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高雄市母親節美力媽媽慶祝活動
推薦徵選簡章
112年1月9日高市府社活字第11230276400號簽奉准
活動目的:每個家庭中都有認真、美麗、努力發揮自己力量的母職角色,安定家庭成員與維持家庭運作,並投身社會公益與服務。期望透過辦理母親節表揚活動,肯定母職、宣導鼓勵生養,提醒社會大眾重視、感謝母親的付出與重要性,並使母親感到備受寵愛與尊重。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社會局)
推薦資格與獎項:
推薦資格: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並提送完整推薦表件資料,如查核未符合者,將取消資格。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之市民(新住民亦同)。
具有符合推薦獎項之具體事蹟。
受推薦人員近3年(109年至111年)未曾接受政府相關表揚。
團體推薦獎項須經本市各機關、區公所、學校與公益團體推薦,每個推薦單位須自行初審後至多推薦3名。
個人推薦獎項每人至多推薦1名。
推薦獎項類型:全部獎項受理遴選後表揚40名美力媽媽,得視投件數增減10%以內名額。
團體推薦獎項:僅接受本市各機關、區公所、學校與公益團體推薦,請各界踴躍推薦。
毅力媽媽:致力於家庭照顧,且奉獻公益之母親(受推薦者年齡需為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
自力媽媽:身處弱勢,卻以積極、樂觀態度面對生活、努力引導家庭方向、克服逆境之清寒或單親家庭的母親。
新力媽媽:努力適應不同文化生活,致力於家庭、並教育子女學習媽媽的語言,或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且能發揮媽媽角色之新住民母親。
給力媽媽:投入心力教養身心障礙子女,堅持不懈且發揮母職角色的母親。
魔力媽媽:勇敢代母職之單親爸爸、男性積極照顧教養子女、或協助教養他人子女(例如:祖孫、姑侄、師生、寄養家庭、機構安置教養等關係;不限已婚或未婚),且能有效協助該家庭發揮母職功能者。
個人推薦獎項:僅接受個人及親友推薦。
活力媽媽:積極規劃自我生涯、勇敢實現自我夢想與創意,給予家庭成員自由發揮空間,並與子女或家庭成員間有良好互動、溝通與瞭解、彼此相互成長,跳脫傳統媽媽角色的母親/母職角色者。
多力媽媽:響應政府鼓勵家庭生育人口政策,用心照顧教養3名以上子女的母親。(受推薦者需為49歲以下,以符合鼓勵生育之用意)
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五)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推薦應備文件及推薦方式:
應備文件:請於社會局婦女館網站瀏覽下載。(https://women.kcg.gov.tw/)
文件名稱
繳交資料
備註
推薦表
第3-1頁
☑紙本
☑Word電子檔
受推薦人員照片
第3-2頁
☑紙本
☑Word電子檔
☑照片jpg或jpeg電子檔*
*公布得獎者名單後,如照片解析度不足,將通知限期內提供替換照片,俾利活動手冊等文宣使用
著作及肖像使用同意書
第3-3頁
☑紙本*
*編印活動簡介及公開展示用途
請提供上述所列電子檔,以利編冊使用。
表格不符合規定或資料未齊備者,將通知限期補件,逾期將視同放棄。
推薦方式:依獎項推薦,並完整送交應備文件之紙本及電子檔。
紙本繳交:紙本文件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7號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館收(請註名:112年母親節美力媽媽推薦表揚)。
電子檔繳交:第3-1頁推薦表及第3-2頁受推薦人員照片均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以電話(07)3979672分機23陳惠玲社工或26黃鈴琪社工確認。
遴選方式:
由社會局與外聘委員組成遴選小組執行遴選工作。
請推薦單位確實查證推薦人員之資格及內容,本局不另做查證。
經檢舉或查核過程中發現推薦內容有不實之情事,且有確實證據者,表揚前撤銷其得獎資格,如已表揚則追繳已頒發之獎勵。
表揚方式:獲獎美力媽媽,預計於市府母親節慶祝活動邀請參與表揚。(將發函予推薦團體及推薦者告知遴選結果,並另行通知表揚活動時間地點)
媒體宣導:將提供美力媽媽代表獲獎名單及簡介予各媒體,於母親節前持續報導本市不同母親美麗的故事。
預期效益:
一、透過各媒體、電台宣傳母職角色對於家庭的重要性,使大眾重視並珍惜、反思母親在多元社會中所處的位置與角色。
二、表揚不同母職角色之母親,由於這些媽媽的付出,使得家庭更加和諧。透過表揚特色媽媽,呈現不同家庭與母職風貌,以及母親角色的重要性。
三、鼓勵母親勇於推薦自我、展現多元母親形象,並促使家庭成員親子互動,活絡家庭關係。
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
推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第3-1頁 本頁須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112年母親節美力媽媽受推薦人員資料
受推薦人員姓名 | 性別 | |||||||||
出生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齡 | 歲 | 聯絡電話 | ||||||
子女數及其年齡 | 人(歲) | 身分證字號 | ||||||||
居住住址 | ||||||||||
戶籍地址 | ||||||||||
受推薦人簽名 | 受推薦者同意本推薦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作為與本活動相關事項之用。 | |||||||||
推薦類別 (限一個類別) | ●團體推薦:□毅力媽媽□新力媽媽□自力媽媽□給力媽媽 □魔力媽媽□多力媽媽 ●個人推薦:□活力媽媽 | |||||||||
具體事蹟 及背景資料 | (請敘明勾選類別之具體事蹟,並描敘受推薦者之家庭情形、經濟狀況、就業狀況及如何發揮母職角色,至少500~1500字) (活力媽媽,請描述曾經如何跳脫傳統媽媽的角色,去勇敢實現自己的夢想事蹟,至少500~1500字) | |||||||||
受推薦者 最愛的座右銘 | (30字內) | |||||||||
推薦原因 | ||||||||||
是否設籍本市 | □是□否 | 是否有重大犯罪 | □是□否 | |||||||
109年至111年曾接受政府辦理之母親節表揚 □是(哪一年?____ 何種獎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 ||||||||||
推薦人/ 單位全銜 | (個人推薦獎項免填) | 單位印信及 負責人簽章 | (團體推薦獎項須蓋單位印信,個人推薦獎項免填) | |||||||
連絡人 | 聯絡電話 | |||||||||
聯絡地址 |
◎提醒:文件繳交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推薦徵選簡章第陸點。
推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第3-2頁 本頁須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受推薦者姓名:
日常生活照片黏貼處 (使用電腦編輯本頁,除將照片電子檔放入本頁,請另將照片以jpg或jpeg檔E-MAIL提供) |
日常生活照片黏貼處 (使用電腦編輯本頁,除將照片電子檔放入本頁,請另將照片以jpg或jpeg檔E-MAIL提供) |
◎提醒:文件繳交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推薦徵選簡章第陸點。
第3-3頁
著 第3-3頁 本頁僅須繳交紙本
立書人 (受推薦媽媽,以下簡稱甲方)及 (拍攝者,以下簡稱乙方)均同意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丙方)就「高雄市母親節美力媽媽推薦徵選」推薦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蒐集、照片等著作(內含上述授權之肖像、名字、事蹟等)於丙方相關業務或由丙方授權第三人於必要範圍內(本活動相關事項)使用,拍攝者保證就該攝影著作享有完整之著作權,甲方及乙方並承諾對丙方或其授權利用者不行使著作權、肖像權或隱私權等相關權利。
此致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立同意書人(甲方): (受推薦媽媽簽名或蓋章)
電 話:
住 址:
立同意書人(乙方): (拍攝者簽名或蓋章)
電 話:
住 址:
中華民國1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