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
,离现在 2
年 6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基隆市立武崙國民中學生活常規實施辦法
105
年 8 月 26 日校務會議修訂
109
年 8 月 28 日校務會議修訂
112
年 1 月 19 日校務會議修訂
112
年 6 月 29 日校務會議修訂
一、服裝儀容規定:
(一)頭髮:依教育部規定,以自然、健康、整潔為原則。
(二)服裝:
1.到校一律穿著校服,並著襪子及運動鞋。
2.當日如有體育課,應穿著本校體育服裝上課。
3.夏季制服,學生可依個人喜好,選擇穿著制服裙子或制服短褲。
4.服裝種類必須全班統一。
5.彈性換季期間:長短個人決定,種類全班統一。
6.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
7.天氣寒冷時,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
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三)鞋子:
1.以穿運動鞋為宜。
2.體育課或體育競賽時必須穿運動鞋。
2.雨天可穿雨鞋、涼鞋、鞋套到校,惟到校後仍需更換運動鞋。
(四)書包:保持清潔,不可在上面塗抹、繪畫、切割。
(五)指甲:指甲應剪短,避免藏污納垢,保持素甲,不可擦指甲油及彩繪指甲。
(六)其他:
1.學生儀容應保持整潔、自然、素顏不化妝(包含臉部彩妝、眼部彩妝、唇
部彩妝……等)
2.不可配戴角膜變色片、瞳孔放大片。
3.除護身符、佛珠、手錶外,不得配戴任何飾品(如:耳環、舌環、鼻環、
戒指、項鍊、有色耳棒……等)。
4.不可紋身或貼紋身貼紙。
二、到校時間:
(一)早上 7 時 30 分以前到校。
(二)7 時 30 分後登記遲到,多次遲到經勸導仍未改善,將依校規處分。
三、放學時間:
(一)沒有第八節輔導課時:15 時 40 分放學。(實際放學時間以班級為主)
(二)有第八節輔導課:16 時 35 分放學。(實際放學時間以班級為主)
四、外出學校:因病或因急事需外出時,應領取外出單,經由班導師簽名許可後,
將外出單交到學務處方可離校。事後請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五、請假:
(一)病假—事先由家長以電話向學務處或導師口頭請假。
請假一日內,請假單請家長簽章,並由導師核可,送至學務處辦理
請假二日以上(含)須加附醫生診斷證明書。
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以曠課論。
◎導師室電話:2434-2456 轉 25、81(九年級)
26、82(八年級)
27、83(七年級)
◎學務處電話:2434-2456 轉 20、21、22
(二)事假—請事假必須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若因臨時事故無法事先請假者,請家長以電話向學務處或導師口頭
請假,並於三日內完成補假。
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以曠課論。
(三)公假—填寫公假單並由導師及承辦人簽章,送至學務處辦理。
(四) 產假─學生因懷孕或哺育幼兒之照顧,而核准之事(病)、產假,不列入畢
業資格計算。
六、每週發予「勤惰週報表」、「獎懲表」請同學、導師核對簽名,一旦簽名確認即
無法更改。如有疑問請至學務處查詢。
七、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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