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
學生姓名 | 系所別/年級 (外校學生請加註校名) | ||||
學號 | 學 制 | □學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博士班 | |||
指導教授/ 授課教師/ 計畫主持人 | 系所別 | ||||
指導項目 (可複選) | □論文研究指導/修習研究課程指導(請填第壹項及附件一) □研究學習計畫指導(需與學生自身研究相關)(請填第貳項及附件二) | ||||
論文研究 / 修習研究課程指導 | 學習準則 | ||||
評量頻率 | □研究獎助生學習期間結束前評量次 □每學期定期評量 次 □其他: | ||||
評量標準 | □評量表如附件一 | ||||
學分或畢業條件採計 | |||||
論文或報告著作權歸屬協議 | □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僅為觀念指導,並未參與內容表達之撰寫,而係由學生自己撰寫報告或論文內容,依著作權法規定,學生為該報告或論文之著作人,並於論文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不僅為觀念之指導,且參與內容之表達而與學生共同完成報告或論文,且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學生及指導之教授為報告或論文之共同著作人,共同享有著作權,其共同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之行使,應經學生及指導之教授之共同同意後,始得為之。 □簽屬「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契約書如附件三)。 □其他: | ||||
貳、 研究學習 計畫指導 | 配合執行研究計畫名稱 | (受政府機關補助、出資、委託或以本校校務基金編列預算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或產學合作計畫,無則免填) | |||
研究學習活動型態 | □實習 □田野調查 □學習撰寫研究報告、研究論文指導 □實驗研究、調查分析、搜集與整理資料、文獻探討 □其他: | ||||
研究學習活動簡要說明 | (需與學生自身研究相關) | ||||
學習準則 (可自訂) | □與學生自身研究相關(不符合本項者,請改以勞僱型兼任助理聘用) □培養研究倫理素養與邏輯思考能力 □學習研究資料蒐集、研究工具運用 □強化研究設計與分析能力 □精進研究報告撰寫技巧 □學習研究執行與管理能力 □培養職涯能力 □其他: | ||||
評量頻率 | □研究獎助生學習期間結束前評量次 □每學期定期評量 次 □其他: | ||||
評量標準 | □評量表如附件二 | ||||
論文或報告著作權歸屬協議 | □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僅為觀念指導,並未參與內容表達之撰寫,而係由學生自己撰寫報告或論文內容,依著作權法規定,學生為該報告或論文之著作人,並於論文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不僅為觀念之指導,且參與內容之表達而與學生共同完成報告或論文,且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學生及指導之教授為報告或論文之共同著作人,共同享有著作權,其共同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之行使,應經學生及指導之教授之共同同意後,始得為之。 □簽屬「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契約書如附件三)。 □其他: | ||||
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獎助學金、獎學金、津貼、補助 | □按月發放: 元 □按學期發放: 元 □其他: | ||||
經費來源 (科目) | |||||
學習活動之危險性之及研究獎助生安全保障規劃 (可複選) | □無危險性之學習活動。 □規劃行前安全講習小時。 □實驗研究:訂定儀器操作手冊及安全注意事項。 □其他: | ||||
□除原有之學生團體保險,將為研究獎助生加保商業保險。 | |||||
中途修改條款 | □雙方/三方同意學生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學生或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任何ㄧ方因故欲中途修改本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內容,需經雙方/三方書面同意後實施。 | ||||
備註 (另行約定事項) | |||||
學生簽署 | 簽署日期 | ||||
年 月 日 | |||||
指導教授/ 授課教師/ 計畫主持人 簽署 | 簽署日期 | ||||
年 月 日 |
附件一
國立中山大學論文研究/修習研究課程研究獎助生學習評量表
壹、研究獎助生基本資料
系所別 (外校學生請加註校名) | 學制 | □學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博士班 | 年級 | ||
組別 | |||||
姓 名 | 學號 | ||||
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學習準則/學分或畢業條件採計 |
貳、學習成效評量(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填寫)
評量頻率 | 共 次,本次為第 次。 | |||
本次 評量期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學習成效 評量項目 | 評量項目(可自訂) | 比重(可自訂) | 得分 | 總計得分(100%) |
指導教授/ 授課教師 評語及簽章 | 年 月 日 |
說明:
1. 本評量得定期實施,以為論文研究指導/修習研究課程指導學生專業知識行為依據。
2. 本評量之結果由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自行留存備查。
3. 建議評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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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獎助生參與研究學習計畫指導評量表
壹、研究獎助生基本資料
系所別 (外校學生請加註校名) | 學制 | □學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博士班 | 年級 | ||
組別 | |||||
姓 名 | 學號 | ||||
配合執行研究計畫名稱 | (受政府機關補助、出資、委託或以本校校務基金編列預算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或產學合作計畫,無則免填) | ||||
研究學習活動型態 | □實習 □田野調查 □學習撰寫研究報告、研究論文指導 □實驗研究、調查分析、搜集與整理資料、文獻探討 □其他: | ||||
研究學習活動簡要說明 | (需與學生自身研究相關) | ||||
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貳、學習成效評量(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填寫)
評量頻率 | 共 次,本次為第 次。 | |||
本次 評量期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學習成效 評量項目 | 評量項目(可自訂) | 比重(可自訂) | 得分 | 總計得分(100%) |
指導教授/ 計畫主持人 評語及簽章 | 年 月 日 |
說明:
1. 本評量得定期實施,以為論文研究指導/修習研究課程指導學生專業知識行為依據。
2. 本評量之結果由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自行留存備查。
3. 建議評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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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職涯能力養成 |
附件三
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立契約人○○○(著作財產權讓與人,以下稱甲方)與○○○(受讓人,以下稱乙方),緣甲方願將其本契約標的著作財產權讓與給乙方,雙方同意訂定本契約,並約定條款如下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讓與標的)
甲方願將其所享有○○○(以下稱本著作,如附件)之著作財產權讓與給乙方。
第二條 (報酬之交付)
乙方應支付甲方價金新台幣○○元整。
第三條 (不利行為之禁止)
甲方自本契約成立後,不得將本著作全部或一部自行或委託他人印售,或另行變更書名發行或編印,以及為其他不利於乙方銷售之行為。
第四條 (權利瑕疵擔保及協助訴訟義務)
甲方擔保其對本著作有讓與著作財產權之權利。甲方並擔保本著作之內容並無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權之情事。若甲方違反本條之擔保事項而致乙方遭受損害時,乙方得隨時解除本契約並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乙方如因本契約標的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其侵害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協助處理解決之義務。如最後經法院確定判決或經甲方認可之和解,乙方應賠償該第三人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致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律師費用等)。
第五條 (損害賠償)
當事人若有違本契約各條款之情事,應賠償他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害。
第六條 (契約之補充及解釋)
本契約若有未盡事宜或不明之處,依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定之。
第七條 (爭端之解決與管轄法院)
甲乙雙方同意,對因本契約所引發之一切糾紛,應本誠信原則解決之。
如有訴訟之必要,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八條 (契約之作成與修改)
本契約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本契約若有任何修改,應由雙方協議另以書面為之,並附於本契約之後作為
本契約之一部分。
立契約人
甲 方:○○○
統一編號:
住址:
乙 方:○○○
統一編號:
住址:
代表人:○○○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四
國立中山大學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中途修改同意書
流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所別 (外校學生請加註校名) | 學制 | □學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博士班 | 年級 | |||||||
組別 | ||||||||||
姓 名 | 學號 | |||||||||
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指導教授/ 授課教師/ 計畫主持人 | 系 所 別 | |||||||||
請勾選指導項目 | □ | 論文研究/修習研究 課程指導 | (學習準則/學分或畢業條件採計) | |||||||
□ | 配合執行研究計畫名稱 | (受政府機關補助、出資、委託或以本校校務基金編列預算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或產學合作計畫,無則免填) | ||||||||
研究學習活動型態 | □實習 □田野調查 □學習撰寫研究報告、研究論文指導 □實驗研究、調查分析、搜集與整理資料、文獻探討 □其他: | |||||||||
研究學習活動簡要說明 | (需與學生自身研究相關) | |||||||||
請勾選中途修改項目 | □學習準則□評量方式□學分或畢業條件採計□論文或報告著作權歸屬協議 □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獎助學金、獎學金、津貼、補助□經費來源(科目) □學習活動之危險性之及研究獎助生安全保障規劃 □終止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 □其他: | |||||||||
中途修改 項目之說明 | ||||||||||
學生簽署 | 簽署日期 | |||||||||
年 月 日 | ||||||||||
指導教授/ 授課教師/ 計畫主持人 簽署 | 簽署日期 | |||||||||
年 月 日 |
說明:學生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學生或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任何ㄧ方因故欲中途修改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內容,需經雙方同意後親筆簽署本中途修改同意書,各自留存ㄧ份,並將影本分別擲送原用人單位及本校研究發展處備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