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支用明細表
計畫名稱:
計畫編號:
執行單位:
日 期: 單位:新台幣元
科目代號 | 預算 科目 | 經費來源 | 合計 | 已支用 明細說明 | 支用金額 | ||
中央款 | 市款 | 配合款 | |||||
備註:
請依原報計畫內所列之預算細目,按原列「說明」欄之項目逐項填報。每一項目請以數量*單價=總價之方式填列,非必要請勿以「一批」或「一式」列示。
「國內旅費」請比照範例「支用金額」欄之模式按各出差人員之個別支領總額填寫。
課程、體驗活動材料費:請參照範例,於核定預算內,標示執行內容且依實際執行數量及單價填報。
雜支:原核定計畫採非列舉式編列者,可依實際執行結果列舉主要執行類別後採概括式填報;雜支不可支應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達2年以上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