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4GMR
法人社員入社志願書
※以下欄位請以正楷,完整填寫。
單位全名 | 社員編號 (本社填寫) | ||||||||||
統一編號 | 核准成立 登記字號 | ||||||||||
組成人數 | 成立時間 | ||||||||||
資本額 | 業務區域 | ||||||||||
負責人 | 姓名 | 代表人 (法人社員指派一人擔任) | 姓名 | ||||||||
職稱 | 職稱 | ||||||||||
電話 | 電話 | ||||||||||
通訊地址 | □□□□□ sup 12(市 ) sup 12(鄉 鎮) 里鄰 sup 12(路 )段巷弄號樓 | ||||||||||
網址 | |||||||||||
檢附資料 | □ 章程 □ 最近之法人登記證影本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年度活動計畫書或單次活動之文宣品 | ||||||||||
申請加入本社之原因:(請簡述貴單位申請入社原因:因何人介紹或活動機緣等……) | |||||||||||
本單位已閱讀並同意或遵守以下事項: 一、已詳讀背面之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定告知事項,並於申請單位、負責簽署人欄位簽章。 二、願遵守本社章程及相關法令義務、繳納股金及年費,所繳年費於退社時不得請求退費。 三、本社為有限責任組織,社員所負之責任以其認繳股額為限。 申請單位簽章:(★請加蓋單位大小章) 單位名稱: 負責人:申請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 |||||||||||
審核欄(以下由主婦聯盟合作社填寫) | |||||||||||
F.總經理 | 社籍單位 | 承辦單位 | |||||||||
E.部門主管 | C、D承辦人 | B.部門主管 | A.承辦人 | ||||||||
□ C □ D | |||||||||||
D、承辦人填寫: 1.法人社員申請通過之會議、日期: 2.□通知分社承辦人申請通過 3.□通知法人社員繳交股金及年費(□EMAIL、□電話)。 4.□完成入社,社籍登錄日期: | A、承辦人填寫: 1.隸屬分社: 2.□已接洽,確認符合法人單位身分資格並完成入社說明。 3.入社後可能參與方式,說明: |
流程:A、B組織部接洽了解,提供法人社員入社申請書,查驗申請書及檢附資料齊備後,轉交社籍單位>C社籍收件>E提案理事會>D通過後通知繳交股金及年費、確認入社
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定告知事項
有限責任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以下稱本社)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 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法人或團體對股東、會員(含股東、會員指派之代表)、董事、監察人、理事、監事或其他成員名冊之內部管理;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六三);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九0);消費者保護(0九一);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一)。
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等,詳如 台端填寫之內容。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一)期間:因執行社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對象:本社社員。
(三)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 台端就本社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除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 台端得向本社查詢或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社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費用。
(二)台端得向本社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 台端應釋明原因及事實。
(三)本社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 台端得向本社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四)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 台端得向本社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但因本社執行社、業務所必須或經 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台端如欲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及其行使方式,可來電本社,由本社專員為 台端說明。
六、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 台端所提供之資料錯誤、不實、過時、不完整或具誤導性,本社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社、業務作業,而 台端將因此損失相關權益。
台端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社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的個人資料之效果。
本單位於已詳閱上述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定告知事項: 申請單位簽章:★請加蓋單位大小章 單位名稱: 負責人: 西元 年 月 日 |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