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大學視覺藝術組教師學分標準(101學年度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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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培育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主修專長-視覺藝術組
教師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101學年度起適用)

100825日臺中()字第1000153057號函核定

任教科別

類型

稱【相似科目名稱】

修別

學分數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主修專長---視覺藝術組

領域

核心

課程

美學

【美學(一)、美學(二)】

2

左列二科必修

藝術概論

【藝術概論】

2

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視覺藝術專門課程

素描

【素描(一)、素描(二)、人體素描、素描素材與表現】

2-4

至少選修22學分

色彩學

【色彩學、基礎造形與色彩學(上)基礎造形與色彩學(下)】

2

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創作、數位出版設計創作、視覺傳達設計實務(上)視覺傳達設計實務(下)】

2

藝術教育

【藝術教育】

2

繪畫

【現代繪畫創作(一)、現代繪畫創作(二)、進階水彩、壓克力彩、基礎油畫(一)、基礎油畫(二)、人體油畫、進階油畫】

2-4

電腦繪圖

【電腦繪圖(上)電腦繪圖(下)、

數位設計與藝術創作(上)、數位設計與藝術創作(下)、動畫設計創作、3D動畫設計製作(上)、3D動畫設計製作(下)、3D造形設計創作】

2

美術史

【中國美術史()中國美術史()、西洋美術史()西洋美術史()

2-4

雕塑

【立體造形創作】

2

基礎水墨

【水墨線性素描(一)水墨線性素描(二)、水墨名作研析(一)水墨名作研析(二)、水墨寫生(一)水墨寫生(二)、山水技法、花鳥技法、人物技法】

2-4

至少選修4學分(專門科目與教育專業科目名稱不得相同或相似,若有相同或相似,僅能擇一採記。)

基礎版畫

【基礎版畫(一)、基礎版畫(二)、版畫創作(一)、版畫創作(二)、進階版畫創作(一)進階版畫創作(二)】

2-4

基礎陶藝

【基礎陶藝(上)、基礎陶藝(下)、陶瓷坯體與釉藥、進階陶藝】

2-4

臺灣美術

【臺灣美術】

2

跨修音樂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跨修音樂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類型

科目名稱【相似科目名稱】

修別

學分數

備註

跨修課程

主修

4


音樂理論【和聲學、對位法、進階和聲學、進階對位法】

4

音樂史【西洋音樂史、中國音樂史、臺灣音樂史、西洋音樂斷代史】

4

合唱(奏)【管絃樂合奏、弦樂合奏、管樂合奏】

4

音樂基礎訓練

4

音樂學導論

2

傳統音樂概論

2

世界音樂【民族音樂學】

2

曲式學

2

樂器學

2

鍵盤和聲【應用鍵盤】

2

樂曲分析【音樂作品分析】

2

曲體與作曲【作曲法】

2

管絃樂法【配器法】

2

伴奏法

2

指揮法【合唱指揮研究

2

藝術鑑賞【音樂藝術鑑賞、音樂欣賞】

2

歌劇【歌劇鑑賞】

2

當代音樂【流行音樂】

2

室內樂

2

各主修之音樂研究【鋼琴作品研究、聲樂作品解析與研究、管絃樂作品研究、進階聲樂作品研究、個別鋼琴教學研究、團體課鋼琴教學與實務研究、鋼琴作品解析與詮釋研究、合唱教學與實務研究

2


MIDI與編曲軟體的教學應用【電腦音樂軟體操作與應用】

2

應用音樂【電腦音樂、音樂科技媒體之運用、音樂與人文

2

義大利文【義大利文歌唱語音法】

2

副修

2

合唱作品研究【合唱作品解析與研究

2

台灣歌曲【臺灣音樂名作欣賞】

2

小計


44

跨修表演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跨修表演藝術組專門課程(至少選修四學分)

跨修科目

戲劇與劇場發展史【戲劇與劇場發展史專題、戲劇與劇場發展史()()、台灣劇場發展史

3


中西舞蹈史

2

導演專題研究【導演基礎】

3

應用戲劇與劇場【應用戲劇專題研究】

2-3

創造性戲劇()【創造性戲劇專題研究、創作性兒童戲劇入門】

2-3

教育戲劇D-I-E()【教育戲劇專題研究(D-I-E)】

2-3

兒童劇場實作

2

兒童劇場【當代兒童劇場

2

兒童及青少年劇場專題研究

2

兒童及青少年名劇選讀

2

肢體與聲音開發-表演()

2

角色創作與發展-表演()

2

舞蹈技巧

2

舞蹈創作【創造性舞蹈】

2

即興創作

2

表演專題【表演專題研究】

2-3

劇本創作基礎【編劇方法、戲劇編寫與創作、劇本創作專題、劇本創作研究】

3

兒童及青少年劇本創作【兒童戲劇編寫與創作】

2

兒童及青少年劇場編導

2

教育戲劇D-I-E()

2

創造性戲劇()【創作性兒童戲劇進階】

2

應用戲劇與劇場(二)

2

戲劇教育專題研究

3

排演專題【劇場實作、戲劇製作演出()()()應用劇場創作演出()()()

4

舞台技術【劇場技術()()

2

視覺設計基礎()()【劇場舞台設計、劇場燈光設計、劇場音樂音效設計、服裝與造形設計】

2

音樂與舞蹈

2

教習劇場編導【教習劇場專題研究T-I-E

2-3

偶戲製作與操作()()

2

跨領域劇場創作

3

一、若要採認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視覺藝術專長者,應修學分數下限為三十八學分,上限為五十八學分,包含:(一)領域核心課程:必修四學分。

(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二十六學分。

(三)另應修習音樂、表演藝術等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各四學分,合計八學分。

(四)已修習本主修專長,另修習本領域其他主修專長時,僅修習該主修專長專門課程至少二十六學分,即可加註該主修專長。

二、主修專長專門課程,抵免採計科目及學分數由各領域系所認定之;但不得抵免規定應跨組修習其他專長科目之學分數。

註:本任教科別之科目、學分由美術學系開課、制定、審核,跨修科目由音樂學系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開課、制定、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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