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
,离现在 4
年 299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及食譜範例
109.12.28 修正
一、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建議量
(一) 營養建議量
註 1
:
幼兒園餐點之營養建議量是依據幼兒一天於幼兒園食用之餐次而定,故上述
營養建議量包含早點、午餐及午點。
註 2
:
熱量計算依據為將一天分為三時段,每時段占每日熱量之 1/3,而點心熱量
應為正餐的 1/2,故幼兒園供應的早點、午餐及午點共占每日熱量之 4/9。
(二) 食物份量及內容
食物
類別
2-3 歲
4-6 歲
食物內容說明
全穀
雜糧
類
3.5 份
*2.5 份
**1 份
5 份
*3 份
**2 份
未精製 1/3 以上
(包括糙米、全大麥片、全燕麥片、糙薏仁、 紅豆、
綠豆、芋頭、地瓜、玉米、馬鈴薯、南瓜、山藥等)
豆魚
蛋肉
類
1.5 份
*1 份
**0.5 份
1.5 份
*1 份
**0.5 份
豆製品包括毛豆、黃豆、黑豆或其製品
如豆干、干絲、非油炸豆皮、豆腐等,
每週供應 1 份以上
魚類(包括各式海鮮),每週供應至少 1/2 份
豆魚蛋肉類半成品如各式丸類、蝦捲、香腸
火腿、熱狗、培根、臘肉、鹹豬肉、重組雞
塊、麵筋泡、炸豆皮、仿肉製品等,
每週供應不超過 2 份
乳品
類
0.5 份
**0.5 份
0.5 份
**0.5 份
供應鮮奶、原味優酪乳、保久乳、奶粉沖泡,
可兩天供應 1 份。
不含調味乳、調味優酪乳與稀釋乳酸飲料
蔬菜
1 份
1.5 份
深色蔬菜必須超過 1/3
2-3 歲
4-6 歲
熱量(大卡)
550
700
熱量的基準:以男女 DRIs 稍低~適度熱量平均值乘上 4/9
蛋白質(公克)
21
26
蛋白質的基準:以幼兒期營養之飲食建議量推算,約占總熱量之 16%
脂肪(公克)
18
23
脂肪的基準:占熱量平均值≦30%
醣類(公克)
77
96
醣類的基準:占熱量平均值 55-60%
鈣
(毫克)
220
270
鈣的基準:以男女 DRIs 建議量之 4/9
鈉
(毫克)
550
700
鈉的基準:以一卡熱量一毫克計算
類
*0.5 份
**0.5 份
*1.5 份
**0.5 份
水果
類
1 份
**1 份
1 份
**1 份
以供應新鮮水果原則,減少供應 100%果汁
油脂
與堅
果種
子類
1.5 份
*1 份
**0.5 份
2 份
*1.5 份
**0.5 份
註 1:依據為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第八版(109 年)及幼兒期營養之幼兒
一日飲食建議量。
註 2:提供符合幼兒園餐點營養基準的食物份量 *=午餐(份)∕**=早點及午
點(份)
二、幼兒園餐點注意事項
(一)
餐點
設計方面:
1.六大類食物:
(1)
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
多選擇當季、在地、
多樣化食材,並鼓勵幼兒嘗試新食物。
(2) 乳品為鈣質主要來源,若以豆漿代替,須注意其餘餐點的設計,
如增加小魚乾、豆腐、深綠色蔬菜等含鈣量較高的食材,以避
免幼兒鈣質攝取不足。
(3) 設計餐點時,應盡量避免供應油飯、米血糕、培根、甜不辣、
醃漬醬瓜、罐頭麵筋、肉鬆.......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超
過
2
次。
2.點心類:
(1) 設計點心時,應盡量避免甜甜圈、沙其瑪、薯條及薯餅、牛角
麵包、可頌麵包、夾心餅乾、菠蘿麵包、市售布丁、仙貝.......
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超過 1 次。
(2) 甜品應以低糖之全穀
雜糧
類為宜,如綠豆湯、地瓜湯、紅豆湯、
八寶粥、紫米粥、燕麥粥、南瓜粥、香芋湯、蓮子湯等。
(3) 鼓勵幼兒多喝白開水,不提供含糖飲料及含咖啡因飲品,如可
可、麥芽飲品、紅茶、奶茶、各式茶凍及咖啡凍。
3.其他:
(1)提供易咀嚼、易消化、少刺激的食物。
(2)供應給具過敏體質的之幼兒,
應依其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過
敏原標示規定」於菜單標示注意易引起過敏的食物(如:甲殼
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
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及其製品)。
(3)考量實際菜單設計之可行性及方便性,每類食物供應量可於每
週間調整,平均每日供應量在建議值正負 10%。
(4)食材應優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並具政
府或公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無驗證標章者,應具有工
廠登記食品業者產製或檢附一年內有效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
來源或合格證明。
(二) 製備方面:
1.
製備時避免幼兒造成哽塞的危險
(
如果凍、軟糖、糖果、含骨頭
的肉類、整顆的種子與堅果(如花生)、有籽的水果(如荔枝、龍眼、
葡萄)與整口的花生醬等。
2.盡量選擇如蒸、涮、燙、煮、拌炒、滷、烘烤、等少油的烹調方
法,
且應充分加熱
,避免
冷
食
(如涼麵、蛋沙拉、壽司等)及生食。
(三) 環境與教育方面:
1.幼兒進食的時候,應營造安靜放鬆的環境。
2.教導幼兒細嚼慢嚥,但盡量不要以菜湯拌飯,以訓練咀嚼能力。
3.幼兒對於陌生食物容易產生排斥的態度,供應從少量開始,循序
漸進訓練幼兒對各種食物的接受度。
4.老師宜配合飲食教育,鼓勵幼兒嘗試吃不喜歡的食物,才能飲食
均衡多樣化。
5.不宜以食物作為獎勵方式。
6.公佈菜單時,除菜名外,應列出菜餚之食材內容,並請家長配合,
供應幼兒園未提供的食物,使幼兒能獲得適量、均衡、多樣化的
健康飲食。
7.若發生疑似食品中毒案件,請依據「教育部校園食品事件處理作
業標準流程」辦理,並立即通知教育局(處)、地方衛生單位、校
安通報說明情況、確認處理流程,避免自行處置、送驗檢體等行
為。
附件:各類食物份量說明
食物種類
份量說明
全穀
雜糧
類 1 份
(重量為可食重量)
=糙米飯、雜糧飯、米飯 1/4 碗(
40
公克)
=熟麵條、小米稀飯、燕麥粥半碗
=米、大麥、小麥、蕎麥、燕麥、麥粉、麥片 20 公克
=中型芋頭 1/4 個(55 公克)、小蕃薯半個(55 公克)
=全麥饅頭 1/3 個(30 公克)或全麥土司 1/2 片(25 公
克)
=玉米 1/3 根(70 公克)、中型馬鈴薯半個
豆魚
蛋肉
類 1 份
(重量為可食重量)
=黃豆(20 公克)或毛豆(50 公克)或黑豆(2
5
克)
=無糖豆漿 1 杯(260 毫升)
=傳統豆腐 3 格(80 公克)或嫩豆腐半盒(140 公克)
或小方豆干 1 又 1/4 片(40 公克)
=魚(35 公克)或蝦仁(50 公克)
=牡蠣(65 公克)或文蛤(160 公克)或白海參(100 公克)
=去皮雞胸肉(30 公克)
或鴨肉、豬小里肌肉、羊肉、牛腱(35 公克)
=雞蛋 1 個
乳品類 1 份
=
鮮奶、保久乳、優酪乳
1 杯(240 毫升)
=
全脂奶粉 4 湯匙(30 公克)
、低脂
奶粉
3 湯匙(25 公
克)、脫脂奶粉 3 湯匙(25 公克)
=乳酪(起司)
2
片(
4
5 公克)
蔬菜類1份
(重量為可食重量)
=煮熟後相當於直徑 15 公分盤一碟或大半碗
=收縮率較高的蔬菜如莧菜、地瓜菜等,煮熟後約占半
碗
=收縮率較低的蔬菜如芥藍菜、青花菜等,煮熟後約占
半 2/3 碗
水果類1份
(重量為購買量)
=紅西瓜(
320
公克)、小玉西瓜(320 公克)、美濃瓜(245
公克)
=椪柑、桶柑(190 公克)、聖女蕃茄(
220
公克)、水蜜
桃(150 公克)
=木瓜(190 公克)、百香果
(165 公克)
、櫻桃(85 公克)、
加州李(
125
公克)
=粗梨、
綠
棗子(140 公克)、奇異果(125 公克)、香蕉
(95 公克)
=青龍蘋果(130 公克)、葡萄
(105 公克)
=愛文芒果、哈密瓜(
300
公克)
油脂與堅果種
子類 1 份
(重量為可食重量)
=芥花油、沙拉油等各種烹調用油一茶匙(5 公克)
=黑(白)芝麻(
10
公克)
=沙拉醬 2 茶匙(10 公克)
=蛋黃醬 1 茶匙(
8
公克)
註:基準訂定依據為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修訂第八版(109 年)、每日飲食
指南(107 年)及國民飲食指標(107 年) 、幼兒期營養參考手冊(107 年)。份量定
義以國民健康署公布之食物代換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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