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安中心器材借用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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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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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安中心器材借用申請單()

編號:

借用單位


聯絡電話


借用期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計   日    時

借用物品


數量/單位


用途說明


使用地點


借用須知

1.甲聯由校安中心存查、乙聯由借用人留存。

2.請依借用之物品遵循下列相關規定:

1)嚴禁使用雙面膠帶黏貼看板,使用膠帶或釘子後清除乾淨。(2)擴音器、對講機請自行充電,電池充電器請愛惜使用。

3)借用期限以不超過五日為限,續借應先行歸還後重新申請。

4)使用器材完畢後,請立即復原搬回校安中心註銷本單。

5)若遺失或損壞,應負照價賠償責任。

6)請依規定借用及按時歸還,以免影響下次借用權益。

此欄歸還時填寫

日期

年 月 日

數量


辦人


附記

1.借用人完成簽章即表示同意遵循本中心所定之借用須知。

2.本中心若有緊急需使用器材設備應即歸還。

3.校安中心電話(04)2219-5999

借 用 單 位

校安中心

借用人

單位主管

經辦人

單位主管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安中心器材借用申請單()

編號:



借用期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計   日    時



借用物品


數量/單位




借用須知

請依借用之物品遵循下列相關規定:

1.嚴禁使用雙面膠帶黏貼看板,使用膠帶或釘子後清除乾淨。

2.擴音器對講機請自行充電,電池充電器請愛惜使用。

3.借用期限以不超過五日為限,續借應先行歸還後重新申請。

4.使用器材完畢後,請立即復原搬回校安中心註銷本單。

5.若遺失或損壞,應負照價賠償責任。

6.請依規定借用及按時歸還,以免影響下次借用權益。



附記

1.借用人完成簽章即表示同意遵循本中心所定之借用須知。

2.本中心若有緊急需使用器材設備應即歸還。

3.校安中心電話(04)2219-5999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安中心公有物品借用申請單

編號:

單位(班級)


姓名


學號


電話


借用期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計   日    時

借用物品

愛心傘

編號


數量/單位


備考


愛心安全帽

編號


數量/單位


備考


借用須知

1.嚴禁破壞物品、塗抹顏色、書寫字體。

2.借用期限以不超過三日為限,續借應先行歸還後重新申請。

3.使用物品完畢後,請立即至校安中心歸還並註銷本單。

4.若遺失或損壞,應負照價賠償責任。

5.請依規定借用及按時歸還,以免影響下次借用權益。

此欄歸還時填寫

日 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附記

1.借用人完成簽章即表示同意遵循本中心所定之借用須知。

2.本中心若有緊急需使用器材設備應即歸還。

3.校安中心電話(04)2219-5999

借用人簽名

校安中心

經辦人

單位主管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安中心公有物品借用申請單

編號:

單位(班級)


姓名


學號


電話


借用期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計   日    時

借用物品

愛心傘

編號


數量/單位


備考


愛心安全帽

編號


數量/單位


備考


借用須知

1.嚴禁破壞物品、塗抹顏色、書寫字體。

2.借用期限以不超過三日為限,續借應先行歸還後重新申請。

3.使用物品完畢後,請立即至校安中心歸還並註銷本單。

4.若遺失或損壞,應負照價賠償責任。

5.請依規定借用及按時歸還,以免影響下次借用權益。

此欄歸還時填寫

日 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附記

1.借用人完成簽章即表示同意遵循本中心所定之借用須知。

2.本中心若有緊急需使用器材設備應即歸還。

3.校安中心電話(04)2219-5999

借用人簽名

校安中心

經辦人

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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