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培育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主修專長-視覺藝術組
教師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101學年度起適用)
100年8月25日臺中(二)字第1000153057號函核定
任教科別 | 類型 | 科目名稱【相似科目名稱】 | 修別 | 學分數 | 備註 | |||||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主修專長---視覺藝術組 | 領域 核心 課程 | 美學 【美學(一)、美學(二)】 | 必 | 2 | 左列二科必修 | |||||
藝術概論 【藝術概論】 | 必 | 2 | ||||||||
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視覺藝術專門課程 | 素描 【素描(一)、素描(二)、人體素描、素描素材與表現】 | 選 | 2-4 | 至少選修22學分 | ||||||
色彩學 【色彩學、基礎造形與色彩學(上)基礎造形與色彩學(下)】 | 選 | 2 | ||||||||
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創作、數位出版設計創作、視覺傳達設計實務(上)視覺傳達設計實務(下)】 | 選 | 2 | ||||||||
藝術教育 【藝術教育】 | 選 | 2 | ||||||||
繪畫 【現代繪畫創作(一)、現代繪畫創作(二)、進階水彩、壓克力彩、基礎油畫(一)、基礎油畫(二)、人體油畫、進階油畫】 | 選 | 2-4 | ||||||||
電腦繪圖 【電腦繪圖(上)電腦繪圖(下)、 數位設計與藝術創作(上)、數位設計與藝術創作(下)、動畫設計創作、3D動畫設計製作(上)、3D動畫設計製作(下)、3D造形設計創作】 | 選 | 2 | ||||||||
美術史 【中國美術史(一)中國美術史(二)、西洋美術史(一)西洋美術史(二)】 | 選 | 2-4 | ||||||||
雕塑 【立體造形創作】 | 選 | 2 | ||||||||
基礎水墨 【水墨線性素描(一)水墨線性素描(二)、水墨名作研析(一)水墨名作研析(二)、水墨寫生(一)水墨寫生(二)、山水技法、花鳥技法、人物技法】 | 選 | 2-4 | 至少選修4學分(專門科目與教育專業科目名稱不得相同或相似,若有相同或相似,僅能擇一採記。) | |||||||
基礎版畫 【基礎版畫(一)、基礎版畫(二)、版畫創作(一)、版畫創作(二)、進階版畫創作(一)進階版畫創作(二)】 | 選 | 2-4 | ||||||||
基礎陶藝 【基礎陶藝(上)、基礎陶藝(下)、陶瓷坯體與釉藥、進階陶藝】 | 選 | 2-4 | ||||||||
臺灣美術 【臺灣美術】 | 選 | 2 | ||||||||
跨修音樂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 ||||||||||
跨修音樂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 類型 | 科目名稱【相似科目名稱】 | 修別 | 學分數 | 備註 | |||||
跨修課程 | 主修 | 選 | 4 | |||||||
音樂理論【和聲學、對位法、進階和聲學、進階對位法】 | 選 | 4 | ||||||||
音樂史【西洋音樂史、中國音樂史、臺灣音樂史、西洋音樂斷代史】 | 選 | 4 | ||||||||
合唱(奏)【管絃樂合奏、弦樂合奏、管樂合奏】 | 選 | 4 | ||||||||
音樂基礎訓練 | 選 | 4 | ||||||||
音樂學導論 | 選 | 2 | ||||||||
傳統音樂概論 | 選 | 2 | ||||||||
世界音樂【民族音樂學】 | 選 | 2 | ||||||||
曲式學 | 選 | 2 | ||||||||
樂器學 | 選 | 2 | ||||||||
鍵盤和聲【應用鍵盤】 | 選 | 2 | ||||||||
樂曲分析【音樂作品分析】 | 選 | 2 | ||||||||
曲體與作曲【作曲法】 | 選 | 2 | ||||||||
管絃樂法【配器法】 | 選 | 2 | ||||||||
伴奏法 | 選 | 2 | ||||||||
指揮法【合唱指揮研究】 | 選 | 2 | ||||||||
藝術鑑賞【音樂藝術鑑賞、音樂欣賞】 | 選 | 2 | ||||||||
歌劇【歌劇鑑賞】 | 選 | 2 | ||||||||
當代音樂【流行音樂】 | 選 | 2 | ||||||||
室內樂 | 選 | 2 | ||||||||
各主修之音樂研究【鋼琴作品研究、聲樂作品解析與研究、管絃樂作品研究、進階聲樂作品研究、個別鋼琴教學研究、團體課鋼琴教學與實務研究、鋼琴作品解析與詮釋研究、合唱教學與實務研究】 | 選 | 2 | ||||||||
MIDI與編曲軟體的教學應用【電腦音樂軟體操作與應用】 | 選 | 2 | ||||||||
應用音樂【電腦音樂、音樂科技媒體之運用、音樂與人文】 | 選 | 2 | ||||||||
義大利文【義大利文歌唱語音法】 | 選 | 2 | ||||||||
副修 | 選 | 2 | ||||||||
合唱作品研究【合唱作品解析與研究】 | 選 | 2 | ||||||||
台灣歌曲【臺灣音樂名作欣賞】 | 選 | 2 | ||||||||
小計 | 44 | |||||||||
跨修表演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 ||||||||||
跨修表演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 跨修科目 | 戲劇與劇場發展史【戲劇與劇場發展史專題、戲劇與劇場發展史(一)或(二)、台灣劇場發展史】 | 必 | 3 | ||||||
中西舞蹈史 | 必 | 2 | ||||||||
導演專題研究【導演基礎】 | 必 | 3 | ||||||||
應用戲劇與劇場【應用戲劇專題研究】 | 必 | 2-3 | ||||||||
創造性戲劇(一)【創造性戲劇專題研究、創作性兒童戲劇入門】 | 必 | 2-3 | ||||||||
教育戲劇D-I-E(一)【教育戲劇專題研究(D-I-E)】 | 必 | 2-3 | ||||||||
兒童劇場實作 | 選 | 2 | ||||||||
兒童劇場【當代兒童劇場】 | 選 | 2 | ||||||||
兒童及青少年劇場專題研究 | 選 | 2 | ||||||||
兒童及青少年名劇選讀 | 選 | 2 | ||||||||
肢體與聲音開發-表演(一) | 選 | 2 | ||||||||
角色創作與發展-表演(二) | 選 | 2 | ||||||||
舞蹈技巧 | 選 | 2 | ||||||||
舞蹈創作【創造性舞蹈】 | 選 | 2 | ||||||||
即興創作 | 選 | 2 | ||||||||
表演專題【表演專題研究】 | 選 | 2-3 | ||||||||
劇本創作基礎【編劇方法、戲劇編寫與創作、劇本創作專題、劇本創作研究】 | 選 | 3 | ||||||||
兒童及青少年劇本創作【兒童戲劇編寫與創作】 | 選 | 2 | ||||||||
兒童及青少年劇場編導 | 選 | 2 | ||||||||
教育戲劇D-I-E(二) | 選 | 2 | ||||||||
創造性戲劇(二)【創作性兒童戲劇進階】 | 選 | 2 | ||||||||
應用戲劇與劇場(二) | 選 | 2 | ||||||||
戲劇教育專題研究 | 選 | 3 | ||||||||
排演專題【劇場實作、戲劇製作演出(一)(二)(三)、應用劇場創作演出(一)(二)(三)】 | 選 | 4 | ||||||||
舞台技術【劇場技術(一)或(二)】 | 選 | 2 | ||||||||
視覺設計基礎(一)或(二)【劇場舞台設計、劇場燈光設計、劇場音樂音效設計、服裝與造形設計】 | 選 | 2 | ||||||||
音樂與舞蹈 | 選 | 2 | ||||||||
教習劇場編導【教習劇場專題研究T-I-E】 | 選 | 2-3 | ||||||||
偶戲製作與操作(一)或(二) | 選 | 2 | ||||||||
跨領域劇場創作 | 選 | 3 | ||||||||
一、若要採認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視覺藝術專長者,應修學分數下限為三十八學分,上限為五十八學分,包含:(一)領域核心課程:必修四學分。 (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二十六學分。 (三)另應修習音樂、表演藝術等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各四學分,合計八學分。 (四)已修習本主修專長,另修習本領域其他主修專長時,僅修習該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二十六學分,即可加註該主修專長。 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抵免採計科目及學分數由各領域系所認定之;但不得抵免規定應跨組修習其他專長科目之學分數。 |
註:本任教科別之科目、學分由美術學系開課、制定、審核,跨修科目由音樂學系、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開課、制定、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