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應用化學系學年度化學專業口試申請表 | |||||
※以下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
學號 |
| 班級 | |||
姓名 | |||||
系主任 | 成績 | ||||
□通過 □不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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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口試】說明:
預申請化學專業口試者,請於下學期第15週申請;若學分以符合畢業資格,僅411畢業門檻者未通過者,得隨時提出申請。
申請後次一週將口試名單、地點及時間公告於本系網站,不另寄發通知,請特別留意。
口試後一週內成績公告於本系網站,不另寄發通知,請特別留意。
口試委員由系上教師組成,公開口試,經化學專業口試小組評定之。
方式:由系上教師提問化學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