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續聘 □新進 □異動
流水號:
專案案名 | 計畫編號 | |||||
合作機構 | 計畫期限 | |||||
進用人員資料 | 人員姓名 | 出生日期 | ||||
身份證字號 | 學歷 (職稱) | |||||
通訊處 | 聯絡電話 | 校內分機: | ||||
約用期間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日工作時間(上午 至下午 ) | 到校出任助理 日期 | ||||
累計年資 | ||||||
月支酬金 | 投保級距 | |||||
勞工退休金 | 0%( 0 % 至 6 % ) | □提繳離職儲金(外籍博士後研究 及外籍專任助理適用) | ||||
異動申請 | □薪資調整 | 調整前月支薪 | 調整前投保級距 | |||
調整後月支薪 | 調整後投保級距 | |||||
□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比率調整 | 調整前比率 | 調整前自提金額 (投保級距X0%) | ||||
調整後比率 | 調整後自提金額 (投保級距X2%) | |||||
1.約用人員如有薪資調整及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比率調整,請重新填表申請,並檢附原申請表。 2.本申請表由約用人員提出,經計畫主持人審查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兼職情形(相關規定請依「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約用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本校研究計畫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等規定辦理)。研究計畫約用人員加班應經計畫主持人依實際業務需要指派,並應事先填報加班請示單,經校方核准後,憑以加班。加班起迄時間,應有簽到退紀錄以資證明。依照本校進用專案工作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3.約用人員請於核定後持本表、約用契約書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人事室第二組辦理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相關事宜。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新進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符合該法之體格檢查表至職安中心管理。 4.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部份,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數中金額扣除。調整後個人自願提繳率,經事務組以書面郵寄勞保局(以郵戳為憑)申請之次月1日生效。異動申請1年以2次為限。 5.薪資調高者,當月申請之次月1日生效。薪資調低者,應檢附近三個月薪資證明,由人事室第二組以書面郵寄(以郵戳為憑)申請之次月1日生效。 6.本申請表奉核後請約用人員及主持人自行留存備查,並影印分送各會簽單位存查。 約用人員:(簽名) | ||||||
申請單位 | 會辦單位 | 決行 | ||||
計畫主持人 執行/中心單位主管 | 經費來源管控單位 人事室 職安中心 主計室 保管組 | 校長或授權代理人 | ||||
流水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研究計畫約用人員契約書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下簡稱甲方)為因應研究計畫業務需要,執行與業務相關之工作,茲約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下列計畫專任助理人員:
計畫執行單位 | |
計畫主持人 | |
計畫名稱 | |
計畫編號 | |
合作機構 | |
計畫執行期限 |
雙方訂立條款如下:
一、約用期間:個月(自中華民國起至中華民國), 契約期滿或計畫因故停止,約用關係即行消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二、工作內容:乙方所任工作由甲方計畫主持人指派與指導,並須於規定期限內如期完成。
三、約用報酬:由甲方所屬專題計畫經費項下月致工作酬金新台幣元整。
四、約用人應負之責任:
(一)在約用期間,乙方願遵守甲方「研究計畫約用人員管理要點」之規定,若有違反者,甲方依規定處理,不得異議。
(二)研究計畫約用人員加班應經計畫主持人依實際業務需要指派,並應事先填報加班請示單,經校方核准後,憑以加班。加班起迄時間,應有簽到退紀錄以資證明。依照本校進用專案工作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五、迴避進用規定:甲乙雙方願遵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與運用要點」。有關「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之規定而進用者。
六、本契約一式二份,由計畫主持人及乙方各持乙份。
甲 方: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校 長:
計畫主持人:
乙 方: (簽名)
身分證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