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報檢資格證明文件均繳交影本(不驗正本),惟職業潛水體檢表(健康檢查表如附件 28)需為正本。
辦理單位並得視實際審查需要通知報檢人補繳其他證明文件如:勞保投保紀錄..等。持職業訓練
結訓證書報檢者,請務必檢附結訓證書及課程與時數資料影本(結訓證書正、反面資料影本)。
9. 報名時學、術科均需同時報名,不論學科測試成績是否通過均可參加術科測試。
10. 同一梯次之同一職類、級別及項目(職類代號 5碼相同者)不得重複報名。
11. 前後梯次均有辦理之職類,前一梯次術科測試成績尚未公佈,請自行斟酌是否報名本梯次;凡完
成報名手續且繳交費用者,除符合試場規則第 17 條相關規定者外,報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退費。
12. 特定對象補助請依最新公告辦理。符合資格者,請於報名時同時提出申請,否則視同放棄該次補
助,不得事後申請(請參閱 P.44~51 及P.95~99)。另自 102 年1月1日起,報檢人申請補助經
審查同意後,未參加學科或術科測試者,不得再申請該缺考職類尚未補助之項目,並扣減特定對
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要點第三點第三款所定之補助次數一次。有關特定對象補助紀錄及剩
餘補助次數查詢,可至技檢中心網站查詢(https://www.wdasec.gov.tw )「技能檢定/檢定資訊
查詢與下載/檢定資訊查詢/特定對象補助資格作業查詢」。
13. 自104 年1月1日起學科測試成績保留取消,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之說明如下(詳閱 P.9):
(1) 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 17 條規定者,須檢附免試學科公文正本及學科及格成
績單影本申請免試學科。
(2) 110、111、112、113 年度已取得術科測試成績及格,該項測試成績自下年度起,三年內參加
檢定時,得予保留,申請免試術科者請檢附及格成績單影本(成績單影本需記載分數或及格文
字),報名時不用檢附資格證件。
(3) 報檢人必須先符合報檢職類資格後,始得於報名時檢附免試術科證明或主管機關所出具免試
術科公文影本提出申請免試術科。
(4) 報檢人於報檢時未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者,則視同一般報檢人。
(5) 報檢人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有異動者(如居留證換為身分證或身分證編號不雅),請於報檢
時檢附戶籍謄本(含記事資料)以玆佐證。
(6) 111 年1月1日起『保母人員』職類名稱更改為『托育人員』,前已取得保母人員職類單一級
術科成績保留者,得申請托育人員職類免試術科測試,測試成績及格者,技術士證職類名稱級
別為托育人員單一級。
14. 110、111、112、113 年曾參加報檢資格未修改之同職類級別技能檢定,免附報檢資格文件,但
須檢附上開任一年度學科或術科成績單影本,可分別至技檢中心網站
(https://www.wdasec.gov.tw)/技能檢定/檢定資訊查詢與下載/檢定資訊查詢/三年內報名相同
職類級別免附報檢資格查詢,查詢是否免附報檢資格及補印成績單。(詳閱 P.9)
15. 同一梯次報檢二個以上職類級別或項目,致類科測試時間或試場相同時,報檢人無法應檢之職類
級別或項目列為缺考,報名費用不退費。
16. 若原填寫之測試考區(該梯次主要學科測試地點)無法容納報檢人數或考區因故異動時,將另行
安排測試地點(不限同一縣市),實際測試地點以准考證所載為準
。
17. 簡章內容(含收費標準、報檢資格等)與報名表件若有異動,依技檢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18. 技檢中心 106 年9月13 日技發字第 1061301065 號令公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
環境保護、節能減碳等 4共用工作項目,各職類學科題庫抽題比例各項各佔 5%。歡迎至技檢中
心網頁/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 90006、90007、90008 及90009 下載參考使用。
19. 技檢中心 106 年11 月30 日技發字第 1061301406 號令公告「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
用科目於相關職類(中餐烹調、西餐烹調、飲料調製、餐飲服務、食物製備、烘焙食品、食品檢
驗分析、中式麵食加工、中式米食加工、肉製品加工、水產食品加工)學科測試抽題比例為 20%;
108 年9月27 日技發字第 1081301000 號令公告「資訊相關職類」共用科目於相關職類(電腦軟
體應用、電腦軟體設計、電腦硬體裝修、網頁設計、網路架設)學科測試抽題題數為丙級 12 題、
乙級 9題。技檢中心 112 年9月27 日技發字第 1121301956 號公告「美容美髮相關職類安全衛
生共同科目」,於相關職類(男子理髮、女子美髮、美容)學科測試抽題比例為 20%。歡迎至技檢
中心網頁/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 90010、90011、90012 下載參考使用。
20. 有關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及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相關條文部分,請逕至技檢中
心網站參閱並詳閱簡章 P.53~55,以維自身權益。(若有異動,以技檢中心最新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