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碩士論文考試評分表
附 系所別 東南亞學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研究生 姓名 學號 論文題目 口試委員 簽
章 系所主管 簽
章 考試日期 年
月 日 評
分 (大寫)
二、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實施要點:
1、學位考試成績,以七十分為及格,一百分為滿分,評定以一次為限,並以出席委員評定分數平均決定之;惟碩士學位考試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博士學位考試三分之一以上委員評定不及格者,以不及格論。
2、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碩士、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審查確定者,以不及格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