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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國際技能競賽暨全國技能競賽
(含分區)得免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職類對照表
111 年 2 月 10 日以勞動發能字第 11105005711 號令修正
(依技檢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競賽職類
名稱
適用技術士技能檢定免試術科職類名稱
級別 職類代號
職類名稱
備註
綜合機械/工業機
械修護/工業機械
乙
18500
機械加工
綜合機械職類與工業機械修護
職類自111年起合併為工業機械
職類
丙
塑膠模具(模具)/
模具
乙
18401
模具-沖壓模具
2項目擇1申請
18402
模具-塑膠射出模具
丙
18400
模具-模具
集體創作
乙
18500
機械加工
丙
18500
機械加工
機電整合
乙
17000
機電整合
2職類擇1申請
08000
氣壓
丙
17000
機電整合
2職類擇1申請
08000
氣壓
CAD 機械設計製圖
/ CAD 機械製圖
乙
20800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
製圖
丙
CNC 車床
乙
18301
車床- CNC 車床
丙
18300
車床-車床
CNC 銑床
乙
18201
銑床-CNC 銑床
丙
18200
銑床-銑床
冷作/冷作(金屬結
構製作)
甲
01500
冷作
乙
丙
商務軟體設計/資
訊技術(軟體設計)
乙
11800
電腦軟體應用
丙
銲接
單一
00400
一般手工電銲
1.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技能競賽
前3名可申請「一般手工電銲」
職類 A1F2項目
2. 全國技能競賽成績及格者可
申請「一般手工電銲」職類
A2F3、A2H3、A2V3、A2O3 項目,
或「半自動電銲」職類 A2F、
A2H、A2V、A2O 項目,或「氬
氣鎢極電銲」職類 S-F-08、S-
H-08、S-V-08、S-O-08項目,
或「氬氣鎢極電銲」職類 S-F-
21、S-H-21、S-O-21項目,4者
擇1申請
3. 國際技能競賽獲得前3名及優
勝者,依試題內容召開會議決
議
09700
半自動電銲
09100
氬氣鎢極電銲
建築舖面
乙
00903
泥水-面材舖貼
丙
汽車板金/汽車板
金(打型板金)
乙
15300
汽車車體板金
丙
板金
乙
21400
金屬成形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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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職類
名稱
適用技術士技能檢定免試術科職類名稱
級別 職類代號
職類名稱
備註
配管與暖氣/配管
甲
12100
工業用管配管
乙
01600
自來水管配管
2職類擇1申請
12100
工業用管配管
丙
01600
自來水管配管
電子/電子(工業
電子)/工業電子
甲
11600
電力電子
3職類擇 1申請
11500
儀表電子
11700
數位電子
乙
11600
電力電子
3職類擇 1申請
11500
儀表電子
11700
數位電子
丙
02800
工業電子
網頁技術/網頁設
計
乙
17300
網頁設計
丙
電氣裝配/電氣裝
配(室內配線)
甲
00700
室內配線
(屋內線路裝修)
乙
丙
工業控制/工業控
制(工業配線)
甲
01300
工業配線
乙
丙
砌磚
乙
00901
泥水-砌磚
丙
漆作裝潢/油漆裝
潢(漆作)
乙
14800
建築塗裝
丙
粉刷技術與乾牆系
統/石膏技術與乾
牆系統(粉刷)/粉
刷
乙
00902
泥水-粉刷
丙
家具木工
甲
01200
家具木工
乙
丙
門窗木工
甲
03900
門窗木工
乙
丙
珠寶金銀細工
乙
14600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
丙
美髮/美髮(男女
美髮)
乙
06700
女子美髮
2職類擇1申請
06000
男子理髮
丙
06700
女子美髮
2職類擇1申請
06000
男子理髮
美容
乙
10000
美容
丙
服裝創作/女裝
甲
04800
女裝
乙
丙
西點製作
丙
07705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
汽車技術
甲
02000
汽車修護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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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職類
名稱
適用技術士技能檢定免試術科職類名稱
級別 職類代號
職類名稱
備註
丙
西餐烹飪
乙
14000
西餐烹調
丙
汽車噴漆
乙
16400
車輛塗裝
丙
造園景觀
乙
13600
造園景觀
丙
冷凍空調
甲
00100
冷凍空調裝修
乙
丙
資訊與網路技術
乙
12000
電腦硬體裝修
丙
平面設計技術
乙
20101
視覺傳達設計-識別
形象設計 PC
8項目擇1申請
20105
視覺傳達設計-識別
形象設計 MAC
20102
視覺傳達設計-平面
設計 PC
20106
視覺傳達設計-平面
設計 MAC
20103
視覺傳達設計-包裝
設計 PC
20107
視覺傳達設計-包裝
設計 MAC
20104
視覺傳達設計-插畫
PC
20108
視覺傳達設計-插畫
MAC
丙
20100
視覺傳達設計
麵包製作
丙
07721
烘焙食品-麵包
飛機修護
乙
17600
飛機修護
丙
中餐烹飪
乙
07602
中餐烹調-葷
丙
鑄造
乙
01100
鑄造
丙
資訊網路布建
乙
17200
網路架設
丙
備註:
1. 參加技能競賽之人員,請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得向中央主管機關
申請免術科測試。
2. 本表競賽職類限於青年組職類。
3. 技能競賽職類尚無對應技能檢定職類:外觀模型創作、健康照顧、國服、機器人、餐飲服務、花
藝、雲端運算、網路安全、3D 數位遊戲藝術、旅館接待、行動應用開發、展示設計、數位建設 BIM
、工業設計技術、機器人系統整合及青少年組各職類。
4. 適用技術士技能檢定免試術科職類、級別及項目,於技能檢定職類整併、停辦或調整時,依技能
檢定簡章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