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英文學位證明書(遺失/更名)補發申請表
中文姓名 |
| 系 別 | 博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日間學士班
進修學士班(夜)二年制 |
學
號 |
| 系/所
組 |
英文姓名 |
| 申請原因 (請勾選) |
更名 (請詳閱注意事項4)
英文姓名拼音更改 遺失 | 畢業 年月 | 年
月 |
輔系/雙主修 輔修/第二主修 | 輔系: ______學系 | 雙主修: ______學系 | 輔修: ______學系 | 第二主修: ______學系 |
出
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 申請 費用 | 200元 |
取件方式 (請勾選) | 淡水校園領取(電話:(02)2621-5656轉2203、2366、2368、2732、2907)
郵寄:附上A4大小之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及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
※採網路申請繳費者不需另附回郵信封。 |
申請人 姓名 |
| 申請人 電話 | (
) 手機: | 申請 日期 | 年
月 日 |
申請人 注意事項 | 1.收件日起約4個工作天取件。 2.本證件限畢業生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辦理。 3.一旦申請補發,前一份證書即作廢。 4.更改中文姓名者,請另檢附更改身分資料申請表(表單編號:ATRX-Q03-001-FM012)及所列證明文件。若只更改英文姓名拼音,中文姓名原名未更改者,不需檢附。並將原核發之畢業證書繳回。 5.英文姓名請務必依護照上之姓名正楷詳實填寫,如繕誤並經印製完成,除須原證繳回作廢外,且須重新付費製作。 6.申請之證明書僅發給1份,如須多份,請自行影印後連同正本交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蓋鋼印。需委由本中心影印加蓋鋼印(影印本份),是否需彌封
□是/□否 7.以通訊方式申請者,費用200元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頭為「淡江大學註冊課務發展中心」,申請資料郵寄至25130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淡江大學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信封上請註記「申請學位證明書補發」與「系所名稱」。 |
(以下由承辦人填寫)
決行權責編號:
補發證號 |
流水號:
| 原領畢 業證號 |
| 核發數位證書:是否 寄件日期: |
承辦人 | 複核 | 單位主管 | 教務長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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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編號:ATRX-Q03-001-FM008-08
依本校個人資料管理規範,本表單各項個人資料僅作為業務處理使用,並於保存期限屆滿後,逕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