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識字量評估測驗」可視情況改作「中文年級認字量表」。
(三)「常見字流暢性測驗」請依照施測學期及年級施測,於綜合分析時應說明施測版本、
得分、常模對照版本與結果,「正確性」請用降級版本分析,「流暢性」請用適性版本
分析。例:個案為五年級,降級版本為 B34,適性版本為 B1,於綜合分析時,「正確
性」使用 B34(對照四年級常模)進行分析,「流暢性」使用 B1(對照一年級常模)進行
分析。
(四)懷疑學生為數學障礙,請完整施測「基礎數學概念評量」十二個分測驗(或施測 2019
基礎數學計算評量),並記錄受態度及作答方式,如:是否用到手指或其他部位、是
否唸出聲音、作答時先填寫哪個位數等;且須加作智力測驗中「算術」分測驗。
(五)懷疑學生為書寫障礙,小一至小四請加作「基本讀寫字綜合測驗」,小五以上(含國
中)請加作「國小學童書寫語言測驗」。
二、情障、自閉症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