確認推動新課程的各項配合方案。

教育部於民國89930日公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其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基本理念、課程目標、分段能力指標、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之關係、實施要點等,均影響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的課程內容。


參、「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發展歷程

本領域研修小組在上述第二階段期間,研訂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課程暫行綱要(民89),與第三階段完成之課程綱要(民91)之間的發展歷程,補充說明如下:

一、配合九年一貫全國教育目的,提升人文涵養、判斷與創作能力,故課程綱要在基本理念上,加強「藝術陶冶、涵育人文素養」條目內涵。

二、為配合學校本位課程理念,應以生活為中心,故課程綱要在課程目標上,新增目標主軸「實踐與應用」並且統整目標主軸審美與思辯、文化與理解為「審美與理解」,維持三項課程目標主軸。

三、分段能力指標方面,回歸學生才是課程綱要的主體,落實各階段藝術學習之本質,以涵育人文為核心,生活為內容,藝術目標能力為導向的原則,故統整分段能力指標內涵。進一步釐清分段能力指標的功能,修訂時,以條目精簡、內涵統整、轉化課程靈活之大方向為原則。局部修改或潤飾原暫行綱要條文之字詞意涵,更深入淺出、具體而微,使其更符合九年一貫新課程的理念與做法,並能切合國民教育階段一般藝術教育的訴求目的。

四、實施要點方面,教材編選上,本領域主要教材內容與範圍,不再以「藝術類別」的學科本位取材導向(暫行綱要),修訂為以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為內容,落實藝術本質、價值觀導向、藝術智能學習為主要範疇(課程綱要),兼顧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之間的關係等重點。

  1. 提出暫行綱要修正為課程綱要之補充說明,如表一。


表一 暫行綱要(民89)與課程綱要(民91)修正對照表

項 目

暫行綱要(民89

課程綱要(民91

基本理念

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是以人文素養為核心內涵的藝術學習。

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是經由藝術陶冶涵育人文素養的藝術學習課程。

課程目標

  1. 探索與創作

  2. 審美與思辨

  3. 文化與理解

  1. 探索與表現

  2. 審美與理解

  3. 實踐與應用

分段能力指標

以「視覺藝術」第一階段至第四階段、「音樂」第一階段至第四階段、「表演藝術」第一階段至第四階段之目標主軸排序

以學生學習階段之目標主軸一、目標主軸二、目標主軸三排序

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之關係

相對應之能力指標條目不重複

相對應之能力指標條目可重複

實施要點

教材編選方面─教材內容與範圍:

包含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與其他綜合形式的藝術。

  1. 視覺藝術:包含繪畫、雕塑、版畫、工藝、設計、攝影、建築、電腦繪圖等的欣賞與創作,包括精緻與大眾的視覺藝術型態等。

  2. 音樂:包含基本能力(音感與認譜、節奏)、樂器吹奏(弦樂、管樂、節奏樂等)、歌唱(兒歌、童謠、獨唱、合音、朗誦、吟詩等)、創作與鑑賞等。

  3. 表演藝術:包含觀察、想像、模仿、創意等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聯想創意(編寫劇情、即興創作、角色扮演、綜合表現等)、戲劇(話劇、兒童歌舞、皮影戲、鄉土戲曲、說故事劇場等)、欣賞等

  4. 其他綜合藝術包括藝術與科技結合的各類創作表現與鑑賞,如電視、電影等。

教材編選方面─教材內容與範圍: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材應涵蓋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與其他綜合形式藝術的鑑賞與創作和歷史、文化的關係;評價、反思與價值觀的建立;實踐和應用生活藝術;以及聯絡與其他學科等範疇。其技能分述如下:

  1. 視覺藝術包含:媒材、技術與過程的瞭解與應用;造型要素、構成功能的使用知識。

  2. 音樂包含:音感、認譜、歌唱、演奏等範疇。

  3. 表演藝術包含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與藝術展演等範疇。

  4. 其他綜合藝術之基本技能。

教學概念方面:

第一、二階段(低、中年級)強調特定、具體和實用的概念意義;

第三、四階段(高年級與國中)才逐漸介紹較抽象的觀念。

教學概念方面:

第一階段(低年級)作自發、自由的嘗試與發現;

第二階段(中年級)著重特定具體和實用的概念之了解;

第三階段(高年級)強調具體概念之應用;

第四階段(國中)才逐漸介紹較抽象的觀念。

以上課程綱要所發展之內涵,影響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的課程內容。


肆、當前各藝術師資培育單位之課程改革

一、課程改革依據

依據師資培育法第十條:「師資培育課程包括普通科目、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其內容與教學方式,應著重道德品格之陶冶、民主法治之涵泳、專業精神及教學知能之培養。」

教育部令(民國915月),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科目及學分審核原則,自中華棉國91521日生效,其中,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共26學分,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共40學分;而必修科目方面,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共14學分,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為30~32學分。

在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之「教學基本學科課程」方面,必修10~12學分,以非主修領域優先修習,各校課程規劃應就領域均衡開設。有關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方面:音樂(2學分)、鍵盤樂(2學分)、美勞(2學分)、表演藝術(2學分)、藝術概論(2學分)。

在國民中、小學教師教育學程之「教育基礎課程」方面:如教育心理學、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教育概論等,每科2學分,必修4學分;「教育方法學課程」方面:如教學原理、班級經營、教育測驗與評量、教學媒體與操作、課程發展與設計、輔導原理與實務等,每科2學分,必修6學分;「教育實習課程」方面:國民中學分科/分領域教育實習、教材教法必修4學分,國民小學必修10學分,含括國小教學實習必修2學分,教材教法必修七大領域中的三至四個學習領域,至少8學分,其中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教材教法為2學分。

教育部函(民國917月),國民中學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認教專門科目認定參考原則及內涵,自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民中學一年級起實施,師資培育課程依師資培育法第十條規定,專門科目由各師資培育機構自行認定,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任教專門科目之「認定原則」方面:(一)均衡原則:本領域課程規劃為領域核心課程、專門課程兩部分。專門課程再依視覺藝術、音樂藝術、表演藝術三主修專長課程規劃;(二)彈性原則:本領域課程之學分數採彈性開設,惟應訂上下限;(三)統整原則:領域核心課程,統整三主修課程。「課程架構」方面:本領域主修專長總學分數下限38學分,上限58學分;領域核心課程至少4學分;專門課程部分,一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34學分(包含本領域其他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各4學分),列表如下:


表二 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科目學分對照表

類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應修學分數

備註

領域核心課程

美學

2

4

左列二科必修

藝術概論

2

素描

2-4

28

修習本主修專長者,宜就左列專門課程及相關課程至少修習26學分,另應修習本領域其他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各4學分。

繪畫

2-4

色彩學

2

設計

2

雕塑

2

電腦繪圖

2

美術史

2-4

藝術教育

2

音樂學導論

2

26

修習本主修專長者,宜就左列專門課程及相關課程至少修習26學分,另應修習本領域其他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各4學分。

傳統音樂概論

2

音樂與人文

2

音樂史(西洋、中國、台灣)

2-4

世界音樂

2

流行音樂

2

藝術鑑賞:音樂

2

歌劇鑑賞

2

音樂學導論

2

傳統音樂概論

2

音樂與人文

2

戲劇與劇場史

2

26

修習本主修專長者,宜就左列專門課程及相關課程至少修習26學分,另應修習本領域其他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各4學分。

中西舞蹈史

2

音樂與舞蹈

2

兒童劇場

2

表演方法

4

編劇方法

2

導演與實務

2

舞蹈技巧

2

舞蹈創作

2

創作性戲劇

2

舞台技術

2

排演

4

藝術與人文領域主修專長總學分數

38-58



二、實施要點

以國立新竹師範學院為例(民91),本校課程分為通識、普通、專業、專門四類。通識及普通課程旨在陶冶並奠定廣博的知識基礎,作為修習專門和專業教育的準備;專業課程旨在培養教師必備的專業知識、技能和專業精神;專門課程旨在增進各學系的專門知能。通識課程分基本學科與能力、人際關係領域、數學領域、自然學科領域、人文領域、藝術領域、運動與休閒領域、國防通識領域,每位學生至少必修14學分,其中通識課程中藝術領域方面科目名稱如下表:


表三 國立新竹師範學院通識課程(藝術領域方面)

科目性質

科目名稱

學分

時數

必修或選修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備註

實用藝術欣賞

2

2


22







美術系學生不得選修本領域「藝術概論」及「表演藝術」課程

*藝術概論

2

2


22







平面設計(含POP

2

2




22





中國美術欣賞

2

2

22








西洋美術欣賞

2

2



22






現代藝術欣賞

2

2






22



影像藝術

2

2





22




*表演藝術

2

2







22


音樂欣賞

2

2

22








鄉土音樂

2

2

22








合唱

2

2







22


節奏樂團

2

2



22






兒童伴奏

2

2





22




直笛合奏

2

2










普通課程方面,包括教育基礎科目、教育方法學、教育實習與教材教法等四部份,依學術領域開設課程。藝術領域方面,語文教育學系、數學教育學系、自然科學教育學系、社會科教育學系、初等教育學系等,於藝能領域必修12學分;體育教育學系於藝能領域必修8學分;特殊教育學系於藝能領域必修6學分;美勞教育學系於藝能領域必修8學分,包括音樂(2學分)、鍵盤樂(2學分)、體育(2學分)、健康與體育(2學分);音樂教育學系於藝能領域必修8學分,包括體育(2學分)、健康與體育(2學分)、美勞(一)(2學分)、美勞(二)(2學分);與九十學年度前之普通課程架構差異不大。

再以新竹師範學院美勞教育系課程規劃為例,主修教育學程者:通識課程為14學分,普通課程40學分,系專門課程74學分,教育專業課程20學分,畢業總學分148學分,課程架構與課程內容如表四、五、六、七所示,與九十學年度之課程架構差異也不大。


表四 新竹師範學院美勞教育學系課程架構

通識課程

普通課程

系專門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

畢業總學分數

14

語文領域

8

74

(其中六學分可跨修各系專門課程科目)

20

(修教育學程者必修)

128

(不修教育學程者)

社會領域

8

數學領域

6

自然領域

10

148

(欲修教育學程者)

藝能領域

8

合計

40


表五 新竹師範學院美勞教育學系普通課程(至少須修四十學分)

科目性質

科目名稱

學分

時數

選修別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備註

普通課程四十學分

語文領域八學分

國小教師語文課程

0

|

4

學分

*兒童英語

2

2

2(2)









*國音及說話

2

2


2(2)







*寫字

2

2

2(2)








*兒童文學

2

2


2(2)







文學基礎課程

4

|

8

學分

各體文學

2

2

2(2)








詩詞欣賞

2

2


2(2)







儒家經典選讀

2

2




2(2)





文字學與教學

2

2


2(2)







社會

領域

至少修

8

學分

*社會學習領域概論

2

4




2(4)





憲法與立國精神

2

2


2(2)







台灣地理

2

2

2(2)








台灣社會文化史

2

2



2(2)






社會科學概論

2

4


2(4)







數學

領域

至少修

6

學分

*普通數學

2

3

2(3)








#資訊教育

2

3


2(3)







學童數學概念發展

2

2




2(2)





邏輯學

2

2



2(2)






自然

生活

科技

領域

必修六學分

*自然科學概論

2

3


2(3)







自然科學概論均含實驗

自然科學概論()

2

3




2(3)





自然科學概論()

2

3



2(3)






至少選兩科

地球科學概論

2

2




2(2)





*生活科技概論

2

2



2(2)






環境科學概論

2

2




2(2)





#科學教育

2

2



2(2)






藝能

領域

必修八學分

*音樂

2

4

1(2)

1(2)








*鍵盤樂

2

4

0.5(1)

0.5(1)

0.5(1)

0.5(1)





體育

2

4

1(2)

1(2)







*健康與體育

2

4



1(2)

1(2)






表六 新竹師範學院美勞教育學系教育專業課程(至少必修二十學分)

科目性質

科目名稱

時數

必修或選修

第一

學年

第二

學年

第三

學年

第四

學年

備註

教育專業課程二十學分

教至

育少

基選

礎二

  • 教育心理學

2

2



2(2)







  • 教育社會學

2

2




2(2)





  • 教育哲學

2

2







2(2)


  • 教育概論

2

2

2(2)








教至

育少

方選

法三

  • 教學原理

2

2



2(2)







  • 班級經營

2

  • 2






2(2)



  • 教育測驗與評量

2

2




2(2)





  • 教育媒體與操作

2

2


2(2)







  •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2





2(2)




  •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2



2(2)






教教

育材

實教

習法

課必

程須

含修

各三

科│

教四

材領

教域

法至

  • 國民小學教學實習

2

4







1(2)

1(2)

  1. 國語教材教法、鄉土語文教材教法、英語教材教法屬同一領域。

  2. 本表開課年級出現兩次者係上下學期都開,同學有兩次選擇機會。


國民小學語文教材教法

  • 國語教材教法

2

2






2(2)

2(2)


  • 鄉土語文教材教法

2

2






2(2)

2(2)


  • 英語教材教法

2

2






2(2)

2(2)


  • 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

2

2






2(2)

2(2)


  •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教材教法

2

2






2(2)

2(2)


  • 國民小學社會教材教法

2

2






2(2)

2(2)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教材教法

2

2






2(2)

2(2)


  • 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教材教法

2

2






2(2)

2(2)


  • 國民小學綜合活動教材教法

2

2






2(2)

2(2)


小計

20

22











表七 新竹師範學院美勞教育學系專門課程科目表

科目性質

科目名稱

學分

時數

必修

選修

第一

學年

第二

學年

第三

學年

第四

學年

備註


藝術與人文教學實習


4









「藝術與人文教育實習」欲修教育學程者必修,不修教育學程者選修。

素材與造型

2

4

1(2)

1(2)







基礎素描

4

8

2(4)

2(4)







色彩學

2

2


2(2)







*藝術概論

2

2

2(2)








水彩基本技法

2

4

1(2)

1(2)







基礎國畫

2

4

1(2)

1(2)







油畫基本技法

2

4

1(2)

1(2)







造型藝術基礎

2

4



1(2)

1(2)





書法

2

4



1(2)

1(2)





西洋美術史

2

2




2(2)





中國美術史

2

2



2(2)






視覺傳達設計

2

2





1(2)

1(2)



美學導論

2

2





2(2)




藝術與人文教育概論

2

2





2(2)




藝術與人文教育研究

2

2






2(2)



美術心理學

2

2







2(2)


必選四學分

至少四選一科

油畫畢業製作

4







2(4)

2(4)

水彩畢業製作

4

8








2(4)

國畫畢業製作

4

8








2(4)

膠彩畢業製作

4

8








2(4)

木竹藝術畢業製作

4

8








2(4)

纖維藝術畢業製作

4

8








2(4)

金屬藝術畢業製作

4

8








2(4)

玻璃藝術畢業製作

4

8








2(4)

陶藝畢業製作

4

8








2(4)

視覺傳達設計畢業製作

4

8








2(4)

版畫畢業製作

4

8








2(4)

複合媒材畢業製作

4

8








2(4)

電腦繪圖畢業製作

4

8








2(4)

插畫畢業製作

4

8








2(4)

雕塑畢業製作

4

8








2(4)

書法畢業製作

4

8








2(4)

攝影畢業製作

4

8








2(4)

電腦輔助繪畫畢業製作

4

8








2(4)

畢業論文

4

8




1(1)

1(1)




雕塑史

2

2




2(2)





造型藝術概論

2

2





2(2)




科技教育概論

2

2




2(2)





陶瓷工藝史

2

2





2(2)




水彩

4

8





2(4)




進階素描

4

8




2(4)

2(4)




油畫

4

8




2(4)

2(4)




國畫基本技法研究

2

8




2(4)

2(4)




攝影

2

4




1(2)

1(2)




篆刻

2

4




1(2)

1(2)




陶藝


4




1(2)

1(2)




纖維藝術

2

4



1(2)

1(2)






金屬藝術基礎

2

4



1(2)

1(2)





數位影像設計

1

2



1(2)






數位設計與繪圖

1

2




1(2)





木材工藝

2

4



1(2)

1(2)





浮雕技法

1

2



1(2)






木雕技法

1

2




1(2)





凸版畫

1

2



1(2)






凹版畫

1

2




1(2)





視覺語言

2

2




2(2)





電腦繪圖藝術

1

2



1(2)






電腦影像處理

1

2




1(2)





書畫裝裱

1

2




1(2)





文字造形

1

2




1(2)





創造性思考與設計

2

2





2(2)




科技與設計

2

2






2(2)



日文

4

4





2(2)

2(2)



民俗藝術

2

2






2(2)



水墨媒材與造形

2

4





1(2)

1(2)



生活與造形

2

2





2(2)




鄉土藝術

2

2





2(2)




生活科技教育課程理論

2

2





2(2)




造形發想理論

2

2





2(2)




造形設計實務

1

2






1(2)



科技美學

2

2






2(2)



美術館行政

2

2





2(2)




科技與藝術教育

2

2






2(2)



人文與藝術創作

2

2





2(2)




玩具開發設計

2

2






2(2)



室內設計

4

4





2(2)




水彩表現

4

8





2(2)

2(2)



複合媒材

4

8





2(4)

2(4)



油畫表現

4

8





2(4)

2(4)



國畫表現

4

8





2(4)

2(4)



膠彩畫

4

8





2(4)

2(4)



插畫

2

4





1(2)

1(2)



立體構成

2

4





1(2)

1(2)




圖學

2

4





1(2)

1(2)



玻璃工藝

2

4





1(2)

1(2)



現代版畫()

1

2





1(2)




現代版畫()

1

2






1(2)



金屬藝術思潮

2

2





2(2)




金屬藝術專題創作

2

4





1(2)

1(2)



書法創作

1

2






1(2)



進階陶藝

2

4





1(2)

1(2)



進階纖維藝術

2

4





1(2)

1(2)



電腦排版設計

1

2





1(2)




電腦輔助設計

1

2






1(2)



數位造形與動畫設計

1

2






1(2)




數位教學媒體與操作

1

2






1(2)



數位網路與多媒體設計

1

2





1(2)




圓雕技法

1

2





1(2)




雕塑創作研究

1

2






1(2)



裝置藝術

1

2






1(2)



藝術策展

2

2






2(2)



數位網路與教學設計

1

2







1(2)


台灣美術史

2

2







2(2)


*表演藝術

2

2







2(2)


兒童美術教育

2

2








2(2)

素材研究

2

2







2(2)


舞台藝術論

2

2







2(2)


現代藝術

2

2







2(2)


景觀藝術

4

4







2(2)

2(2)

廟宇藝術

2

2








2(2)

構圖學

2

2








2(2)

中國工藝史

2

2







2(2)


西洋工藝史

2

2








2(2)

法文

4

4







2(2)

2(2)

西洋現代美術史與當代藝術

2

2







2(2)


國小教學空間設計與校園規劃

4

4







2(2)

2(2)

藝術哲學

2

2







2(2)


藝術評論

2

2








2(2)

中國畫論

2

2







2(2)


美術理論獨立研究

2

2








2(2)

美術教育獨立研究

2

2







2(2)


美術編輯

2

2







1(2)

1(2)

題款研究

1

2







1(2)


兒童版畫研究

1

2







1(2)


電腦藝術創作研究

1

2








1(2)

電腦輔助多媒體設計

1

2







1(2)


窯爐學

1

2







1(2)


釉藥學

1

2








1(2)

圖畫書創作

2

4







1(2)

1(2)

竹木工藝創作研究

2

4







1(2)

1(2)

複合媒材創作研究

2

4







1(2)

1(2)

生活科技教學設計

2

2








2(2)

藝術與人文教學設計

2

2







2(2)


博物館學

2

2








2(2)


伍、省思與結語

從哲學的觀點而言,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乃是我國目前在台灣地區,對於藝術教育理念、目標、內容、方法、預期結果和評價要素的一些「基本假設」、「價值觀」與「信念」的一種建構性基本架構。

微觀與宏觀藝術教育課程趨勢,個人與其所處之社會文化、自然環境、資訊環境等互動關係,舉凡新興議題,諸如環境美育、環保意識、兩性、家政、人權、生命、資訊、宗教、生涯發展等相關課題,及擴展尊重多元文化、價值的批判思考、重建文明再生的世界觀等理念,必倍受重視。

就藝術與人文課程內涵而言,有其持久不變的藝術本質、精神感性層面,亦有其變化層面,諸如社會變遷、經濟條件的因素,及其所帶來文化的影響;科技、資訊進步及其所招致的問題,或再評鑑過去藝術課程的結果,有其變化的層面機制。任何藝術課程設計的修訂與發展,其內涵均包含變與不變的因素層面,其中向上改變的程度和速率,也確實是藝術教育及藝術課程進步的指標。

本文因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實施,探討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課程內容。綜觀上述影響課程內容之改革背景、課程綱要之發展性質,對中小學藝術師資造成強烈震撼,但師資培育單位進行中之課程內容架構變化不大,因此針對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師資培育課程內容,本人提出下列省思作為結語:

(一)釐清目的與目標:各藝術師資培育單位應釐清其師資培育之目的與目標,以及為達成這些目的與目標者,建構邏輯性的課程內容架構體系。中小學階段的藝術教學應以探索美感經驗,培育審美素養和知能為主,技術是其次的;從上述本校案例所呈現之課程內容,仍可觀察出美勞教育系重視美勞知識與藝術創作的課程比例,傾向培養以創作為終身成就之藝術家的職責,重於培養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這種現象值得省思。

(二)建構課程與教學系統機制:現階段師資培育單位所提供的課程內涵,宜建構有效的課程與教學系統機制,一方面提升中小學一般藝術教師之專業化能力,維護其能力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其他非師資培育單位所培養之師資,能與其公平競爭。故擔任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課程之師資,其主要建構課程與教學系統機制之任務,藝術類別軟硬體資源宜互相協同、合作與策劃,以幫助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發展「教學思考」的能力、技能與策略;教授間宜建立溝通合作之機制,並具備實質有效督導的共識,才能發展合適的課程內容。

(三)課程內容宜兼顧藝術、生活、人文、科技的均衡性:因應現階段九年一貫課程,藝術學習必須具備課程人文化、內容生活化、教學生動化、生活藝術全民化等原則,在師資培育課程內涵上,強調發展健全的、人文的、多元的、統整的、感性的藝術價值觀之終身學習,強化創作與表現、審美與思辨、生活與實踐教材教法,融合視覺、文學、音樂、舞蹈、戲劇等多元智能的藝術教育等活動,學習創作與表達其觀念及情感(王秀雄,民87)。因此,在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上,有賴音樂、美勞、舞蹈、表演各科系藝術師資的統整、規劃、合作或協同教學方案,以設計均衡藝術、生活、人文、科技的課程內容。

  1. 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養成教育之課程內容,應與具有中小學實際教學所需之實務技能相搭配,故教育學程師資應具有教學實務經驗(姚世澤,民90),鼓勵設置教科書開發與研究之課程,以解除中小學教師過分依靠教科書之現象。再者,應提升藝術課程內涵的人文價值,導正行政單位與家長過度重視智育升學、漠視藝術類科教學重要性,造成台灣藝術亂像雜陳與價值的物化、速成化。

  2. 增加中小學藝術師資轉化十大基本能力為教學技術之課程活動內容,如表達與溝通、主動探索與研究等,轉化課程的經驗與實務。

  3. 全國各藝術師資培育單位互相支援管道,尤其中小學一般藝術師資培育的教學、進修、輔導、研究資訊,及軟硬體機制的課程內容。


文獻參考資料


王秀雄(民87)。鑑賞、認知、解釋與評價─美術鑑賞教育的學理與實務。台北:國立歷史博物館編印。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民85)。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台北:編者。

吳國淳(民87)。戰後台灣地區社會文化發展與學校美術教育特質研究。美育月刊,10031-39。台北市: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台北:呂燕卿(民90)。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開創課程新世紀研討會─落實人文精神在藝術領域之教學。台北:師大。

呂燕卿(民91)。教育部91年全國九年一貫課程實務研討會─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能力指標之轉化與實踐。台北:教育部,91-105

姚世澤(民90)。因應「藝術與人文」課程領域的教學策略─從「原創性」、「開創性」的認知─論「藝術與人文」教改政策之實踐。台北:美育雙月刊,12813-21。台北市: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黃壬來(民91)。藝術與人文教育學。台北:桂冠出版社。

黃政傑(民80)。課程設計。台北:東華書局。

國立新竹師範學院(民91)。國立新竹師範學院各學系所課程科目表。新竹:編者。

教育部(民87a)。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民87b)。教育改革行動方案。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民89)。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民91)。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草案)。台北:教育部。

蘇振明(民89)。二十世紀美術教育使回顧與啟示─「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的相關思考。台北:美育月刊,11790。台北市: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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