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精神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標準

格式
doc
大小
273.5 KB
頁數
16
上傳者
行政院衛生署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13-04-23,离现在 12 185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老精專訓練醫院 評鑑標準暨評分表_0.doc102.04

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認定醫院評鑑標準暨委員評分表

102.04.28甄審委員會通過



說明:

  1. 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認定醫院評鑑標準暨委員評分表(101年共識版)乃依據本會「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制定。

  2. 本評鑑標準暨評分表,做為本會專科醫師訓練認定醫院資格審查與實地訪視時,提供評鑑委員進行評鑑時之標準與評分表格。

  3. 評量機制與方式:

1章 主要訓練醫院及協同訓練醫院(機構)

條文

評量項目

完全符合

部分符合

不符合

NA

委員評量意見

該項次如評量結果不通過、不符合或免評者,應敘明所依據之事證

1.1主要訓練醫院資格

重點說明

訓練認定醫院必須由主要訓練醫院提出申請






1.1.1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

通過○不通過NA


1.具備有效期間內之教學醫院合格證書。

1.1.2

設有老年精神相關科部或老年精神醫學專責團隊

通過○不通過NA


1.人事相關組織架構,清楚呈現老年精神相關科部或老年精神醫學專責團隊。

2.成員名單、工作職責

1.1.3

訓練計畫主持人

通過○不通過NA


1.必須有兩年以上之老年精神醫學教學與服務經驗之專任主治醫師。

2.本會會員。

3.本會之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

4.曾有兩冊或兩篇老年精神醫學或老年族群相關之著作或論文發表

1.1.4

核心指導醫師

通過○不通過NA


1.至少兩位(含訓練計畫主持人)

2.該醫院精神科()之專責主治醫師

3.本會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

1.1.5

具有老年精神醫療照護經驗之相關醫事人員

通過○不通過NA


1.護理人員、社工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至少各一人。

2.必須實際從事老年精神疾病患者之照護、協助老年精神醫學基本知識與技能之教學。

3.能確實進行跨領域整合式老年精神醫學照護團隊之正常運作

1.1.6

設有老年精神醫療「門診」服務設施

通過○不通過NA


1.設有門診(老年精神門診、記憶門診或與老年精神醫療相關之門診服務)

2.老年精神疾病患者門診,每年至少三百人次

[]

以訓練容額一人計算,兩人則加倍。

1.1.7

設有老年精神醫療「急性病房」服務設施

通過○不通過NA


1.設有急性病房

2.老年精神疾病急性住院病人每年至少三十人次

[]

以訓練容額一人計算,兩人則加倍。

1.1.8


設有老年精神醫療「急診(或他科會診)」服務設施


通過○不通過NA

[]

1.本條若於協同訓練醫院(機構)執行,請勾選NA,並改評第1.2節所有評鑑條文


1. 設有急診

2. 設有他科會診

3. 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急診(或他科會診)每年至少四十人次

[]

1. 以訓練容額一人計算,兩人則加倍。

1.1.9

設有老年精神醫療或老年醫療「長期照護」服務設施

通過○不通過NA

[]

1.本條若於協同訓練醫院(機構)執行,請勾選NA,並改評第1.2節所有評鑑條文


1.設有長期照護服務設施,至少有二十床以上。

2.需有老年精神醫學專責團隊參與服務。

1.2協同訓練醫院(機構)資格

重點說明

  1. 訓練認定醫院必須由主要訓練醫院提出申請

  2. 若主要訓練醫院照護服務設施已經包括門診、急性病房、長期照護服務部門及急診(或他科會診)等單位,並執行所有1.1.61.1.71.1.81.1.9等四條評鑑條文者,可自選本節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2.1

(可)

須經主管機關評鑑或訪查合格

通過○不通過NA


1. 具備有效期間內之合格證書

1.2.2

(可)

須與主要訓練醫院有正式簽約之建教合作關係

通過○不通過NA


1. 具備有效期限內相關之合約(或公文、備忘錄)

[]

相同體系醫院(機構)則免。

1.2.3

(可)

設有老年精神醫療或老年醫療「長期照護」服務設施

通過○不通過NA


1.設有長期照護服務設施,至少有二十床以上。

1.2.4

(可)


設有老年精神醫療「急診(或他科會診)」服務設施


通過○不通過NA


1. 設有急診

2. 設有他科會診

3. 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急診(或他科會診)每年至少四十人次

[]

1. 以訓練容額一人計算,兩人則加倍。

1.2.5

(可)

訓練須接受主要訓練醫院督導

通過○不通過NA


1.與主要訓練醫院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共同訓練相關問題,並有追蹤及改善方案

1.3臨床訓練環境

重點說明

主要訓練醫院及偕同訓練醫院(機構)提供良好訓練環境,訓練過程中應確保病人安全與隱私






1.3.1

提供良好的門診訓練場所

通過○不通過NA

[]

1. 限主要訓練醫院。


1.提供合適的老年精神門診訓練場所,並兼顧學習便利性、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與隱私

2.進行門診教學時,應告知並徵得病人同意並遵守衛生署公告之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

3.進行門診教學之診間(含教學門診),應有明顯標示。

4.有預防突發狀況之因應設備。

5.有特殊之門診設施以進行團體治療或家族治療,或備有影像學習系統。

1.3.2

提供良好的急性病房訓練場所

通過○不通過NA

[]

1. 限主要訓練醫院。





1.依醫院特性及訓練計畫需要,提供合適老年精神急性病房訓練場所,並兼顧學習便利性、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與隱私

2.進行教學時,應告知並徵得病人同意。

1.3.3

提供良好的急診(或他科會診)訓練場所

通過○不通過NA

[]

1.主要訓練醫院或協同訓練醫院(機構)。


1.依醫院(或機構)特性及訓練計畫需要,提供合適老年精神急診(或他科會診)訓練場所,並兼顧學習便利性、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與隱私。

2.進行教學時,應告知並徵得病人同意。

1.3.4

提供良好的長期照護服務訓練場所

通過○不通過NA

[]

1.主要訓練醫院或協同訓練醫院(機構)。


1.依醫院特性及訓練計畫需要,提供合適老年精神長期照護服務訓練場所,並兼顧學習便利性、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與隱私


2.具備老年精神復健訓練場所,並提供多樣良好的復健模式。


3.進行教學時,應告知並徵得病人同意。


1.3.5

提供學習或訓練所需教材、空間及設備

通過○不通過NA

[]

1.訓練所需之空間及設備,如:值班室、討論室、置物櫃或訓練期間使用之辦公桌椅等。


1.依訓練計畫需要,提供適當之訓練教材、教具設施、設備等,受訓人員使用。

2.提供訓練所需之空間

1.3.6

教室、討論室或會議室應具備電腦化設備

通過○不通過NA


1.辦公室及相關必要之討論室或會議室有電腦化設備。

2.且可連結院內各資訊系統,進行資料查詢及影像傳輸等。

1.3.7

提供適量之圖書及期刊

通過○不通過NA


1.購置老年精神醫學必需的圖書

2.購置老年精神醫學必需的期刊

2章 專科醫師之訓練計畫、執行與成果

條文

評量項目

完全符合

部分符合

不符合

NA

委員評量意見

該項次如評量結果不通過、不符合或免評者,應敘明所依據之事證

重點說明】

  1. 所指主治醫師以專任者為限。

  2. 訓練計畫,內容包含訓練目標、師資、教學資源、訓練課程與訓練方式、考評機制等,並據以執行,且持續檢討改進。

  3. 應以適當的方式,如筆試、口試、實際操作、平時觀察、同儕或醫護人員意見、模擬測驗等,評估受訓醫師是否達成該老年精神專科領域應具備之專業能力,並給予適當獎勵及輔導。

[]

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本將僅評量訓練計畫之內容及相關軟硬體之準備程度。







2.1

專科醫師訓練計畫具體可行,內容適當

通過○不通過NA


1.本會「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訂定訓練計畫

2.訓練的宗旨目標能明確且具體地呈現在計畫書中。

3.訓練計畫內容至少應包含訓練目標、師資、教學資源、訓練課程與訓練方式、考評機制等重點。

4.訓練內容應包含如何處理老年精神醫療不良事件。

5.訓練計畫主持人應有老年精神醫學臨床教學經驗,並確實負責主持計畫相關事務。

6.指導醫師應具專科醫師資格於指導受訓醫師期間,應適當安排從事教學訓練工作與其他工作(如臨床照護)之比重,以維持教學品質。


7.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安排時間至少一年。

2.2

適當安排課程內容與教學活動

通過○不通過NA


1.訓練課程安排合理分配,內容門診、急性病房教學(含床邊教學)急診(或他科會診)、長期照護服務、病例研討、醫學影像、及檢驗

2.應使受訓定期各式老年精神醫學團隊會議、臨床研討會、專題討論(含學術期刊討論會)、併發症及死亡病例討論會等,且有指導醫師參與指導,並針對會內容與受訓醫師討論。

2.3

受訓醫師照護量及疾病類型安排適當,適合學習,並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通過○不通過NA

[]

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受訓醫師訓練期間所安排之老年精神疾病類型應符合訓練計畫所訂之核心內容。

2.受訓醫師有適當指導監督機制。

2.4

門診訓練安排適當,並有指導監督機制

通過○不通過NA

[]

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老年精神醫學門診訓練至少一年。

2.老年精神醫學門診訓練本人看診至少三百人次。

3.應定期舉行門診個案討論會,指導醫師給予適當教學與評核。

2.5

急性病房訓練期間,團隊會議至少每週一次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老年精神疾病急性住院病房訓練至少六個月。

[]

1.急性住院病房訓練不得與長期照護機構訓練同時進行。

2.老年精神疾病急性住院病房訓練,本人照顧至少十五人次。

3.急性病房老年精神醫學專責團隊應每週安排至少一次團隊會議指導醫師教學時應分析病情及示範診療,並適時教導受訓醫師跨領域團隊合作之運行,以及考慮老年精神醫學倫理法律等相關問題

2.6

急診(或他科會診)訓練安排適當,並有指導監督機制

通過○不通過NA

[]

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急診(或他科會診)本人每年至少三十人次。

2.應定期舉行急診(或他科會診)個案討論會,指導醫師給予適當教學與評核。

2.7

長期照護機構訓練期間,團隊會議至少每月一次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長期照護機構訓練至少三個月。

[]

1.長期照護機構訓練不得與急性住院病房訓練同時進行。

2.訓練期間,老年精神醫學專責團隊應月安排至少一次團隊會議

2.8

老年醫學訓練安排適當,並有指導監督機制

通過○不通過NA

[]

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老年醫學訓練至少一個月。

2.須在台灣老年學暨老年醫學認可之訓練醫院執行。

3.應訂定訓練計畫書,並定期召開會議檢討訓練相關問題,並有追蹤及改善方案

2.9

選修科目訓練安排適當,並有指導監督機制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選修科目訓練時間共二個月,每項訓練時間至少一個月。

[]

1.選修訓練科目包括非機構式或老人日間病房之長期照護、神經內科、老年整合式門診、神經影像學、或老年精神醫學相關研究等。

2.應安排合適之指導教師。

3.應訂定訓練計畫書,並定期召開會議檢討訓練相關問題,並有追蹤及改善方案

2.10

積極參與各式老年精神醫學相關之學術活動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參加老年精神醫學相關之學術活動,每年至少十二次。

[]

1.學術活動包括院內或院外老年精神醫學相關之各式演講、討論會或文獻研讀會等。

2.不包含例行性團隊會議、個案討論會或讀書會。

2.需備有相關資料佐證。

2.11

積極參與老年精神醫學相關之研究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訓練期間至少須完成老年精神醫學論文一篇投稿,並有相關資料佐證。

[]

1.論文型式:中英文不拘;個案報告、原著論文、或綜論皆可。

2.12

受訓醫師病歷寫作品質適當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病歷紀錄應符合老年精神病人實際情形其內容如主訴、病史、身體檢查、實驗室及影像檢查、診斷與診療計畫等,應呈現合理邏輯。病歷紀錄如僅複製前次內容,且完全未針對病程變化加以修改者,視為不符合病人實際情形


2.應視情況需要紀錄下列事項:

(1)老年精神病人在身、心、社會層面的問題。

(2)醫師對診療過程之修正及改進。

(3)尊重病人自主,做好知情同意。

3.老人身體檢查physical examination或器官系統檢查system review)之結果,查檢表方式勾選,對於陽性結果(positive findings)或有意義的陰性結果(negative findings)應加註說明。

4.指導醫師對受訓醫師製作之病歷應予閱並名,且給必要之指正或評論

2.13

訓練評估提供雙向回饋機制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應以多元方式定期進行訓練效評估,並依醫院特性選擇評估方式,如:客觀結構式臨床能力試驗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OSCE)、直接操作觀察(direct observation of procedural skillsDOPS)、迷你臨床演練評量(mini-clinical evaluation exercisemini-CEX或其他具體評估方式

2.提供雙向回饋機制(包含評估表單的設計、評估方式、評估內容與回饋方式)。

3.訓練醫院應提供管道供受訓醫師反應問題,並適時檢討改進。

2.14

受訓醫師之訓練成果分析與改善

通過○不通過NA

[]

1.新申請訓練醫院評鑑或前次評鑑合格效期內,未有收訓訓練醫師者,可自選本條免評(not applicable, NA)。


1.受訓醫師之訓練成果應符合訓練目標之要求,並於評鑑委員評核時能呈現適當老年精神醫學相關的知識、技能和態度等。

2.對訓練成果不佳之受訓醫師,提供輔導與補強訓練。

3.根據受訓醫師訓練評估結果,適時修正教學計畫。

其他改善意見:











評鑑召集委員:評鑑委員:日期:

38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