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法舉例
前言
修辭在國文教學上所佔的地位無庸贅言,尤其國中國文教學,誘導由「國語」進入「國文」階段學習的學生,修辭學無論在章句鍛鍊或文章意境鑑賞上都有關鍵性的裨益。
教師經由課文的講述,所涉及的相關修辭格,可配合作文的練習,無形中使學習者得以消化吸收,進而自在地運用,透過各種修辭格的思維、想像、練習,期望學習語文的情境得以擴展。
這也是在今天民主化為導向的教育觀念,各種資訊錯綜紛紜,學校課程既多又雜,且教材受限於部定,加之學習者在極其安逸的環境中成長,不擅於思考,想要專一學習某種科目幾乎不可能之下,身為國中國文教師所能略盡棉薄之處,至於教學成效,則只有問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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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將民國八十七年八月正式本,國民中學國文教科書第一冊選錄範文中所涉及的修辭格,按課文先後次序一一標舉出來,所用名稱、界說大致以黃慶萱教授撰寫的《修辭學》為依據。
轉化:有三種——人性化、物性化、形象化
在本課中都是“人性化”的例子,所謂“人性化”就是把人類
的心情投射於外物,把外物都看成人類一樣,而加以描述。文
中轉化的部分有動詞、副詞、形容詞、介詞等情形。
排比:用結構相似的句法,接二連三地表出同範圍、同性質的意象叫「排比」。
類疊:同一個字詞語句接二連三反覆的使用著,叫「類疊」,有類字、疊字、類句、疊句之分。
譬喻:是一種“借此喻彼”的修辭法,凡二件或二件以上的事物中有類似之點,運用那有類似點的事物來比方說明這件事物的,就叫「譬喻」。通常是以易知說明難知,以具體說明抽象。一個譬喻修辭格由喻體、喻詞、喻依三者配合而成。譬喻可分為明喻、隱喻(暗喻)、略喻、借喻四種。
「明喻」——凡喻體、喻詞、喻依三者都具備,且喻詞用「好
像」、「彷彿」、「猶如」等等的譬喻屬之。
「隱喻」——與「明喻」同樣具備喻體、喻詞、喻依三者,唯
「喻詞」用「是」、「為」等代替。
「略喻」——凡省略「喻詞」,只有「喻體」、「喻依」的譬喻。
「借喻」——所謂「借喻」就是省略「喻詞」、「喻體」,只剩
「喻依」的譬喻。
在黃教授著作中借喻只有整句之例,如:舉「歲
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以整句來借喻「亂世君
子的守正」。
映襯:是在語文中,把不同的,特別是相反的觀念或事實,對列起來,兩相比較,使其意義明顯的修辭格。又分為正襯、反襯、對襯、雙襯。
對偶:有嚴式對偶和寬式對偶之分,嚴式對偶要求上下句字數相等,結構相同,詞性一致,平仄相對,不能用重複字;寬式對偶要求不那麼嚴格,白話文中多屬此類。
摹寫:對事物的各種感受,加以形容描述叫“摹寫”。
引用:語文中援用別人的話或典故、俗語等等叫「引用」。
設問:講話行文忽變平序的語氣為詢問的語氣叫「設問」。
借代:是拿甲事物代替乙事物,本課之例屬於「以部分代替全
體」之借代。
誇飾:描述事物誇張鋪飾,超過客觀事實。
象徵:任何一種抽象的觀念、情感、看不見的事物,不直接予以指明,而透過某種社會大眾所認可的意象為媒介,間接加以陳述的表達方式,名之為「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