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評估內容與方向之「自殺意圖的評估」量表──自殺危險程度量表
引自:江文賢博士
附件二:自殺個案評估之輔助表格(一)
危險因子 (警訊) | 保護因子 | 自殺意圖 | 危險程度 | 假設 1.針對自殺 2.針對生活改善 | 處遇計畫/策略 1.針對自殺 2.針對生活改善 |
高 | |||||
中 | |||||
低 |
引自:江文賢博士
附件三:自殺個案評估之輔助表格(二)─自殺危險程度衡鑑表(一)
判斷項目 | 危險性低 | 危險性中 | 危險性高 |
自殺方式的致命性 | 模糊、無特別的計畫 | 有特定計畫 | 有完整的計畫並清楚的定出時間地點方法 |
是否表達自殺意圖 | 較低(如:服藥丸、割腕) | 中度(如:藥物、酒精、一氧化碳、撞車) | 較具致命性(如:手槍、上吊、跳樓) |
是否表達自殺意圖 | 直接表達 | 直接表達、並闡述其自殺的目的 | 不直接或根本不表達 |
環境的壓力 | 低 | 中 | 大 |
情緒 | 輕度憂鬱現象尚 | 中度情緒低落、活動量降低、常感到孤獨 | 感到悲傷、無希望 |
生活型態 | 有穩定的人際關係、仍可維持一般的正常生活 | 飲食睡眠受到影響、有藥物濫用及衝突性的自殘行為 | 人際關係淡漠、日常生活廣泛地受到影響 |
健康狀態 | 無特別的健康問題 | 有突發或短暫的生理或精神疾病 | 急性的大病、慢性或衰退性的疾病 |
附件四:自殺個案評估之輔助表格(二)─自殺危險程度衡鑑表(二)
判斷項目 | 低 | 中 | 高 |
1.自殺計畫 | |||
A.細節 | 模糊、沒有什麼特別的計畫 | 有些特定計畫 | 有完整之想法,清楚訂出何時、何地及方法 |
B.工具之取得 | 尚未有 | 很容易取得 | 手邊即有 |
C.時間 | 未來非特定時間 | 幾小時內 | 馬上 |
D.方式之致命性 | 服藥丸、割腕 | 藥物、酒精、一氧化碳、撞車 | 手槍、上吊、跳樓 |
E.獲救之機會 | 大多數時間均有人在旁 | 如果求救會有人來 | 沒有人在附近 |
2.先前的自殺企圖 | 沒有或一個非致命性的 | 有許多低致命性或一個中度致命性;有重覆之徵兆 | 有一高度致命性或許多中度致命性的 |
3.環境壓力 | 沒有明顯之壓力 | 「對環境之改變」或「失去某些人或物」有中度反應 | 「對環境改變」或「失去某些人或物」有強烈反應 |
4.徵兆 | |||
A.日常生活之處理方法 | 可以維持一般生活 | 有些日常活動停止。飲食、睡眠、以及課業受到影響 | 日常生活廣泛受影響 |
B.憂鬱 | 輕度之情緒低落 | 中度之情緒低落;有悲傷、受困擾、或孤獨感產生,且活動量降低 | 受到無希望感、悲傷及無價值感之打擊,而產生退縮或爆發性攻擊的行為 |
5.支持資源 | 可獲得家人與朋友幫助 | 家庭或朋友可幫助但非持續性的 | 對家庭、朋友採敵視,中傷或冷漠之態度 |
6.溝通之方式 | 直接表達自殺之感覺及意圖 | 表示出人際間的自殺目的,如:我會表現給他們看,他們會因此而感到抱歉 | 內心的自殺目標(有罪惡感、無價值感)很不直接或根本不表達 |
7.生活型態 | 尚有穩定的人際關係、人格表現及學業表現 | 有藥物濫用,有衝動性之自殘行為 | 有自殺行為,人際相處困難 |
8.健康狀況 | 沒有特別的健康問題 | 有反應性、突發性、短暫的精神或生理疾病 | 有慢性的、逐漸衰退性的疾病或急性之大病 |
‧危險程度高者,盡快提供危機介入。如:生活安置、危機諮商等,同時尋求醫療資源轉介至受過專業訓練的精神科醫師處,必要時強制住院,以尋求進一步的協助。此時請各校自我傷害危機處置小組隨時警戒;預防勝於治療。
‧危險程度中者,積極提供進一步的心理諮商與協助,並提供危險狀況的處置。例如:避免隨手可得的工具在旁,必要時尋求外界資源轉介至受過專業訓練的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師那裡,以尋求進一步的協助。另外,校方可聯繫家長告知學生的狀況,目的是為了一同合作協助學生接受相關輔導或醫療資源。
‧危險程度低者,增加對該生的行為觀察,列為追蹤輔導的當事人。同時,並提供長期的心理諮商,協助當事人處理其內在心理困擾。
附件五:自殺個案評估之輔助表格(四)──自殺危機評估表
引自:「學校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及早辨識、介入及善後」
附件六:BSRS5-簡式健康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