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2340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地政
科 目: 土地登記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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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土地登記,除應依法繳納各種登記規費外,並應視各種登記之性質,繳納有關
稅費,始得據以辦理登記。請就各種登記應繳納之稅費列舉說明之。(25 分)
二、公寓大廈之承重牆壁或主要支柱等共用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7條規定,不
得約定為專用,於登記時亦不得登記為專有部分。請問登記機關於辦理區分所有建
築物所有權第一次測量及登記時,就此一部分應如何辦理測量及登記?請依地籍測
量實施規則及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三、民法物權篇,新增諸多涉及為對抗第三人而應辦理登記之規定,請依相關規定舉四
例說明之。(25 分)
四、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於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清理之土地權利價金應如何
處理?權利人得於多久時間內申請發給土地價金?(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