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部份)
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目錄
壹、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使用說明...............................................1
貳、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須知…………………………………...3
參、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表.......................................5
肆、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檢定工具及材料表…………………………6
伍、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殯葬文書技能測試說明...............................7
陸、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殯葬文書技能測試試題範例……………...8
柒、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殯葬文書技能測試評分表. ……………. 34
捌、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殯葬文書技能實作評審說明……………. 36
玖、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試題 .. .37
拾、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評分表……. 45
拾壹、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總評分表 .48
拾貳、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評審說明. .49
拾叁、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靈堂布置技能實作試題 .. ……... 50
拾肆、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靈堂布置技能實作評分表 …. 51
拾伍、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靈堂布置技能實作評審說明……………… … .52
拾陸、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時間配當表………………………………53

1
壹、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使用說明
一、 本術科測試試題分三站實施,三站測試成績皆須及格方能取得術科合格資格。
第一站:殯葬文書技能實作
第二站: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
第三站:靈堂布置技能實作
二、 檢定時間:
第一站:50 分鐘
第二站:70 分鐘
第三站:40 分鐘
三、 監評人數〈含評審長〉計 6人,各站分配如次:
1. 殯葬文書技能監評人員:1名。
2. 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監評人員:3名。
3. 靈堂布置技能監評人員:2名。
四、 第一站「殯葬文書技能實作」測試之試題數 5題,依題意之情境撰寫魂帛〈靈位牌〉、
魂幡、碑文、骨灰罐銘文、傳統訃聞。開始測試時,由監評人員公開徵求應檢人代
表自 5題中抽出 1題實施測試。測試用之 5題測試題目、參考答案及其作答用之答
案紙規格,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於測試前寄給術科委辦單位印製辦理。
五、第二站「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測試分「洗身、穿衣技能」和「化妝技能」
二類。測試前由監評人員公開徵求應檢人代表抽出以「男性」或「女性」之遺體方
式擇一實施測試,處理順序為:洗身→穿衣→化妝。
(一) 洗身、穿衣技能:分準備工作、洗身、穿衣三部分,應檢人於測試前須完成
準備工作,測試時先對假人之服裝模特兒做洗身技能實作後,再做穿衣技能
實作。
(二) 化妝技能:每一應檢人自備模特兒 1名(男、女皆可),模特兒須素面。化妝技
能測試沿續洗身、穿衣技能測試時,應檢人代表所抽出遺體性別之方式實施測
試,如應檢人代表之前抽出以「男性」之遺體方式實施測試,而應檢人之模特
兒若為「女性」,仍應以「男性」之遺體方式進行化妝技能之處理。

2
六、第三站「靈堂布置技能實作」測試,應檢人只能以術科場地提供之器材、物件,參
加檢測,不得自行攜帶任何工具器物。
七、受檢人應於承辦單位排定之時間到達指定之地點報到,逾時 15 分鐘以上者,不得
要求進場受測。
八、受檢人於受檢日前 10 天收到承辦單位寄送之試題及資料,請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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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須知
一、 應檢人應於測試前 10 分鐘內辦妥報到手續:
(一) 攜帶身分證、准考證及術科測試通知單。
(二) 「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測試,測試通知單需填寫模特兒姓名及身份
證字號。
二、 「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術科測試,應檢人應自備模特兒一名,於報到及測
試時接受檢查,其條件為:
(一) 年滿 15 歲以上,應帶身分證(或下列證件之一:居留證、工作證、護照、駕
照……等)。
(二) 不得紋眼線、紋眉、紋唇。
(三) 以素面應檢,並一律著長褲。
三、 應檢人所帶模特兒須符合上列三項條件並通過檢查,違反者該測試中「化粧」該單
項分數以零分計分。
四、「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術科測試於報到時發給模特兒碼牌(號碼牌應於該
測試完畢離開測試站時交回)。
五、測試過程中,不得與模特兒交談,模特兒亦不得給應檢人任何提醒或協助,否則立
即取消應檢資格。
六、 應檢人及模特兒,於測試中因故要離開試場時,須經現場監評人員核准,並派員陪
同始可離開,時間不得超過 10 分鐘,並不另加給時間。
七、 應檢人及模特兒之服裝儀容應整齊,長髮應以化妝髮帶紮妥;不得佩戴會干擾測試
進行的珠寶及飾物。
八、 應檢人不得攜帶規定(如應檢人自備器材表)以外的器材入場,否則相關項目的成
績不予計分。
九、 應檢人所帶化妝品及保養品均應合法,並有明確標示,否則相關項目的成績予以扣
分。

4
十、應檢人依組別和測試號碼參加測試,同時應檢查檢定單位提供之設備機具、材料,
如有疑義,應即告知監評人員處理,測試開始後,不得再提出。
十一、術科測試分三個站進行:第一站為殯葬文書技能測試,第二站為洗身、穿衣及化
妝技能試場,第三站為靈堂與奠禮場地布置技能測試,各站依照監評人員口令進
行。
十二、殯葬文書技能實作測試站抽籤:測試前由該站監評負責人公開徵求應檢人代表,
並指定一應檢人抽取一個實作試題,再以該試題進行測試。
十三、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測試站抽籤:測試前由該試場站監評負責人公開徵求
應檢人代表,並指定一應檢人抽出以「男性」或「女性」之遺體方式擇一實施測
試。
十四、 喪禮服務術科測試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一) 「殯葬文書技能」、「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和「靈堂布置技能」三站
實作測試,測試項目、評分重點及配分,詳見該技能評分表及評分說明。
(二) 每一站成績各以 100 分為滿分,各站成績均得 60 分以上(含 60 分)者為
及格,3站中如有一站成績不滿 60 分則以不合格計。
十五、 各試場依術科測試「試場及時間分配表」之規定進行檢定,檢定時間開始 15 分
鐘後,即不准進場,除第一站應檢人於 15 分鐘內得准入場外,其餘各站應檢人
均應準時入場應檢。
十六、 應檢人對外緊急通信,須填寫辦理單位製作的通信卡,經負責監評人員核准方可
為之。
十七、 應檢人對於機具操作應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傷害,應自負一切責任。
十八、 測試時間開始或停止,須依照口令進行,不得自行提前或延後。
十九、應檢人除遵守本須知所訂事項以外,應隨時注意辦理單位或監評人員臨時通知的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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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殯葬文書技能應檢人自備工具
表
項次 工具名稱 規格尺寸數量 單位 備註
1 合法化妝品 1 套 (1)保養製品(2)化妝
製品(3)相關工具
備註:應檢人自備模特兒(男、女皆可,年滿 15 歲以上)以素面應檢,模特兒須攜帶
身分證明(身分證、居留證、工作證、護照、駕照……等)。

6
肆、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單位應備工具及材料表
項
目 名稱 規格
單
位數
量備註
1 垃圾桶 小型不用蓋
2 萬年桶 不用蓋
3 泡棉拖把 支 6
4 文具用品 尺〈45 公分〉、鉛筆、橡皮擦、
藍筆、紅筆 組1 監評人員使用
7 感染性廢棄物垃
圾袋 包 1
9 素色毛巾 約 30cm×80cm 條 108
10 素色浴巾 約 90cm×200cm 條 18
11 待消毒袋 約 30 ㎝ × 20 ㎝以上 個 18
12 垃圾袋〈黑〉 約 30 ㎝ × 20 ㎝以上 包 1
13 紙尿布 大
包1
14 飯碗 紙質 包 1
15 筷子 塑膠 包 1
16 清潔手套 50 雙/盒 大中小規格〈須購買整
合 盒3
17 大毛巾 條 6
18 活性碳口罩 盒 1
19 腳套 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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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殯葬文書技能測試說明
一、測試時間:50 分鐘
二、檢定說明:
1.採筆試方式,測試後由監評人員評分。
2.應檢人入測試站後,於測試前由監評人員公開徵求應檢人代表,自 5題題庫中抽出 1
題實施測試,以該試題進行測試。
3.應檢人應配帶准考證及文書用具(原子筆、尺、橡皮擦或立可白(帶))。
4.應檢人應於限定時間內完成測試,測試開始 30 分鐘始可交卷。
5.應檢人依題意之情境撰寫「魂帛」(「靈位牌」)、「魂幡」、「碑文」、「骨灰罐銘
文」及「傳統訃聞」五類,配分分別為:10%、10%、10%、10%及 60%。基督教教
試題無「魂帛」(「靈位牌」)、「魂幡」等二類,配分移到「傳統訃聞」。
6.答案以直式作答,一律以正體字書寫。
7.本試題寫作不拘泥「兩生合一老」的書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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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殯葬文書技能實作試題範例
請依下列情境撰寫魂帛(靈位牌)、魂幡、碑文、骨灰罐銘文、訃聞
一、以妻之名義發訃聞(父母尚存)
題目:
賴○○先生民國 51 年○○月○○日生,96 年○○月○日上午○時○分因病逝於高
雄市○○醫院,妻李○○、父母尚存,育有子 1人、女 1人,訂 96 年○月○日上午○
時家祭○時公祭在高雄市立殯儀館○○廳,○時○分大殮蓋棺隨即發引火化靈骨安厝於
高雄縣○○鄉○○寶塔(或土葬於高雄縣○○鄉○○公墓),請以妻之名義發訃,針對上
述二種狀況分別撰寫訃聞(後者狀況以括號方式表示)。
賴先生居住地:高雄
答案:見後附【甲 1-5】範例。
二、離婚未改嫁
題目:
張女士生於民國 40 年○○月○○日,94 年○○月○○日上午○時○○分病逝於○
○醫院。訂 94 年○月○○日上午 8時30 分假台北縣立殯儀館○○廳家祭,九時正公祭
隨即發引火化靈骨安厝於台北縣○○鄉○○寶塔(或土葬於台北縣○○鄉○○墓園) ,針
對上述二種狀況分別撰寫訃聞(後者狀況以括號方式表示)。
張女士與前夫離婚多年,未改嫁,有 1子李○○、1女李○○,胞兄 1人,兄嫂 1
人林○○,胞弟 2人(二弟未婚),胞弟媳 1人林○○,胞妹 2人,妹婿 2人陳○○,朱
○○,堂弟 1人張○○、堂妹 1人張○○,義兄 1人謝○○。
張女士祖籍:湖南長沙
註記事項:不收奠儀
答案:見後附【乙 1-5】範例。

9
三、佛教:
題目:
陳母鄭○○居士生於民國 3年○月○日,94 年元月○日(93 年農曆 12 月○○日)下
午6時30 分於自宅往生、停柩在堂,於 94 年1月○日星期○上午 9時於喪宅請法師主
持法會,10 時正請親友捻香隨即發引火化靈骨安厝於花蓮縣○○鄉○○寶塔(或土葬於
花蓮縣○○鄉○○公墓),針對上述二種狀況分別撰寫訃聞(後者狀況以括號方式表示)。
子1人,媳 1人方○○(歿),孫 3人○○(長孫歿)、○○、○○,孫媳 2人鄭○○ 、
劉○○,孫女 3人○○(適朱)、○○(適張)、○○(適郭),孫婿 3人朱○○、張○○、
郭○○,曾孫 4人,曾孫女 2人,外曾孫 5人朱○○、張○○、張○○、張○○、郭
○○,外曾孫女 5人朱○○(適李)、朱○○、郭○○、郭○○、郭○○,外曾孫女婿 1
人李○○,外玄孫女 2人。
陳府居住地:花蓮
答案:見後附【丙 1-5】範例。
四、基督教
題目:
黃林○○姐妹於主後 2006 年○月○日上午○時○○分安息,生於主後 1915 年○月
○○日,訂主後 2006 年○月○○日○時○分星期○,假台中市殯儀館○○廳舉行安息
禮拜○時發引安葬台中縣○○鎮○○墓園(或火化靈骨安厝於台中縣○○鄉○○寶塔),
針對上述二種狀況分別撰寫訃聞(後者狀況以括號方式表示)。
子2人、媳 2人周○○、徐○○,女 2人○○(適李)、○○(適陳),婿 2人李○○(長
婿已歿)、陳○○,孫 4人,孫媳 2人高○○、邱○○,孫女 2人○○(適張)、○○,孫
婿1人張○○,外孫 2人李○○、陳○○,外孫女 2人李○○(適賴)、李○○,外孫婿
1人賴○○,曾孫女 1人○○,曾外孫 1人張○○,曾外孫女 1人張○○,外曾孫 2人
李○○、李○○。
黃府祖籍:山東萊陽

10
註記事項:不收輓額
答案:見後附【丁 1-5】範例。
五、靈柩空運返台
題目:
許老先生生於民國 24 年○○月○○日,民國 97 年 1 月○○日(農曆 96 年12 月○
日)上午 6時○○分在日本東京家中病逝,97 年2月○○日將靈柩空運返台,豎靈於台
中市自宅。
謹訂於 97 年○月○日(農曆 97 年正月○日) 下午 1時假台中市立殯儀館○○廳家
祭,1時30 分公祭,隨即發引安葬於台中縣○○鎮○○墓園(或火化靈骨安厝於台中縣
○○鄉○○寶塔) ,針對上述二種狀況分別撰寫訃聞(後者狀況以括號方式表示)。
許夫人高○○尚存,有孝男 3人,孝媳 3人朱○○、劉○○、王○○,孝女 1人○
○(適沈),女婿 1人沈○○,孝孫 3人,孝孫女 2人,外孫 1人沈○○,外孫女 1人
沈○○,胞弟 2人,胞弟媳 2人劉○○、方○○,胞妹 2人○○(適林)、○○(適張),
妹婿 2人林○○ (長妹婿歿)、張○○,孝侄 2人,孝侄女 2人。
許府燈號(姓氏發源地):高陽
答案:見後附【戊 1-5】範例。

15
先夫賴公○○先生慟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月○日
(
農曆○月○日
)
上午○時○分病
逝於高雄市○○醫院距生於民國五 十一年○○月○○日享年四十六歲 妻
李○○率 孝男
○○ 孝女
○○等隨侍在側當即移靈高雄市立殯 儀館親視含殮遵禮成服豎靈在堂謹擇於
民國九十六年○月○○日
(
農曆○月○○日
)
星期○上午○○時正假該館○○廳設奠家
祭
○時○○分公祭隨即發引火化 靈骨安厝於高雄縣○○鄉○○寶塔
(
安葬於高雄縣
○○鄉○○公墓
)
叨在
姻
親
戚
友
鄉
寅
聞
妻
李○○
仝
孝
男
○○
孝
女
○○
泣
反
服
父
○○
反
服
母
○○○
啟
︵族繁不及備載︶
誼
哀此訃
甲5、訃聞範例
※本試題寫作不拘泥「兩生合一老」的書寫方式。

20
先母張○○女士慟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月○○日
(
農曆○月○○日
)
上午○時○○
病逝○○醫院距生於民國四十年○ ○月○○日享年五十五歲 孝男、孝女
等隨侍在側當即
移靈台北縣立殯儀館○○廳親視含殮遵禮成服謹擇於民國九十四年○月○○日
(
農曆
○月○○日
)
星期○上午八時三十分假該館○○廳家祭
九時正公祭隨即發引火化靈
骨安厝台北縣○○鄉○○寶塔
(
安葬於台北縣○○鄉○○墓園
)
叨在
姻
親
戚
友
鄉
寅
誼
哀此訃
聞
孝
男
李○○
孝
女
李○○
胞
兄
張○○
胞
兄
嫂
林○○
胞
弟
張○○
張○○
胞
弟
媳
林○○
胞
妹
張○○^適陳﹀
張○○^適朱﹀
胞
妹
婿
陳○○
朱○○
堂
弟
張○○
堂
妹
張○○
義
兄
謝○○
︵族繁不及備載︶
懇
辭
奠
儀
仝
泣
啟
乙5、訃聞範例
※本試題寫作不拘泥「兩生合一老」的書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