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學年度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申請表
一、學生填寫(請學生檢附家長同意書、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向所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學號 | 姓名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 ||
院系別 | 學院 系 | 聯絡電話 | |||
雙主修 | □放棄修讀 □已修足學分 雙主修學系: | 輔 系 | □放棄修讀 □已修足學分 輔系學系: | ||
申請提前: □一學期 □一學年 畢業 (擇一勾選) | 教育學程 | □放棄修讀 □已修足學分 |
二、提前畢業資格審查
學業平均成績 | 操行成績 | 審 核 | ||||||||||
年級 | 上學期 | 下學期 | 上學期 | 下學期 | 畢業應修學分數: 學分 已修學分數: 學分 歷年成績名次(全系): | |||||||
一 | ||||||||||||
二 | 系助教/助理: | |||||||||||
三 | 系主任: | |||||||||||
四 | 院長: | |||||||||||
註冊組承辦人 | 註冊組長 | 教務長 | 校 長 |
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需完全符合下列「成績優異」標準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一)修滿所屬學系規定之全部應修科目與學分。
(二)操行成績每學期在八十分以上。
(三)學業成績每學期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轉學生在本校修讀學業成績每學期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其在
原校所修科目學分,每學期在校成績八十分以上,經核准抵免者平均亦達八十分以上)
(四)申請當學期以前之歷年累計成績名次在該學系同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者。
提前畢業家長同意書
本人子弟
就讀貴校學系
茲因(請務必填寫原因)
本人同意其辦理提前畢業
特此證明
惠請貴校准予辦理相關手續。
此致
國立臺東大學
家長簽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年月日
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