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
科 目: 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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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居美國之甲,與家住臺南市之乙,因情感糾紛,甲在美國連線上社群網站,張貼
貶損乙名譽之文章,供不特定人瀏覽點閱。乙於家中上網發現,向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檢察署提出告訴。試問我國法院對於甲在美國所犯之妨害名譽罪,有無管轄權?
(25 分)
二、偵查中與審判中發覺無審判權、管轄權,各應如何處理?試分別論述之。(25 分)
三、宣告多數保安處分者,依保安處分種類之不同,應如何加以執行?試分述之。(25 分)
四、丙為 45 歲之外國籍人士,於臺灣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將以驅逐出境處分遣送回原
國籍地或其他經入境許可之地區,試問丙之驅逐出境處分,按照保安處分執行法之
規定應如何執行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