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修業規定(適用113學年度)
系必修科目
年級
科目名稱
全/半
學分
1
民法概要
半
3
1
微積分
全
3,3
1
會計學
全
3,3
1
經濟學
全
3,3
1
電腦概論與程式設計
全
2,2
2
商事法
半
3
2
中級會計學
全
4,4
2
統計學
全
3,3
2
稅務法規
半
3
2
企業倫理與永續發展
半
1
3
審計學
全
3,3
3
成本與管理會計
全
3,3
4
會計資訊系統
半
3
4
高級會計學
全
3,3
校定必修24學分
目的:為培養會計系學生第二專業領域,以適應工商環境之變遷
規定:
1.下列學分學程選其中一種(應修滿9學分)(多餘的學分視為本系選修學分,限主修學分學程)
2.「會計人生涯與職業倫理」(3學分)為各學程皆必選
1.財務金融學程:財務管理(3)、總體經濟學(3)、貨幣銀行學(3)、個體經濟學(3)、財務報表分析(3)、金融創新與財務報表(3)、風險管理(3)、亮點產業分析與實務專題研討(3)
6.智慧財產權學程
11.全球變遷與永續科學學分學程
2.電子商務學程:會計資訊系統(3)、會計套裝軟體應用(3)
7全球經濟分析與領袖人才英語學程:財務管理(3)、個體經濟學(3)、總體經濟學(3)、財務報表分析(3)
12.租稅行政救濟學分學程:財政學(3)
3.資本市場鑑識學程:會計師業務實戰專題研討(3)、財務報表分析(3)、鑑識會計專題研討(一)(3)、亮點產業分析與實務專題研討(3)、電腦審計與內部稽核(3)、鑑識會計專題研討(二)(3)、企業評價:理論與運用(3)
8.資料拓析學程
13.人工智慧學士學分學程
4.金融科技與量化金融學程:財務管理(3)
9.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程:保險法(2)、個體經濟學(3)、總體經濟學(3)、證券交易法(3)
14.文創產業管理行銷學士學分學程:行銷管理(3)、策略管理(3)
5.創新創業學程:行銷管理(3)、策略管理(3)
10.企業永續發展學程:財務管理(3)、行銷管理(3)、數位浪潮下的商業新模式 (3)
以上學分學程後列之課程亦同為系選修課程(以上學分學程完整課程依學校學分學程網頁公告為準)
系選修
(右列則為除了上述課程外的選修課程)
會計師業務專題研討(3)、政府會計(3)、會審法規(3)、、會計專題研究(3)、保險學(3)、企業管理(3)、會計師事務所實習(3)、全球化會計專業趨勢發展(3)、企業策略與租稅(3)、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3)、會計專業英文(2)、數據分析及變革性技術創新(3)、中國大陸稅法(3)、會計租稅個案(3)、認識會計(1)、商業會計法規概論(1)、企業資源規劃一(3)、企業資源規劃二(3)、Python會計應用(3)、企業併購策略與國際稅務(3)
本系只承認外系、外校12學分(含校畢業門檻微學程、輔系、雙主修)
(微學程完整課程依學校微學程網頁公告為準)、(輔系、雙主修外系學分詳見下列注意事項2)
共同選修本系最多只承認8學分
畢業總學分數130學分
注意事項
1.
校定必修
基礎課程
體育4個學期0學分
通識課程
依「國立臺北大學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九條 選修通識教育課程或向度通識教育課程與學生所屬學系之必修、選修課程相同或雷同者,不列入通識畢業學分數。
語文通識
大一國文:經典閱讀與詮釋(4學分)
外文(4學分)
(依通識中心公告為準)
向度通識
向度通識課程(16學分)
(依通識中心公告為準)
24學分
2.修讀輔系或雙主修學位者,其課程得認列為外系選修學分及共同選修至多16學分【註】;若完成輔系或雙主修學位者第二專長則只需修讀「會計人生涯與職業倫理」。
【註】若完成輔系或雙主修學位者,得認列外系選修學分至多8學分及共同選修至多8學分,合計至多16學分
3.畢業門檻微學程:校規定畢業最低門檻至少修畢一微學程
第二專長:系規定畢業門檻,除了「會計人生涯與職業倫理」外,至少選一系訂學分學程達9學分
外語能力檢核:
校:國立臺北大學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詳如本系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本辦法之檢定類標準依「國立臺北大學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為準。)
院:商學院國際素養護照:學士班3點(可以以通過本系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之規定即符合,詳如系網學士班公告)
系必修+校定必修24學分+系必選修(學程其中一種應修滿9學分及「會計人生涯與職業倫理」3學分,合計12學分)+系選修【來源:外系(校)學分(本系只承認12學分)、共同選修(本系只承認8學分)、學程多餘的學分(限主修)、系選修】=畢業總學分(130學分)
11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