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經費注意事項
98年10月修訂
100年06月四修
奇美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推動研究發展,提高醫療服務品質,特訂定以下注意事項。
補助計畫類別:
(一)個別型:申請人依據研究專長所提出之個別研究計畫。
(二)整合型:申請人提出之群體性(含:跨科或跨院)之研究計畫,但申請人必須為主持人。
申請時間:
每年研究計劃之審查時間以一年兩次為原則,截止收件時間:4月15日與10月15日,自98年下半年起開始執行。
執行計畫申請人之條件:
組別
資格
金額上限
甲組
本院編制內之主治醫師(含備任主治醫師)
40萬
乙組
第五年住院醫師及以上
藥師(領有藥師執照者)
護理人員:副護理長或碩士及以上之護理人員
(需相關科主治醫師或督導以上擔任共同主持人)
醫技及行政人員:碩士、組長或專員及以上之人員
(需該科主任或與研究主題相關之主治醫師擔任共同主持人)
20萬
丙組
本院編制內之住院醫師(第一年至第四年)
(需相同科之主治醫師擔任共同主持人)
10萬
備註:
乙組及丙組以往研究成果卓越者,提報醫學研究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可以跳級提出研究計劃申請。
保障名額:護理、藥事、醫事放射、醫事檢驗、物理治療、職能治療、營養、呼吸治療所提之研究計畫每年各保障一案;南台與嘉藥合作計劃則為優先考慮。但若未有相關研究案提出則不在此限。
本院編制內之醫師(住院醫師以上)於計劃申請期限外,得隨時提出申請,惟需依審查委員意見補正計劃內容方通過計劃,且不給予經費補助。
為鼓勵新進人員參與研究,第一年主治醫師(含備任)或新進主治醫師第一次申請研究計劃(第一年)將於總評分加2分。
當年度獲得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者,可提出國科會相對補助款申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四十萬元整,每人每年限申請一件。
計畫執行期間奉派外訓,超過一個月者,請勿提出申請。
申請補助項目:
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得申請下述項目所需費用之補助。
研究設備項目(含儀器,但電腦不得購置,資訊軟體若需購置需說明用途)。
其他研究有關項目(含:消耗性材料項目,電子計算機之使用及其他與研究有關項目)。
計畫申請人注意事項:
(一)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之計畫申請人,最多得主持二件院內補助之研究計劃案,但每次申請以主持一件研究計畫案為限。
須檢附資料如下:
研究計畫書一式一份(如附件一)。
五年內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一式一份。
於新計畫開始執行前若未完成舊計畫之結案手續者(經費結案及成果報告繳交),不得申請新計畫。
由所屬主管初審後,將初審意見表(如附件二)連同所有申請資料提出申請。
所有之研究計畫,暫以一年完成為主(自核准日起計算)。
每項研究計畫申請總經費補助以不超過新台幣四十萬為原則;且預算編列之人事費用,一年不得超過144,000元,每月上限12000元(含薪資、勞保費、健保費、勞退金,自98年9月1日起實施)。
自100年起,院內專題研究計劃將自總補助款預扣5%作為管理費,餘額再補助各計劃。
審查:
初審─由獨立科主任或部主任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附件二之初審意見表)。
複審─由醫學研究委員會審查(必要時得送外審)後。
複審之審查評分標準將依國科會研究計畫審查標準執行之。
各項研究案,計畫主持人之貢獻度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
自核准日起第六個月須提出計畫執行進度報告(如附件三),交醫學研究委員會存檔備查。
年度計畫審查之結果,將提報醫務會議,經院方核可後撥予研究經費。
執行:計畫之執行若涉及人體試驗、醫學倫理、基因重組或動物實驗,各主持人在計畫執行前應將資料送相關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方可執行。
計畫變更:計畫之進行期間如有延期或變動、取消者,計畫主持人應在執行計畫結束二個月前填妥延期及變更申請表,提出申請(如附件四),延期以一次為限,最多延長一年。若欲取消者,須說明原因,所用之經費須繳回,計劃期限開始二個月內申請撤銷者,空出名額將依序遞補。
經費結案:主持人應將經費支出憑證彙整,於計畫執行期滿三個月內,檢齊下列各件,交醫學研究委員會審核。
經費支出原始憑證:應按核定項目分類整理、裝訂成冊,並附計畫申請書及核定清單。外購圖書、儀器或材料並應檢附原始憑證及國內結匯單、手續費收據等。
如有餘款應向本院有關單位辦理繳回手續。
領款:依本院核定通知函之規定辦理。
繳交研究成果報告:
報告格式依本院規定之成果報告編寫須知(如附件五)。
主持人須於計畫執行期滿半年內,將研究計畫成果報告交醫學研究委員會存查。
98上半年起之研究計劃,甲組主持人須於執行期滿二年內繳交研究論文一篇,主持人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本篇論文可提供醫院評鑑用。
研究成果發表時,請註明該計畫核定之編號。
未依上述規定完成投稿或以研究論文方式繳交成果報告者,不得申請新計畫。
所申請儀器設備歸醫院財產管理(如附件一之六)。
其他研究有關項目之申請:
如,消耗器材,試劑及藥品,電腦使用費,問卷調查費、郵電費、印刷費、資料檢索費等,均須另填預算表(如附件一之六)。
獎勵辦法:
每年本院皆進行院內專題研究計劃成果評比,優勝者之獎勵方式:院方將給予甲組:前三名各三萬、二萬及一萬元,乙組:第一名:三萬元。
備註:研究計畫申請書請洽教學中心黃怡臻(電話:77853)。
(附件一之一)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研究專題計畫申請書
一、綜合資料 編號:
計畫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申請單位 | 院區: | ||
主持人 | 姓名:(中文)(英文) | ||
職稱:人事號:電話: | |||
組別:□甲□乙□丙 第一年主治或就任一年內主治(含備任):□是□否 | |||
協同主持人 | 姓名 | 單位及職稱 | |
1. | |||
2. | |||
3. | |||
預算申請項目 | 項目 | 申請金額 | 核定金額 |
耗材費 | |||
設備費 | |||
人事費 | |||
其他 | |||
合計 | |||
本計劃是否進行下列事項:□人體試驗□問卷調查(醫學倫理) □基因重組□動物實驗 | |||
本計劃是否可在本院獨立完成:□100% □75-100% □50-75% □50%以下 | |||
本院研究者參與百分比:□100% □75-100% □50-75% □50%以下 (與嘉藥、南台教師合作研究,視同院內獨立完成,可勾選100%) | |||
申請部(科)主任簽章: | 主持人簽章: | ||
協同主持人簽章:1. 2. 3. | |||
記事(申請人請勿填寫) |
(附件一之二)
二、計畫摘要:(請分別以中文及英文(乙組擇一概述)就全部計畫要點作一概述,中文部份以五百字為限)
(1)中文部份
關鍵詞: |
二、計畫摘要:
(2)英文部份
Keywords: |
(附件一之三)
三、本研究計畫之背景、目的、重要性以及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並註明重要文獻
(如篇幅不足,請另紙繕附)
(附件一之四)
四、研究方法及進行步驟:【其中研究方法請詳細說明(1)採用之方法(2)採用本方法之原因(3)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4)重要儀器之配合使用情形。】
(附件一之五)
五、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及具體成果:【請敘述(1)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2)對於臨床應用或學術理論有何貢獻 】
(附件一之六)
六、預算:【請按(1)消耗性器材(2)試劑及藥品(3)設備(4)其他之順序分項填寫】
項目 | 名稱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如篇幅不足,請另紙繕附)
(附件一之七)
七、計畫主持人個人資料
姓名: | 出生日期: | ||
單位: | 職稱: | 電話: | |
地址: | |||
學歷(學校名稱、主修系科、學位、起訖年月) | |||
經歷(服務機構、部門、職稱、起訖年月) | |||
主持之研究計畫(近三年內主持計畫之名稱、補助機構、起訖年月、若篇幅不夠另紙填寫) |
(附件一之八)
八、論文著述:
請詳列個人最近五年內發表之學術性著作,包括:期刊論文、專書及專書論文、研討會論文、技術報告及其他等,並請依各類著作之重要性自行排列先後順序。
各類著作請按發表時間先後順序填寫。各項著作請依作者姓名(按原出版之次序)、出版年、月份、題目、期刊名稱(專書出版社)、起迄頁數之順序填寫,被接受刊登尚未正式出版者請附被接受函。
若期刊屬於SCI、EI、SSCI或A&HCI等時,請註明。
若著作係院內補助之研究計畫所產生,請於最後括弧註明院內計畫編號。
(附件二)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初審意見表
計畫名稱: | |||||
主持人: | 申請單位及院區 | ||||
審查要點 | 評分 | 評語(務必填寫) | |||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50%) | (1)本研究計主題之重要性、預期成果在應用上或 經建上之價值。(10%) | ||||
(2)本計畫所擬步驟及方法是否週詳可行?(10%) | |||||
(3)主持人對國內外有關之研究情況瞭解情形?(10%) | |||||
(4)主持人對重要有關文獻蒐集是否完備?(10%) | |||||
(5)主持人及協同研究人員之學識及能力如何?配合 是否恰當?(10%) | |||||
主之 持研 人究 近成 五果 年(50%) 內 | (1)所發表之學術論文是否具改進性或開創性。(10%) | ||||
(2)用研究設備之能力及工作之認真態度。(10%) | |||||
(3)研究成果在質方面之水準。(10%) | |||||
(4)研究成果在量方面之水準。(10%) | |||||
(5)研究成果所刊登之刊物在國際上之水準。(10%) | |||||
總分 | 85分以上為優先推薦,75分至84分為推薦,70分 至74分為勉予推薦,69分以下為不推薦。 | ||||
研究經費:本計畫經費預算編列是否合理?□是,□否(請打ˇ) 如經費編列不合理,請指出增刪項目,金額或百分比及理由。 | |||||
(1)消耗器材: | (3)設備: | ||||
(2)試劑及藥品: | (4)其他項目: | ||||
(5)建議最適宜之總經費為: | |||||
綜合意見:務請說評給任一項之理由或建議修正事項,以便抄送主持人參考。 (如篇幅不足,請於背面或另紙繕寫) 科、部主任簽章: | |||||
優先順序: |
(附件三之一)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
專題研究計畫執行進度報告
(封面)
計畫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計畫編號 | ||
執行期間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計畫主持人 | ||
協同主持人 | 姓名 | 單位及職稱 |
執行單位 | ||
報告日期 | 年月日 |
(附件三之二)
進度報告內容
(一)計畫內容摘要
(二)已執行進度
(三)至報告時初步結果
(敘述、表格或圖表)
(四)後續進度
(五)執行上之困難
(附件四)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專題研究計畫展延申請書
1.計劃基本資料: 申請變更日期:
計 畫 名 稱 | ||
計 劃 編 號 | ||
主 持 人 | 科部: | 電話: |
姓名: | 職稱: | |
執 行 期 間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展 延 期 間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2. 申請展延原因說明:
主持人簽名: |
計劃主持人 | 科部主任 | 醫學研究委員會 |
申請流程:主持人→醫研部→醫學研究委員會→醫研部及主持人存查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專題研究計畫變更申請書
1.原計劃基本資料: 申請變更日期:
計 畫 名 稱 | ||
計 劃 編 號 | ||
執 行 期 間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主 持 人 | 姓名: | 電話: |
科部: | 職稱: |
2. 經費變更:
變更項目 | 消耗性器材 | 試劑及藥品 | 設備費 | 人事費 | 其他費 | 合計 |
原核定金額 | ||||||
變更後金額 |
3. 其他變更:(展延請填「展延申請書」)
變更項目 (請勾選ˇ) | □計劃名稱 | |
□計劃主持人 | 姓名: 電話: | |
科部: 職稱: | ||
□取消計劃 □其他(請說明): |
4. 申請變更原因: (請詳細說明)
5. 是否需變更撥款日期及金額? ■是(請填下表) □否
主持人員工編號: | 變更後撥款日期: | |
變更撥款金額 | 撥入:元 | 繳回:元 |
申請人 | 科部主任 | 醫學研究委員會 | 副院長 |
申請流程:填寫本表→依序呈核→醫研部承辦人員→通知變更撥款及後續事宜
(附件五)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
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編寫須知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製訂
內容格式:依序為封面、中、英文摘要、目錄、報告內容、參考文獻(附表、附圖)附錄。
(一)報告封面:請依本院提供之空白封面樣本格式自行製作繕填。
(二)中、英文摘要:請以中、英文扼要繕寫500字內容各乙份,並在摘要之後隔行列
出3至5個中、英文關鍵詞(Keywords)。
(三)報告內容:請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結果、討論、實習部份.....等。
若該計畫已有論文發表者,可以A4紙影印,作為報告內容或附錄並請說明發表刊物名稱、卷期、日期。
(四)頁碼編碼:請對摘要及目錄部份用羅馬字I、II、III ......標在每頁下中央報告內容至附錄部份請以阿拉伯數字1、2、3.....順序標在每頁下中央。
(五)附表及附圖可列在文中或參考文獻之後,各表、圖請備說明內容。
二、凡計畫成果報告,中英文摘要部份及報告內容務須打字,以A4大小紙張。
三、打字編印注意事項:
中文打字規格為隔行繕打(行間距與字大小相同)。英文打字規格為行間距
(Double space)。
(二)一律用橫式,其規定如下:
採橫式者,每頁上側留邊至少3公分,下側至少2.5公分,左側留邊至少3公分,右側留邊至少2公分。
(三)用紙:用A4紙(即長29.7公分,寬21公分)。
(四)封面製作:以本院提供之樣本格式自行製作。
(五)印製:單面印製,以清晰可讀為原則。
(六)裝訂:採橫式打印者,於左側打釘、糊背。
(七)樣本:如附件。
(附件五之一)
(樣本)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計畫名稱 (中、英文) |
計畫類別:□個別型計畫□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
執行期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個別型計畫:計畫主持人:
共同主持人:
整合型計畫:總計畫主持人:
子計畫主持人: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五之二)
摘要
關鍵詞: |
(附件五之三)
ABSTRACT
Keywords: |
(附件五之四)
報告內容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方法:
(三)結 果:
(四)討 論:
(五)實驗部份:
(附件五之五)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之中外文期刊、書籍按文中出現先後次序排列編號,須依次列出作者、期刊名、卷冊數、年月日,文中引用時,一律用括號及號碼附在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