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新北教產)會員入會申請表
姓名
電話
(O)
(H)
手機
身分證字號
性別
□女
□男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服務學校
職稱
通訊住址
市(縣) 區(鄉鎮市)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之
戶籍住址
□同上
市(縣) 區(鄉鎮市)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之
E-mail
服務學校類型
□公立 □私立
服務學習階段
□幼兒園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大專校院
職務/身分
□正式教師 □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兼課教師
□教保員 □其他(____)請註明
茲聲明如下:
本人自願加入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新北教產),並遵守新北教產章程規定及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並依新北教產相關規定繳交費用。如有退會或授權變更,應以書面向新北教產提出。
另本人同意新北教產得使用本表之個人資料傳送會員福利、進修研習、政策發展、組織運作等會務相關資訊給本人,或進行意見諮詢民調等活動,惟不得將本人資料外流或進行非工會任務之用途。
____ ___(會員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本會初審結果:□通過 □不通過
____ ___ 承辦人(職章)
TEL:(02)2261-1170 FAX-(02)2999-8133 E-mail:[email protected]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現行會費相關規定說明
※目前會費數額經106.9.1第三屆第三次常務理事會修正優待辦法,並於112.8.9第五屆第二次理事會修正通過後實施
繳交會費說明
本會章程第39條
一、入會費:會員每人新台幣1000元整。
二、經常會費:一般會員每人每月新台幣150元,每年共新台幣1800元整。
說明:依工會法第28條,入會費每人不得低於其入會時之一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但工會聯合組織之章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會章程第13條
會員退會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本會章程第14條
會員退會或開除會籍時,應繳納之各項費用應予繳清,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繳納方式
1.授權其服務學校含幼稚園,自薪資轉帳扣繳至本會指定金融帳戶。
2.由本人匯款繳納次年會費至本會指定金融帳戶。
本會理事會依章程授權通過「入會費及經常會費優待辦法」,經常理會審查通過,符合資格者,得免繳入會費,經常會費優待為每年750元,另得於經常會費外,委由本會代收個人會員支持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務運作經費(新年度為250元),未來若有調整以全教總公告之數額為準。
附註:
如學校已有其他會員,並成立學校教師會或新北教產支會,入會事宜請先洽詢理事長或支會會長以提供相關協助。
本會更詳細「入會會費優待辦法」,可洽辦公室詢問。02-22611170
新進會員繳交入會申請書正本及相關入會費用,並經常理會審核通過,會籍始正式生效。
每年連續入會免重新填寫入會申請書。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會員代扣會費同意書
本人同意自立書日起由個人薪資中代扣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之經常會費;本人隨時得以書面向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提出停止代扣會費之聲明,並自完成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所訂聲明停止程序之日起,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即不得再有自本人薪資中代扣會費之行為。
此致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會 員 姓 名:
會 員 卡 卡 號:
立 同 意 書 人: (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郵政劃撥戶名: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郵政劃撥帳號:5019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