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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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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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 科:法制 
科 目:行政法 
 
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一、甲為 A 直轄巿巿政府專員,其 105 年年終考績經該府評定為丙等。試問:甲對該考績之評定不

服,得否提起行政救濟?若甲提起行政救濟,受理救濟機關對該考績評定之審查密度為何?

(25 分)  

【擬答】: 

丙等考績係屬行政處分,甲若不服得循序提起撤銷爭訟 

應許提起救濟之說明 

依最高行政法院 104 年 8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見解:憲法第 18 條所保障人

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而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

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 1 年不得辦理陞任外,未來 3 年亦不得參加升官等訓練,於晉敘

陞遷等服公職之權利影響重大。基於憲法第 16 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應無不許對

之提起司法救濟之理。 

救濟類型之選擇 

另可能之訟訴類型,依行政訴訟法第 4 條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

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

院提起撤銷訴訟。」是首須定調考績是否為行政處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243 號及第 298 號之解釋意旨,丙等考績既對其服公職權利有重大影響,
應認係行政處分,若有不服,則對允其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後(相當於訴願程
序),若有不服得續行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考績涉 A 市政府之判斷餘地,救濟機關宜採寬鬆之審查密度 

所謂判斷餘地係指:行政機關將系爭法令,「適用」具體事件之際,法院於事後審查時,

尊重前開決定之判斷。按「法令得否適用於事實」之判斷,有時即難期待「行政與法院

間」意見一致,甚至法院亦無能力充分確認 ,則主管機關既於認定上,較諸法院具備專業

或經驗,即應尊重該決定為宜。 

如何認定涉判斷餘地? 

司法院釋字第 553 號曾表示:「審查密度,揆諸學理有下列各點可資參酌:事件之性

質影響審查之密度,單純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與同時涉及科技、環保、醫藥、能力或

學識測驗者,對原判斷之尊重即有差異。又其判斷若涉及人民基本權之限制,自應採較

高之審查密度。原判斷之決策過程,係由該機關首長單獨為之,抑由專業及獨立行使

職權之成員合議機構作成,均應予以考量。有無應遵守之法律程序?決策過程是否踐

行?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錯誤?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

解釋法則或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是否尚有其他重要事項漏未斟酌。」 

本案情形及處理 

由於公務員之人事考評,涉及公務員之適格、能力及績效,須由上級長官與其長期相處

,且與其他公務員相互比較後,故類此考評工作,富高度屬人性,而具有判斷餘地。衡

諸前述,除系爭考績違反相關人事法令規定,具有法定程序上之瑕疵、對事實認定有違

誤、未遵守一般公認價值判斷之標準、有與事件無關之考慮牽涉在內及有違反平等原則

等情事外,長官對部屬所為考績之判斷餘地,法院應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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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48 條規定:「幼兒園之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

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A縣政

府為執行前條規定,訂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48 條裁量基準,依該裁量基準之規定,違

規行為人違反該條規定,無論第幾次違規,皆處新臺幣(下同)5 萬元罰鍰。今有A縣境內

B幼兒園之負責人甲,無正當理由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經主管機關C查獲,C遂處甲 5 萬

元罰鍰。試問: 

前揭裁量基準之法律性質為何?(10 分) 

C

 對甲之裁處是否合法?(15 分) 

【擬答】: 

裁量基準係屬行政規則  

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

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

般、抽象之規定(第一項)。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

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

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而A縣政府為執行主管權限,避免執法人員認知不同而有差異,形成「因人異事」,違反

平等原則,故為求法律適用之公平,有必要由上級機關就裁量權如何運用,事先劃定裁量

基準,,以供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之準據;如此預先抽象化之各種裁量可能性,即屬「行

政規則」。 

C之罰鍰裁量,未確依個案情節審酌,違反行政罰法第 18 條規定 

    由於罰鍰額度之設定,事涉處分裁量,故依相關學理實務說明如下。 

個案裁量優先於一般裁量之說明 

查法律授予行政機關裁量權之目的,在使其得於實際執法之際,權衡具體個案中相互衝

突之利益,實現「個案正義」。而行政實務有如前述,尚有就裁量權如何運用,事先劃

定標準,供下級機關參考之狀態,學理稱「一般裁量」。惟裁量既講究「個案正義」,

若遇裁量基準未能充分衡酌個案情節,自應令承辦人員回歸立法意旨,審酌具體個案,

作成決定,亦稱「個案裁量優先一般裁量」。 

罰鍰裁量違反行政罰法第 18 條規定之說明 

承前,有關罰鍰額度審酌,立法者既早以行政罰法設定界線,不得僅以裁量基準加以排

除。 

查行政罰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

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觀諸本

條規定,顯然要求機關於裁處罰鍰時,尚應考量行為人之責難程度,即違規情節之輕重

。今 C 機關按照系爭裁量基準,無論第幾次違規,皆處以 5 萬元罰鍰,並未能顧慮甲是

否為初犯等違規情節之輕重,是系爭裁處即生違法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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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測驗題部分:(50 分) 

  有關公、私法之區別,最主要將影響下列那兩種司法審判權之區分? 

憲法審判權與民事審判權 

行政審判權與民事審判權 

民事審判權與刑事審判權 

行政審判權與刑事審判權 

  有關司法院釋字443號解釋所謂之法律保留,下列何者錯誤? 

並非一切自由及權利均無分軒輊受憲法毫無差別之保障 

何種事項應立法,應視主管機關層級而異 

何種事項應立法,應視侵害法益程度而容許合理之差異 

規範密度,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 

  關於行政程序法管轄權競合時處理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者,不能協議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不能協議者,得申請行政法院指定之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且無法分先後者,由各機關協議之 

  關於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行政機關為其所屬行政主體之意思表示機關,所為行為法律效果歸屬於行政主體 

行政機關得以自己名義對外為行政行為,行政主體則否 

行政主體及行政機關皆具行政程序之當事人能力 

不相隸屬之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間不排除得互為管轄權之移轉 

 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之公務員? 

未兼主管職之簡任官 

兼主管職之薦任官 

考試委員 

 

義勇消防隊員 

  有關自治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直轄市自治規則得於自治範圍內,就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行為規定罰鍰 

直轄市自治條例經市議會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報行政院備查 

直轄市政府為辦理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得基於法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直轄市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該直轄市之自治規則相牴觸者,無效 

  甲為某市公所薦任六等女性科員,對於該公所限制女性員工不得穿高跟鞋上班之規定,甲

認為影響其權益,關於救濟方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甲得訴願、行政訴訟 

甲得復審、行政訴訟 

甲得申訴、行政訴訟 

甲得申訴、再申訴 

  關於解釋性行政規則,下列何者錯誤? 

僅為表達行政機關解釋及適用法律之見解,對人民不具有直接之拘束力 

對於法院而言,於解釋法律過程,得不受解釋性行政規則之拘束 

其目的在於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僅須下達即可,不須登載於政府公報發

布之 

解釋性行政規則生效後,原訂定機關必須受其拘束 

  甲縣政府以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定「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

之重大設施」為由,變更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於內政部核定後,經甲縣政府發布實施。

下列何者錯誤? 

縣(市)政府所為主要計畫之變更,內政部得指示變更 

縣(市)政府所為主要計畫之變更,內政部於必要時得逕為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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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政府對於內政部之核定得申請復議 

人民不服主要計畫變更得逕行提起撤銷訴訟,應以甲縣政府為被告 

  甲取得執照經營一座加油站,l 年後主管機關以該加油站未維持相關設備,消防安全檢查

不合格,違反相關法規為由,廢止其營業許可,甲主張信賴保護是否有理由? 

有理由,因為甲並無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 

有理由,因為甲無法預見其營業許可被廢止 

無理由,因為甲可預見其營業許可因違反相關法規而被廢止 

無理由,因為甲有詐欺行為,信賴不值得保護 

  承上題,主管機關於發給甲營業許可之前,有關聽證程序,下列何者錯誤? 

舉行聽證應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若相關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主管機關得不舉行聽證 

已依行政程序法第 39 條規定,通知甲陳述意見者,即毋庸舉行聽證 

主管機關依甲之申請應舉行聽證 

  主管機關將特定區域指定為水源保護區之行為,其法律性質為何? 

有法拘束力之事實認定 

有持續效力之事實認定 

對人之一般處分 

對物之一般處分 

  有關行政契約中雙務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法無明文行政機關不得與人民締結契約 

除法律另有限制外,行政機關得以行政契約作為行政作用之方式 

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 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種行政處分,相對人得依據信賴保護原則請求補償? 

撤銷負擔行政處分 

因未履行負擔而廢止授益行政處分 

因違反法令而廢止授益行政處分 

撤銷違法授益行政處分 

  甲就讀某軍事院校,因成績不佳而遭到退學,該軍事院校欲向甲追討須賠償之公費,由於

其與甲簽訂之行政契約已約定自願接受執行之條款。下列何者正確? 

該軍事院校得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之 

該軍事院校得向該管行政法院聲請依強制執行法執行之 

該軍事院校得向該管行政法院聲請依行政訴訟法執行之 

該軍事院校須待取得勝訴判決方得聲請強制執行 

  承上題,若此一行政契約並未約定自願執行之條款,該軍事院校若須提起行政訴訟追討甲

應返還之公費,其訴訟類型為何? 

撤銷訴訟 

課予義務訴訟 

確認訴訟 

一般給付訴訟 

  下列何者屬行政契約之和解契約? 

因違規車輛之駕駛人為何,無法查知,警察命同車之人確認 

警察命令違法集會之群眾立即解散,民眾隨即離開 

違法侵害他人權益者與被害人成立賠償協議 

因業者 10 年前之進口清單已滅失,徵納雙方就無法查得之課稅原因事實達成協議 

  依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甲之土地經地政事務所在土地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

記:「本土地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管制仍應受原『田』地目之限制」。該註記係

何性質? 

行政處分 

一般處分 

事實行為 

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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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上題,若地政事務所拒絕甲註銷系爭註記之要求,甲應如何救濟? 

提起撤銷訴訟 

 

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提起確認訴訟 

 

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 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中所謂「法律上一行為」? 

違反藥師法規定未取得藥師資格並擅自營業者 

於臺北至高雄行經高速公路路段上無照駕駛者 

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違規停車之連續處罰 

違反建築法及都市計畫法之違章建築 

  駕駛人行車於高速公路,因同車之友人突發重病須緊急送醫,於是超速行駛路肩,對其超

速及行駛路肩之行為應如何處理? 

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 

依法定罰鍰額最低之規定裁處 

不予處罰 

 

得減輕處罰 

  有關行政執行法上代履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得為代履行者,僅限於可替代之行為 

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得由行政機關指定人員為之 

代履行之執行,亦得委由第三人執行之 

代履行係基於公益考量,不得向義務人收取任何費用 

  行政執行法所稱之行政執行,原則上不包括下列何者? 

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即時強制 

都市更新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  甲為 A 私立大學之專任教師,因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而遭 A 大學予以不續聘,並經教務

部核定後生效,甲不服該大學之不續聘措施,而欲提起法律救濟,下列何者錯誤? 

甲得依教師法之相關規定,提起教師申訴 

甲得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甲應逕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甲提起民事訴訟前,毋須經教師申訴程序 

  承上題,甲不服教育部之核定處分而提起行政訴訟時,有關 A 大學參加訴訟之敘述,下列

何者正確? 

其為必要共同訴訟之必要參加 

其得作為利害關係人獨立參加 

A 大學得為甲輔助參加 

其無法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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