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龍潭高中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代收代付費及代辦費明細表(決議) | |||||||
項次 | 名稱 | 收費金額 | 收費對象 | 法令依據或試算公式 | 收取方式及時間 | 主辦單位 | 類別 |
1 | 學費 | 按收費標準收費 | 日校學生(不含餐飲服務科) 進修部學生 | 按收費標準收費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教務處 進修部 | 學雜費 |
2 | 雜費 | 按收費標準收費 |
| 按收費標準收費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註冊組 | 學雜費 |
進修學校部學生(電機科、食品加工科)按工業類收費標準。 | 進修部 | 學雜費 | |||||
3 | 實習實驗費 | 按收費標準收費 |
| 按收費標準收費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註冊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進修部全體學生(夜食加科、夜電機科比照工業類收費標準辦理) |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
4 | 電腦使用費 | 資訊:550元/人 進階程式設計: 550元/人 生科:275元/人(111年學年開始收費) 加深加廣課程:550元(111年學年開始收費) |
*造三、園三、畜三、食三,若電腦課程為部定一般生活領域,不得加收電腦使用費。 | 按收費標準收費 | 教學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
進修部 食品加工科一年級不收電腦使用費。電機科一年級的部訂必修課程「資訊科技」每週一節,應收400元。 |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
5 | 平時課業輔導費 | 普二甲:1750元 普二乙丙丁:1260元 普一甲乙丙:950元 普一丁:1150元 機三:790元 | 日校一、二、三年級參加學生(不含餐服科)(低收入戶學生持有證明者免收全部費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減收二分之一費用)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教學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
6 | 團體保險費 | 175 元/人 視招標金額及相關費用收費 | 日校學生(不含餐服科、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重度及極重度身障學生或其子女) | 按教育部教育部國教署來文規定標準收費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衛生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進修部學生(不含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重度及極重度身障學生或其子女) |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
7 | 家長會費 | 100元 | 日校學生(不含低收入戶學生) 進修部學生(不含低收入戶學生) | 兄弟姊妹就讀本校者,僅收一人費用,於開學後辦理退費。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訓育組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8 | 龍心期刊 | 每人24元 | 日校學生 進修部學生 | 按110學年度實際支用之稿費、審稿費、排版編制費、雜費等相關費用多退。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圖書館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9 | 校刊 | 目前只會出電子刊 | 按110學年度實際支用之稿費、審稿費、雜費等相關費用實支實付。 | 另立代收代辦費繳費單,確認有人購買才收取 | 活動組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
10 | 模擬考費用 | 普三
職三
| 三年級全體學生 | 1.按110學年度公開招標價格及相關費用多退少補,並依學生之意願辦理。 2.因上下學期收費不同,以學期計。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試務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11 | 書籍費 | 按各科各年級實際訂購書目公開招標(全省統一價格) | 日校學生 進修部學生 | 按各科各年級實際訂購書目公開招標(依學生實際購買的書目、數量為主)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設備組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12 | 重補修費 | 自學輔導每學分240元;重修專班每生每節40元 | 重補修學生 | 另立代收代辦費繳費單於重補修開課前收取 | 實研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
13 | 暑假輔導課(111年7.8月) | 依開課人數收費 | 日校學生(不含低收入戶學生) 自由參加,低於30人不開班 | 1.依據現行桃園市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課業輔導所收費用,應優先支付教師鐘點費為原則;餘額得作為教學活動業務、材料所需經費、學生獎勵、行政管理及加班費等支出。但惟不得超過總額百分之二十」 2.實支實付,以不超過總金額為原則。 3.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8條規定退費方式:(一)未開課前者,全數退還。(二)開課後未逾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三)開課後逾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四)開課後逾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 另立代收代辦費繳費單於暑假課業輔導上課時收取 | 教學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14 | 冷氣使用及維護費 | 冷氣使用電費 3.5元/度 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 200元/人(進修部100元/人) | 日校學生 進修部學生 |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六、(三)、冷氣使用及維護費: 1.以新臺幣七百元為上限,以支用班級教室之冷氣電費、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二項費用為原則。 2.前目冷氣電費以度計價,支應班級教室冷氣之基本電費、流動電費及超約附加費用為原則。如有賸餘款,應於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退還學生。 3.第一目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每學期每生收取費用上限為新臺幣二百元,每班收取費用上限為新臺幣九千元。如有賸餘款,得不退還學生。 4.依高級中等學校校舍及設備相關規定裝設冷氣設備之教學場所,屬學校基本設施,不得向學生收取其冷氣使用及維護費。 | 依各班使用情形,以班級為單位儲值冷氣卡使用 | 總務處 | 代辦 □代收代付 |
15 | 校外教學活動費 | 視招標金額及相關費用收費 | 日校二年級學生(含餐服科) | 按110學年度實際公開招標及相關費用收費多退少補,並依學生之意願辦理。 | 另立代收代辦費繳費單於報名期間收取 | 訓育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16 | 日本教育旅行 | 因疫情不辦理 | 日校和進修部參加學生 | 按110學年度實際公開招標價格及相關費用多退少補,並依學生之意願辦理。 | 另立代收代辦費繳費單於報名期間收取 | 活動組 進修部 | 代辦 □代收代付 |
17 | 團膳 | 每人每餐45元 | 日校一、二、三年級訂餐學生 | 按110學年度實際公開招標價格。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衛保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18 | 公民訓練活動 | 視招標金額及相關費用收費 | 日校一年級學生(含餐服科) | 按110學年度實際公開招標價格及相關費用多退少補,並依學生之意願辦理。 | 另立代收代辦費繳費單於報名期間收取 | 訓育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19 | 彈性學習材料費 | 視課程決定 | 日校有參與課程學生 | 另案通知繳費 | 課務組 | 代辦 □代收代付 | |
20 | 校車 | 視搭乘人數結果送標案,依標案結果另立繳費單 (預估一萬到一萬四左右) | 日校有搭乘專車學生 目前調查有22位學生搭乘 | 預計租賃一台遊覽車(桃三) | 列入註冊繳費單於期初註冊時收取 | 教官室 | 代辦 □代收代付 |
三、參考資料
日校預估人數(110/12/27): 進修部預估人數(110/12/27)
高三:普三136人、職三234人、餐服三24人,合計394人 高三: 31人
高二:普二133人、職二255人、餐服二26人,合計414人 高二: 26人
高一:普一138人、職一255人、餐服一20人,合計413人 高一: 38人
四、備註:
(一)附件一: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學費收費數額表。
(二)依照教育部所訂「表二、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10學年度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表」(附件二)規定,造一、園一、畜一、食一的資訊科技和造三、園三、畜三因農業資訊管理係屬部定專業及實習科目,雖有上電腦課程,不得再另行收取電腦使用費。
(三)附件三: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110學年度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