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82073號函修正
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4626號函修正
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12549號函修正
附件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鼓勵私立幼兒園改善教學環境設備
私立幼兒園設施設備概況自我檢核表
園名: 幼兒園 (行政區: 區) 自行檢核日期: 年 月 日
向度 | 項次 | 項目 | 檢核資料 (竣工圖及請務必按說明標示,照片涉及規格尺寸者請輔以量尺佐證距離或高度),附件請依序排列於檢核表後並貼側標 | 園方自行檢核說明 | 自行檢核情形 | 幼兒園及其分班 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規定 | ||
符合 | 不符合 | 免檢核 | ||||||
室內活動室 | 1-1 | 設有幼兒園專用室內活動室,且未設置於地下層。 |
| 室內活動室共間(編號1~編號),設於建築物樓 | 第7、9條 | |||
1-2 | 《未招收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者,本項免檢核》 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之室內活動室,設置於1樓。 | 竣工圖(請標示2-3歲室內活動室位置) (附件) | 2-3歲室內活動室共間,設於建築物樓 | 第9條 | ||||
1-3 | 各班級之室內活動室分別獨立設置,且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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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核定招收幼兒名,其專用室內活動室面積總計平方公尺 2.室內活動室面積是否採個別幼兒人數計算? □是,每名幼兒之室內活動空間約平方公尺。 □否 | 第10條 | ||||
1-4 | 幼兒每人有獨立區隔及通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 | 園內棉被收納空間照片(附件) | 核定招收幼兒名,實收幼兒名,棉被櫃設置處,獨立區隔的棉被收納櫃格 | 第21條 | ||||
室內遊戲空間 | 2-1 | 《未設置室內遊戲空間者,本項免檢核》 室內遊戲空間獨立設置,且面積未小於30平方公尺。 | 竣工圖(請標示室內遊戲室編號) (附件) | 1.室內遊戲室間獨立設置間(編號~ ) 2.室內遊戲室每間大小為、、、、…平方公尺、 | 第20條 | |||
2-2 | 《未設置室內遊戲空間,或室內遊戲空間未設有固定大型遊戲器材者,本項免檢核》 室內遊戲空間設有固定大型遊戲器材者,其天花板淨高度,未小於3公尺。 | 室內遊戲空間照片、天花板高度佐證照片或資料(附件) | 室內遊戲空間設有座固定大型遊戲器材,建築物天花板高度公尺 | 第20條 | ||||
2-3 | 《未設置室內遊戲空間者,本項免檢核》 室內遊戲空間自地面以上至120公分以下之牆面,有採防撞材質。 | 室內遊戲空間照片、防撞牆面高度佐證照片或資料(附件) | 室內遊戲空間牆面,設有防撞材質,高度為自地面至公分以下之牆面 | 第22條 | ||||
盥洗室(含廁所) | 3-1 | 設有幼兒園專用盥洗室(含廁所)。 | 竣工圖 | 設有幼兒園專用盥洗室(含廁所)處(編號~ ) | 第7條 | |||
3-2 | 《未招收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者,本項免檢核》 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使用之盥洗室(含廁所)設置於室內活動室內,並設置冷、溫水盥洗設備等; 照顧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之教保服務人員,其使用之廁所併同幼兒盥洗室(含廁所)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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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條 | ||||
3-3 | 設有清潔用具之清洗及儲藏空間。 | 照片(附件) | 清潔用具之清洗及儲藏空間,設置於樓,共計處 | 第13條 | ||||
3-4 | 小便器高度、水龍頭間距、水龍頭出水深度、洗手臺高度,符合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24條規範。 | 小便器、水龍頭、洗手台等現況照片(附件) | 經檢視全園, 1.小便器高度為~(應<30) 2.水龍頭間距為~(應>40) 3.水龍頭出水深度為~(3歲以下應<24,3歲以上應<27) 4.洗手臺高度為~(3歲以下應<50,3歲以上應<60) | 第24條 | ||||
3-5 | 大便器、小便器、水龍頭之數量,符合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24條規範。 | 1.竣工圖(請以綠色螢光筆標示大便器、橘色應光筆標示小便器、藍色螢光筆標示水龍頭)(附件) | 經檢視全園, 1.大便器數量應為個(=核定人數/12),實設個 2.小便器數量應為個(=核定人數/30),實設個 3.水龍頭數量應為個(=核定人數/10),實設個 | 第24條 | ||||
3-6 | 《本項依大便器設置方式檢核》 3歲以上幼兒之大便器採坐式者,大便器旁設置衛生紙架;採蹲式者,在其前方或側邊設置扶手,並設置衛生紙架。 | 3歲以上蹲式及坐式大便器配置照片(附件) | 3歲以上使用: 1.坐式大便器,共計個,設置衛生紙架共計個。 2.蹲式大便器,計座,設置有扶手座。 | 第24條 | ||||
3-7 | 《未招收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者,本項免檢核》 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使用坐式大便器,大便器旁設置衛生紙架。 | 未滿3歲蹲式及坐式大便器配置照片(附件) | 未滿3歲幼兒使用坐式大便器,共計個,設置衛生紙架共計個。 | 第24條 | ||||
3-8 | 小便器未採用無封水、無防臭之溝槽式小便設施。 | 小便器配置現況照片(附件) | 設有小便器個 | 第24條 | ||||
3-9 | 洗手臺前有設置鏡子。 | 洗手臺設置現況照片(附件) | 洗手臺共座,每處是否均設有鏡子?□有□無。 | 第24條 | ||||
3-10 | 盥洗室(含廁所)有隔間設計,以保護幼兒隱私,並依據幼兒不同年齡發展之特質,在兼顧幼兒安全之原則下,以軟簾或小隔間及門扇或門簾為之;裝設門扇者,不得裝鎖;隔間高度未高於教保服務人員之視線。 | 隔間設計現況照片(附件) | 1.盥洗室(含廁所)總計有處隔間設計,以□軟簾□小隔間及門扇□門簾材質隔間,高度~cm 2.設有門扇者是否裝鎖?□有□無裝鎖。 | 第24條 | ||||
3-11 | 盥洗室(含廁所)內,設置淋浴設備,並有冷水及溫水蓮蓬頭及幼兒扶手,並在兼顧幼兒隱私及安全下,裝設隔間;隔間設計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24條第1項第1款第5目規定辦理。 | 淋浴設備設置照片(附件) | 盥洗室(含廁所)內淋浴裝置,□有□無冷水及溫水蓮蓬頭及幼兒扶手。隔間設計高度□有□無高於教保人員之視線。 | 第24條 | ||||
3-12 | 盥洗室(含廁所)之地面採防滑裝置,未有積水或排水不良之情形。 | 盥洗室地板設置照片(附件) | 盥洗室(含廁所)之地面□有□無採防滑裝置,且無積水或排水不良。 | 第24條 | ||||
廚房 | 4-1 | 設有廚房,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1.竣工圖(請於圖面標示) (附件) 2.廚房設置照片(附件) | 1.設有廚房,□有□無獨立設置,位於樓。 2.是否為國小或國中附設?□是□否 2.位置於公寓大廈內之幼兒園(請填寫),□有□無與公寓大廈居民共用廚房。 | 第7條 | |||
4-2 | 廚房出入口設置紗門、自動門、空氣簾、塑膠簾或其他設備。 | 廚房出入口照片(附件) | 廚房出入口設置□紗門、□自動門、□空氣簾、□塑膠簾或其他設備(請說明:)。 | 第27條 | ||||
4-3 | 《未設置爐灶者,本項免檢核》 爐灶上有裝設排除油煙設備。 | 爐灶設有排除油煙設備照片(附件) | 廚房爐灶上□有□無裝設排除油煙設備。 | 第27條 | ||||
4-4 | 設置具洗滌、沖洗、殺菌功能之餐具清洗設施。 | 清洗設備照片(附件) | 廚房□有□無設置具洗滌、沖洗、殺菌功能之餐具清洗設施,裝置為。 | 第27條 | ||||
室外活動空間 | 5-1 | 設有幼兒園專用室外活動空間,且符合下列規範之一:
(1) 留有幼兒活動之安全緩衝空間。 (2) 欄杆高度未低於110公分。 (3) 欄杆間距未超過10公分,且未設置橫條;如為裝飾圖案者,圖案開孔直徑未超過1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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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幼兒園專用室外活動空間,設有處,位於幼兒園基地樓。 2.幼兒園專用室外活動空間,是否位於二樓或三樓之露臺? □否 □是,直上方□有□無-無頂蓋之平臺,平臺欄杆高度公分,平臺欄杆間距公分,□有□無設置橫條,裝飾圖案圓孔直徑公分。 3.是否使用毗鄰街廓之土地作為室外活動空間?□否 □是,面積平方公尺。路線約為 公尺,路徑中需穿越公尺道路。
□否 □是,平臺欄杆高度公分,平臺欄杆間距公分,□有□無設置橫條,裝飾圖案圓孔直徑公分。 | 第7、11條 | |||
5-2 | 室外活動空間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 室外活動空間面積未小於22平方公尺。 (2) 室外活動空間面積未小於收托人數1/2所應具有的室外活動空間面積。 | 竣工圖(請以粉紅色螢光筆匡列室外活動空間範圍) (附件) | 1. 核定招生人數人,室外活動空間應設平方公尺,實設平方公尺,平均每名幼兒平方公尺。 2.室內活動室總計平方公尺 | 第12條 |
※以上檢核結果及佐證文件確與現況相符,如有倘有偽造將涉法律責任
※檢核資料是否均已依序編號並貼側標排列於後?□是 □否
承辦人(蓋章): 幼兒園主任(蓋章):
附件2之附表-室內活動室配置表
園名:
活動室編號 (應與竣工圖上標示編號一致) | 收托幼生數(人) | 面積(平方公尺) | 是否符合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規定 | 備註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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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間 | 合計人 | 合計平方公尺 | 整體檢視是否符合 |
(本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列)
承辦人: 園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