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民宿遴選活動
實地訪查文件
目錄
文件名稱 | 頁碼 |
「好客民宿遴選活動」實地訪查實施要點………………………………… | 2 |
好客民宿遴選申請書(填妥後寄回)……………………………………… | 4 |
好客民宿遴選自評表(填妥後寄回)…………………………………… | 5 |
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項目表(填妥後寄回)…………………………… | 6 |
民宿特色項目表(填妥後寄回)………………………………………… | 8 |
「好客民宿遴選活動」實地訪查實施要點
一、目 的:交通部觀光局為提昇民宿服務品質,首次辦理「好客民宿遴選活動」,鼓勵合法民宿經參加輔導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得免費申請參加本次實地訪查。
二、報名期間:「好客民宿遴選活動」實地訪查之報名期間至100年8月22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報名參加「好客民宿遴選活動」實地訪查,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為導正民宿回歸法制面經營及維護好客民宿品牌形象,有違規未改善者(含擴大營業情形嚴重者),將不列為好客民宿實地訪查之對象。
2.須為合法登記之民宿且曾參加「好客民宿遴選活動」輔導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者。
3.民宿主人應實地經營或與家人共同經營民宿。
四、報名參加「好客民宿遴選活動」實地訪查,應繳交下列文件:
1.「好客民宿遴選申請書」
2.「好客民宿遴選自評表」
3.「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項目表」
4.「民宿特色項目表」
5.最近2年內曾經參與好客民宿課程訓練「結業證書」影本。
報名方式:限用『郵寄方式』,將以上文件寄至下列地址,
106-5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
好客民宿遴選活動工作小組收
五、審查方式:
1.核對民宿經營者繳交之基本文件內容是否正確:如資料不齊全或有錯誤,請申請者立即補正。
2.將報名之名單轉請各縣市政府,確認其是否有違規情事仍未改善,以維護「好客民宿」之品質。
3.凡通過資料審查者,將統籌安排訪查行程並與申請者確認實地訪查日期、時間;反之,則說明退回原因。
六、實地訪查實施方式:
1.實地訪查委員先就「實地訪查標準表」辦理訪查,逐項確認該民宿是否符合表格內所有訪查重點。
2.實地訪查委員同時依報名參加遴選民宿所填寫之「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項目表」、「民宿特色項目表」及檢附之相關佐證,確認其設備、服務、特色等項目,審查所填寫之資料是否與實際狀況相符,並填寫「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審查表」及「民宿特色審查表」,以作為登載於專屬行銷網站,或編印相關宣傳手冊之依據。
3.現地召開會議,討論實地訪查之結果,並彙整相關資料,報請好客民宿遴選委員會審查。
七、召開好客民宿遴選委員會:審查實地訪查委員訪查結果,決議受訪查民宿是否通過遴選等。
八、頒發標章:
1.通過遴選之民宿,由交通部觀光局頒發「Taiwan Host好客民宿」標章,並宣傳其設備設施、服務及特色項目,有效期間為自頒發之日起3年內。
2.未通過遴選之民宿,得於改善後再重新申請複查,惟複查所需相關費用,由該民宿自行負擔。
3.通過好客民宿遴選之民宿,在有效期間內,如有設備設施、服務及特色項目異動,其減少之項目,民宿應以書面通知遴選機構予以刪減;如增加項目則須再經由實地訪查委員現場確認,惟訪查所需費用,由該民宿自行負擔。
九、其他注意事項:
1.位於花蓮市、台東市、馬公市商業區內之民宿,暫不列為本次實地訪查對象,俟後續情形再予受理。
2.獲頒好客民宿標章之民宿,至少需具備「民宿特色項目表」內2項以上特色。
3.「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項目表」、「民宿特色項目表」,請參考範例填寫。
4.為公平起見,實地訪視時請勿準備任何伴手禮或餐點。
5.實地訪視地址需與民宿登記地址符合。
6.取得「好客民宿」資格後,請秉持「好客民宿」品質立場,持續維護民宿之乾淨、衛生、安全、親切及服務良好之精神,並確實遵守相關規定,提昇「好客民宿」之品質,以獲得消費大眾之信賴。
7.實地訪查申請應繳交文件,請上「好客民宿遴選活動」網站: http://taiwanhost.cnfi.org.tw/,自行下載使用。
好客民宿遴選申請書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民宿名稱 | (中文) | |||
(英、日文-有則填寫,若未填寫,同意由交通部觀光局逕行翻譯) | ||||
地址 | 郵遞區號:________ 民宿地址:CombinCombin Combin鄰Combin段 巷 弄號 | |||
登記情形 | 民宿登記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間數:______________間 | |||
民宿登記證核准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 ||||
聯絡人: | 電話: 手機: | |||
切 結 書 本民宿取得「好客民宿」資格後,將秉持維護本民宿及好客民宿品質之立場,如主管機關稽查發現或旅客申訴有違規(法)之情事,經查證屬實,願意放棄「好客民宿」資格,並自動退回好客民宿標章,絕無異議。 民宿經營者: (請簽名及蓋章) | ||||
注意事項:申請書寄出前,請先逐項確認以下資料,並於內打”V ” | ||||
1.本申請書乙份(請簽名及加蓋民宿經營者私章)。 2.好客民宿遴選自評表。 3. 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項目表。 4. 民宿特色項目表。 5.最近2年內曾經參與好客民宿課程訓練之結業證書影本。 |
注意事項:
一、請詳實填寫本表格,如有接待國際人士,請務必填寫英文(或日文)名稱,若無填寫,同意由交通部觀光局逕行翻譯。
二、為確保「好客民宿」整體品質,本申請書包含切結書在內,參加者於簽名蓋章後,即同步生效。
好客民宿遴選自評表(民宿經營者填寫)
民宿名稱: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訪查項目 | 訪查項目 | 訪查重點 | 符合 | 不符合 |
實體環境 | 建築環境 | 環境外觀整潔 | ||
客房設施 | 1.客房與浴室整潔 | |||
2.客房與浴室設備良好 | ||||
3.房客有充分隱私 | ||||
4.客房傢俱整潔 | ||||
5.通風及照明良好 | ||||
6.無異味 | ||||
安全衛生 | 1.客廳、餐廳及周圍公共區域整潔 | |||
2.消防安全設備 | ||||
3.備有急救箱 | ||||
4.緊急事故連絡表 | ||||
5.床單、被單、枕頭套等備品,於住客退房後需更換清洗 | ||||
6.備品充裕 | ||||
7.投保責任保險 | ||||
服務品質 | 接待服務 | 1.服務態度良好 | ||
2.服裝儀容整潔 | ||||
資訊服務 | 1.提供旅遊資訊 | |||
2.資訊公開 | ||||
餐飲服務 | 提供早餐服務或未供餐之替代方案 | |||
經營房間數:間, 自用房間數:間, 房間數共計:間 | ||||
自評結果: □ 全部符合 □ 沒有全部符合(須全部符合始可通過) 民宿經營者簽名: |
※注意事項:本表格各項訪查重點之標準及說明,可在好客民宿遴選活動輔導訓練教材中查尋,或至「好客民宿遴選活動」網站:http://taiwanhost.cnfi.org.tw/,自行下載。
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項目表(民宿經營者填寫)
民宿名稱: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民宿所在位置及建築主體(請打”V ”): | |
位置區位:□山邊□海邊□田野□郊區□市區□其他: (說明:) 請填寫所在地之經度: 緯度:,如不知正確經緯度者,可不填 | |
建築主體:□小木屋□獨棟□連棟□僅部分樓層□其他: (說明:) | |
房間隔音狀態:□良好 □普通 (說明: ) | |
設備及設施項目 (有者請打V ): | |
□ 套房(間)□個別床位 □通鋪 □上下鋪 □ 雅房(間)□個別床位 □通鋪 □上下鋪 □ 房間有窗戶(間有 間無 □皆有 □皆無) □ 浴缸(間有 間無 □全部有 □全部無) □ 淋浴(間有 間無 □全部有 □全部無) □ 廚房 □ 餐廳 □ 停車場 □ 網路(有線/無線、自備電腦/無須自備電腦) □ 空調(間有 間無 □全部有 □全部無) □ 電視(□第四台/□衛星頻道/□數位電視/ □其) □ 休閒器材(請說明) | □ 交通指示標誌 □ 無障礙空間 □ 果園/小花園等戶外空間 □ 附設露營區/烤肉區 □ 遊戲間/電視間 □ 交誼廳/會議室 □ 咖啡吧/吧檯 □ 綠色民宿/環保節源式建築 □ 設施指示標誌 □ 設置禁煙區/吸煙區 □ 其他設備設施(請說明 ) |
服務項目 (有者請打V ): | |
□ 民宿專屬網頁或部落格(網址:) □ 接待服務(全天/部分)(民宿經營者本人□是□否) □ 提供旅遊諮詢服務 □ 供應早餐(□收費/□不收費) □ 供應午餐(□收費/□不收費) □ 供應晚餐(□收費/□不收費) □ 供應下午茶(□收費/□不收費) □ 接駁服務(□收費/□不收費、□須先預約/□不用預約) □ 接受訂房(最多可接納位客人) | □ 提供住宿外的活動折扣 □ 提供農特產品銷售或宅配服務 □ 接受信用卡刷卡服務 □ 接受國民旅遊卡刷卡服務 □ 提供顧客意見表達管道 □ 其他服務項目(請說明 ) |
※注意事項:
1.本表格請依實際情形勾選,以作為實地訪查委員現場訪查作業之參考。
2.本表格項目經實地訪查委員確認,及遴選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交通部觀光局將於專屬網頁上介紹,提供消費者參考。
3.表格不夠使用請下載電子檔自行展延。
4.填表說明詳列如下:
民宿設備設施及服務項目表填寫說明:
本表格由報名之民宿自行勾選,以利實地訪查委員實地訪查時,逐項確認,後續交通部觀光局將建置專屬網站,以圖型或符號顯示,將所有好客民宿的「設備、設施」及「服務」等項目資訊,詳實提供給消費者參考。
一、民宿所在位置及建築主體:
(一)位置區位:
1、勾選民宿所在區位,可複選,如區位不在表列項目內,可勾其他,並以文字表示。
2、勾選民宿所在區位後,可再加入文字,更深入介紹民宿區位(亦可免填),例如:可聽到海浪、瀑布聲,可看到中央山脈、海景等。
(二)建築主體:
1、勾選民宿建築主體,可複選,如建築主體不在表列項目內,可勾其他,並以文字表示。
2、勾選民宿建築主體後,可再加入文字,更深入介紹其建築主體(亦可免填),例如:歐式木屋、別墅型外觀、有幾座小木屋、或僅為建築物內某一層樓。
(三)房間隔音狀態:
1、勾選良好者,必須註明以何種建材隔音。
2、勾選普通者,可以文字作正面解釋其隔音非屬良好原因(亦可免填),例如:為讓旅客可以聽到蟲鳴鳥叫聲來融入大自然,或傳統建築、特色建築等理由。
二、設備設施項目:有的項目請務必勾選,部分項目在勾選後必須再加入文字解說;另未勾選項目則代表”無”;勾選後須以文字解說之項目如下:
(一)套房、雅房:勾選者請註明幾間房間為套房、幾間為雅房,及屬於個別床位、通鋪或上下鋪。
(二)房間有窗戶、浴缸、淋浴、空調:勾選者請註明幾間房間有、幾間房間無或全部房間有、全部房間無。
(三)網路:勾選者請再圈選有線或無線,及是否須自備電腦。
(四)電視:勾選者,請再勾選可觀看頻道為第四台、衛星頻道、數位電視或其他(勾其他者請再以文字說明)。
(五)休閒器材:勾選者,請註明休閒器材名稱,如吊床、躺椅等。
(六)其他特殊設施:勾選者請註明特殊設施之名稱,如某價值百萬鋼琴、古董傢俱等。
三、服務項目:有的項目請務必確實勾選,在勾選後可再加文字簡單說明,另未勾選項目則代表”無”,勾選後須以文字註明者如下:
(一)民宿專屬網頁:勾選者請註明網址。
(二)接待服務:勾選者請圈選全天或僅部分時間,及是否由民宿經營者本人親自接待。
(三)供應早餐、午餐、晚餐及下午茶:勾選者請再勾選收費或不收費。
(四)接駁服務:勾選者請再勾選有無收費,及是否須先預約。
(五)接受訂房:勾選者請註明最多可接納多少位客人。
(六)其他服務項目:勾選者,請註明民宿是否有其他貼心的服務名稱。
民宿特色項目表(民宿經營者填寫)
民宿名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民宿特色項目(有請打”V ”並以文字填寫其特色,再提出佐證資料) |
□ 建築特色: (如閩南、原住民建築、異國、綠建築等,民宿外觀或內部有獨特風格) □ 客房特色: (如古早風、和式、峇里島及芭比娃娃造型等,民宿客房有特殊之設計或風格) □ 景觀特色: (如風景名勝區、國家公園內,或是其他山湖河海等景觀,周邊【2公里內】被列為觀光風景區或經報導有景觀特色) □ 生態特色: (如賞鳥、賞花、賞蛙、看螢火蟲等,須周邊【2公里內】有可供自然生態活動之場所) □ 人文特色: (如產業文化、文化習俗、古蹟等,須本身或周邊【2公里內】有人文特色) □ 原住民特色: (寫出所屬原住民族名稱,須具有原住民祭典、編織、歌舞器具等傳統文物) □ 體驗活動: (如農務、釣魚、採果、DIY項目、農場體驗等,讓住宿旅客可參與之活動) □ 運動活動: (如附近有水上活動、飛行傘、登山健行及溯溪等) □ 腳踏車: (提供腳踏車且周邊【2公里內】有適當騎車場所) □ 有溫泉: (是否為自有或附近有,寫出溫泉名稱,溫泉須距離民宿半小時車程以內) □ 農特產品特色: (寫出農特產品名稱,本身或周邊【2公里內】有果園或農特產品種植須註明) □ 導覽特色:(如動植物、昆蟲、天文、歷史,有導覽解說) □ 接待外國人能力:(如英文、日文或其他語言) □ 其他特色(請說明): |
民宿特色簡介:(由民宿經營者說明其民宿吸引旅客住宿之特色) |
餐飲特色:(如當地有名農產品、特色風味餐、辦桌等,由民宿經營者以文字自述) |
民宿經營者專長及嗜好:(如繪畫、音樂、生態解說等,由民宿經營者以文字自述,以供旅客參考選用) |
建議套裝行程: |
近1年內民宿之經營情形: 接待外國人數:;投入經營民宿人數:;住房率(年平均)假日: %、平日: % |
※注意事項:
1.本表格請依實際情形勾選與填寫,通過好客民宿遴選之民宿,至少需具備2項以上特色。
2.如勾選「接待外國人能力」必須填寫語言項目。
3.本表格項目經實地訪查委員確認,及遴選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交通部觀光局將於專屬網頁上介紹,以提供消費者參考。
4.表格不夠使用請下載電子檔自行展延。
5.填表說明詳列如下:
民宿特色項目表填寫說明:
一、本表格之項目,僅列出民宿特色項目,由報名之民宿自行勾選,並以文字填寫其特色,得視情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但勾選「接待外國人能力」則要填寫語言項目),以利實地訪查委員現場逐項確認,後續交通部觀光局將建置專屬網站,將所有好客民宿的各種特色項目,設計為簡易圖示(如腳踏車為腳踏車圖型、溫泉為溫泉圖型)並加入簡單文字,將所有好客民宿的「特色」相關資訊,詳實完整提供給消費者參考。
二、特色項目如有採果、賞花、看螢火蟲等具有季節性之活動,請註明該特色項目之時間,如賞桐花4-5月、看螢火蟲5-7月。
三、另民宿經營者可自行以文字敍述其民宿特色簡介、民宿餐飲特色、民宿主人專長嗜好及建議套裝行程等4項,未來將於專屬網站上介紹,提供消費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