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5月修訂
專科護理師訓練醫院認定訪視自評表
受評醫院:醫院
受評時間:年 月 日□上午;□下午
說明:
依據「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二條規定,專科護理師及接受專科護理師訓練期間之護理師,稱「專師及訓練專師」。故本表所稱「專師」係指「專科護理師」,「訓練專師」係指「接受專師訓練期間之護理師」。
評分項目
1.組織運作及管理(38 %)
項目 | 基準 | 評分說明 | 評分方法 | 評分欄 | 說明 | |
1.1 專科護理師訓練醫院之組織與管理(設有由護理與醫療部門主管組成之專科護理師培育專責單位) | 1.1.1 ※(必) | 獲院方支持,並有專師代表參與 | D:未達C項。 ※C:培育單位由副院長以上人員任召集人,護理與醫療部門主管分任副召集人。 B:符合C項,且有護理部督導以上層級代表。 A:符合B項,且專師代表占委員人數之50% (含)以上。 | 書面審查、訪談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1.1.2 ※(必) | 定期運作,並確實討論專師執業相關議題及勞動權益維護 | D:未達C項。 ※C:以每3個月開會1次為原則,每年至少開會4次,並訂有專師及訓練專師執業權益維護措施。 B:符合C項,且會議議題與專師執業相關及勞動權益維護等。 A:符合B項,並可列舉每年之具體檢討運作成效。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1.1.3 | 建立專師考核機制 | D:未達C項。 C:訂有專師之考核機制且由醫護部門共同負責。 B:符合C項,且有專師參與考核機制。 A:符合B項,且每年有檢討專師考核機制,並有相關檢討紀錄及改善結果。 | □D(0分) □C(3分) □B(4分) □A(5分) | |||
1.1.4 ※(必) | 訂定明確之專師執業內容並確實執行,且適時檢討修訂 | D:未達C項,或超出合法專師醫療業務工作範圍。 ※C:依據衛福部最新發布之「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之附表範圍及項目,訂定醫院各分科之專師於醫師監督下可執行之醫療業務範圍、項目及特定訓練,並醫院公告週知。 B:符合C項,依執業內容訂有工作契約書且確實執行。 A:符合B項,且每年檢討修訂。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1.2 確保專科護理師臨床執業品質(醫院 訂定明確之專科護理師臨床執業之品質促進和提升計畫且確實執行) | 1.2.1 ※(必) | 進行執業品質監測 | D:未達C項。 ※C:依據執業範疇與工作契約內容訂有適當之執業品質監測規範或辦法,且提出佐證。 B:符合C項,並提出監測指標、項目、方法等,且確實執行。 A:符合B項,且每年檢討改善 | 書面審查、訪談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1.2.2 | 建立專師病歷書寫之審查機制 | D:未達C項。 C:訂有專師病歷書寫之審查機制。 B:主治醫師對專師之病歷記載給予指導。 A:能依主治醫師實際病歷記載指導或審查意見製作教案,進行教學。 | □D(0分) □C(3分) □B(4分) □A(5分) | |||
◎加 分題 1.2.3 | 訂有預立特定醫療流程之標準作業程序 | C:訂有預立特定醫療流程之標準作業程序,且訂定內容符合「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5條之規範。 B:符合C項,且依第6條規定,經醫療機構核定後實施。 A:符合B項,且依第7條規定,監督醫師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核簽。 | 書面審查、訪談
| □C(5分) □B(8分) □A(10分) |
教學師資與環境(36%)
項目 | 基準 | 評分說明 | 評分方法 | 評分欄 | 說明 | |
2.1 教學師資 | 2.1.1 ※(必) | 臨床指導醫師應具適當資格 | D:未達C項。 ※C:應具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二條所定分科之專科醫師證書及主治醫師資格,且實際從事該專科工作至少二年。 | 書面審查、訪談
| □D(0分) □C(5分) | |
2.1.2 ※(必) | 臨床指導專科護理師應具適當資格 | D:未達C項。 ※C:應具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二條所定分科之專科護理師證書,且實際從事該分科專科護理師工作至少二年。 B:符合C項,且實際從事該分科專科護理師工作足3年以上(含)佔80%。 A:符合B項,且具實際從事該分科專科護理師工作,且具碩士學歷足2年以上或具學士學歷足4年以上(含)佔80%。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2.1.3 ※(必) | 專科護理師臨床指導師資與學員配置比與品質 | D:未達C項。 ※C:專科護理師臨床指導者師資與學員比例:專科醫師:專科護理師:學員(含補充訓練員比例)=1:2:8。 B:符合C項,且比例1:2:4,並有專責醫師及專師負責病人照護及教學工作。 A:符合B項,且每年針對師資進行評值教學成效及檢討,並提出相關改善情形或會議紀錄供查證。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2.2 臨床訓練環境(學員應在良好的訓練環境中接受訓練,以提高訓練品質及病人安全與隱私) | 2.2.1 ※(必) | 妥適之訓練場所 | D:未達C項。 ※C:提供妥適之訓練場所,包含:地點、環境(場地及空間)等,並兼顧學習便利性、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與隱私。 | 書面審查、實地訪視、訪談
| □D(0分) □C(5分) | |
2.2.2 ※(必) | 提供訓練必須之設備 | D:未達C項。 ※C:提供訓練所需之相關設備。 B:符合C項,且教學設備充足。 A:符合B項,且設置或特約臨床技能訓練中心,提供模擬訓練環境。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2.2.3 | 提供適當之圖書、期刊,且適當管理 | D:未達C項。 C:提供圖書及期刊(紙本或電子期刊),包括醫護倫理與法律、醫療品質、醫病溝通、實證醫學、病歷寫作等書籍。 B:符合C項,且有管理機制。 A:符合B項,且每年檢討改善。 [註]:以近5年以內出版之圖書為查核重點。 | □D(0分) □C(3分) □B(4分) □A(5分) |
教學訓練計畫與執行成果(26%)
項目 | 基準 | 評分說明 | 評分方法 | 評分欄 | 說明 | |
3.1 訂定訓練專師培訓計畫 | 3.1.1 ※(必) | 訓練專師培訓計畫符合「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6條所訂訓練課程之教學安排 | D:未達C項。 ※C:訂有專師訓練計畫,計畫內容應包括訓練目的、課程目標、訓練課程相關規劃、品質維護與監測,以及評值與回饋等。 針對課程規劃,應符合下列內容:
B:符合C項,且專師訓練醫院認定訪視資料表資料完整,其專師訓練計畫目標明確量化可行(須符合資料表伍)。 A:符合B項,且每年檢討並修正訓練計畫。 | 書面審查、實地訪視、訪談
| □D(0分) □C(5分) □B(7分) □A(9分) | |
3.1.2 ※(必) | 執行專師培訓成效與評值 | D:未達C項。 ※C:對訓練計畫成果,訂有具體之評值計畫,且每年檢討。 B:符合C項,且依評值結果提出檢討改善方法 A:符合B項,改善措施有追蹤機制且成效良好。 | □D(0分) □C(5分) □B(6分) □A(7分) | |||
3.2 專師之輔導管理暨繼續教育訓練 | 3.2.1 | 訂定專師之輔導管理計畫 | D:未達C項。 C:依專科特性訂定專師之指導、輔導與管理計畫。 B:符合C項,且依照輔導管理計畫確實執行。 A:符合B項,且每年檢討並修正輔導管理計畫。 | 書面審查、實地訪視、訪談
| □D(0分) □C(3分) □B(4分) □A(5分) | |
3.2.2 | 辦理專師之繼續教育訓練 | D:未達C項。 C:規劃專師繼續教育課程,且每年至少辦理20小時。 B:符合C項,且有鼓勵參與院外學術活動措施且訂定及執行專科護理師能力進階制度(可參考專業團體或相關學會規定)。 A:符合B項,且每年檢討並修正繼續教育課程及能力進階制度規劃內容。 | □D(0分) □C(3分) □B(4分) □A(5分) | |||
3.3專師執業能力之提升 | ◎加分題 3.3.1 | 提升專師執業能力之措施 | 針對專師執業能力提升具有以下具體事蹟:
| 書面審查、訪談
| 評分說明 項目 1. □有創新教學或訓練模式 (5分) 2. □有具體輔導機制(5分) |
二、評定原則及訪視成績核算
評定原則:訓練醫院認定評分分為A、B、C、D四等級(A:一般水準以上,且表現卓著,B:一般水準以上,C:部分法規必要及一般水準、D:未達法規必要及一般水準)。
訪視成績核算:總分70分以上,且每項基準均須達C項(除加分題外),始通過專科護理師訓練醫院認定。
★如評分欄有評定為〝 D 〞者,請委員務必於該評分欄之備註說明,並具體描述相關事由,同時須適當提供受訪機構意見與建議。
三、本次自評成績:
組織運作及管理(38 %):分;□ 每項基準均達C。
教學師資與環境(36%):分;□ 每項基準均達C。
教學訓練計畫與執行成果(26%):分;□ 每項基準均達C。
★以上(一)、(二)、(三)合計:分。
★加分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