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
南投縣 鄉(鎮、市)公所 年度辦理社區發展工作績效評鑑表
評鑑項目 | 配分 | 鄉(鎮、市)公所自評分數 | 縣政府 決選分數 |
一、社區發展年度工作計畫與經費之執行及編列 | 10分 | ||
二、社區發展協會輔導之執行及績效 | 20分 | ||
三、督導、考核或評鑑鄉(鎮、市、區)公所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執行績效 | 10分 | ||
四、社區人才培育 | 15分 | ||
五、推動福利社區化、辦理社區發展工作項目及資源運用績效 | 30分 | ||
六、辦理社區發展創新業務及特殊績效 | 15分 |
備註:
一、各項檔案請詳附辦理成果照片、文件資料、統計圖表及特色績效,於實地訪查時提供佐證。
二、本表採A4直式橫書方式,摘要報告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調整繕印,編碼後裝訂成冊。
評鑑項目 | 一、社區發展年度工作計畫與經費之執行及編列 | 鄉(鎮、市)公所自評分數 | 縣政府 決選分數 |
配分及評分 | 10分 | ||
(一)訂定社區發展年度工作計畫及策略。 (二)社區發展年度經費預算之編列及執行。 1.社區發展年度經費預算與上年度增減比例。 2.社區發展年度經費決算(執行率:決算金額/預算金額)。 | |||
(摘要報告) |
評鑑項目 | 二、社區發展協會輔導之執行及績效 | 鄉(鎮、市)公所自評分數 | 縣政府 決選分數 |
配分及評分 | 20分 | ||
(一)建立並更新轄內社區發展協會有關資料及會務、財務輔導相關事宜。 1.建立並更新轄內社區發展協會有關資料。 2.輔導社區發展協會會務、財務狀況及訂定年度工作計畫。以轄內社區發展協會每年報主管機關核備會員大會紀錄(含年度計畫及年度預決算等資料)達成率計算。 (二)盤點社區發展協會運作能力,並實施個別化-分級輔導培力策略。 (三)對轄內社區發展協會辦理選拔、認證等,鼓勵其持續推動各項社區發展工作。 | |||
(摘要報告) |
評鑑項目 | 三、督導、考核或評鑑鄉(鎮、市、區)公所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執行績效 | 鄉(鎮、市)公所自評分數 | 縣政府 決選分數 |
配分及評分 | 10分 | ||
依社區發展年度工作計畫及策略納入輔導或督導公所之內容確實實施: 1.每年定期辦理各鄉(鎮、市、區)公所社區發展業務聯繫會議 2.每年定期辦理督導、考核或評鑑各鄉(鎮、市、區)公所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業務成效。 | |||
(摘要報告) |
評鑑項目 | 四、社區人才培育 | 鄉(鎮、市)公所自評分數 | 縣政府 決選分數 |
配分及評分 | 15分 | ||
(一)辦理方式之多元性,依資源開發及培訓、研討、講習、觀摩等類型規劃並執行。 (二)參加對象之多元性。依不同參訓對象(如公所工作人員、社區理事長、總幹事、社區幹部、社區志工)規劃並執行。 (三)每年度辦理場次(含資源開發及培訓、研討、講習、觀摩)。 (四)受訓社區涵蓋率=X | |||
(摘要報告) |
評鑑項目 | 五、推動福利社區化、辦理社區發展工作項目及資源運用績效 | 鄉(鎮、市)公所自評分數 | 縣政府 決選分數 |
配分及評分 | 30分 | ||
(一)輔導社區發展協會辦理福利社區化之相關績效 1.社區發展協會辦理各類福利服務(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等)、社會救助、志願服務、社區防災、社區防暴宣導與福利服務等相關社區化績效。 2.辦理福利服務方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成長率。 成長率計算方式: A:108年轄內轄內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或自籌財源辦理各項福利服務方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數量(A); B:109年轄內轄內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或自籌財源辦理各項福利服務方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數量。 C:成長率=B-A/A_____%)} (二)辦理社區發展工作項目。 依地方需求,辦理以下社區發展工作項目:推動社區產業發展;成立社區志願服務團隊;社區綠化與美化;鄉土文化、民俗技藝維護及發揚;社區藝文活動;社區生產建設基金之管理、運用及督導;社區守望相助;社區圖書室之設置;社區成長教室;社區長壽俱樂部;社區環境衛生改善及處理;推展社區全民運動;其他。 (三)強化社區活動中心功能,善用社區公共空間活化運用之情形及績效。 活化運用比率計算方式如下: A:轄內社區公共空間:____間 計算範圍:係指以社區發展協會為使用主體之活動空間(如社區活動中心,如轄內無社區活動中心者,則可將運用市民活動中心、其他社區公共空間據點等均列入計算)總數。 B:活化運用之間數:____間。 計算範圍:係指上開以社區發展協會為使用主體之活動空間中,有每週開放2日以上作為各項推展社區發展業務(例如長照服務據點、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兒少、婦女福利、社區班隊等使用)之間數。 C:活化運用比率=B/A:_____% (四) 與各有關機關單位及其他資源、專業團隊之協調聯繫、配合。 1.建立公所跨科室合作機制,每年召開相關會議 2.每年進行轄內社區發展工作資源盤點工作,並提供社區發展協會運用。 3.轄內社區發展協會與有關機關及其他資源、專業團隊之協調聯繫、配合。 | |||
(摘要報告) |
評鑑項目 | 六、辦理社區發展創新業務及特殊績效 | 鄉(鎮、市)公所自評分數 | 縣政府 決選分數 |
配分及評分 | 15分 | ||
(一)辦理聯合社區方案(如:旗艦計畫、社區產業行銷等跨社區合作方案等) (二)其他自辦創新業務績效 (三)轄內社區發展協會參加本府辦理評鑑且績效良好 | |||
(摘要報告) |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