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外交特考 三等 外交領事人員各類組 近代外交史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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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答案正陸續上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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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力東漸後東方的國際秩序原理開始與西方的國際秩序原理(即國際法)接觸並在外交上發
生國際秩序原理的衝突簡單說來西方列強並不承認中國對藩屬上擁有主權的主張請從東西國
際秩序原理衝突的角度,分析近代列強對台灣、琉球、朝鮮、越南、西藏等藩、屬土之爭時,在外
交談判上,中西雙方各自所持的主張,請扼要說明。(請就台灣、琉球、朝鮮、越南、西藏等五個
個案中,擇一申論)101 年外交特考】
就中西雙方針對台灣之爭的議題,申論如下:
() 中國所持的主張:
1.1874 年以前清廷治台的政策:
1683 年施琅攻台消滅鄭氏後,首度將台灣本島收歸中國版圖,在「消極治台政策」下,僅在台
灣西部設置廳縣做為管理。為了避免漢人與原住民的衝突,又訂定「劃界封山政策」,一來規定漢
人不得入山二來清廷在牡丹社事件以前,也未曾在番界外設置廳縣,對於番界外的原住民並未
管理也並無課稅。
2.琉球漁民遇害後清廷的表態:
(1) 清廷聲明對「台灣島」的主權:
A.當時情況:
1873 年外務卿副島種臣向清廷交涉 1871 年琉球漁民來台被害事件(八瑤灣事件)
各科答案正陸續上傳中~~
時,總理衙門大臣毛昶熙答覆:「二島(琉球與台灣)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
次固在於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
B.結論:
簡而言之,清廷對日本聲明,不論對台灣或是琉球,清廷都有獨自管理或干涉的權
利,而且與日本無關。
(2) 表示「生番」是「化外之民」
A.當時情況:
在八瑤灣事件死亡的琉球漁民當中,有四名漁民屬日本秋田縣民,日方又追問:「貴
國既然已知撫卹琉球民,為何不懲辦台番?」,毛昶熙表示以殺人者為「置之化外的
生番」來搪塞,日方便言:「生番殺人,貴國拾而不治,故我國將出師問罪,唯番域
與貴國府治犬牙接壤,若未告貴國起役,萬一波及貴轄,端受猜疑,慮為此兩國傷
和,所以予先奉告」,毛昶熙不察日使意圖,隨口回答:(台灣)生番既屬我國化外,
問罪不問罪,由貴國裁奪。」
B.結論:
清廷此次表態的失策之處在於,承認台灣島有「貴國府治」與「番域」之分,而「番
域」是化外之地,對於生番也沒有司法上的管轄權。這點成為日本日後發動牡丹社事
件的理由,也是日本質疑台灣番域是否為清廷屬土的理論基礎。
()西方列強所持的主張:「羅發號事件」的經驗
1.事件經過:
西元 1867 年美船羅發號擱淺於台灣恆春半島,船員大半都被原住民殺害。美方曾請清廷
處理此事,但清廷始終對美方虛以委蛇,美方不得要領。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德遂在英
國商人必麒麟的協助下,前往原住民部落,獨自與原住民談判,並與原住民頭目文書約
定有關於保障遇難船隻船員的條文內容。
2.所得經驗:
羅發號事件中清朝消極的態度與原住民獨自簽約的動作,讓國際社會認為清朝在此地
(番域)並無任何支配的權利與主權,這也是日本日後敢發動牡丹社事件侵略台灣,而且
覺得己站得住腳的地方。
()中國日後的補救
日本發動牡丹社事件,即是站在否定清廷在台灣番域主權的立場上。而清廷以下列方式
宣示自身在番域的主權。
1.取消「劃界封山」,改為「開山撫番」
清廷一改過去消極統治,改以積極統治,並取消「劃界封山」「內地渡台禁令」等禁令
,並在欽差大臣沈葆楨的指令下,開墾三條道路通往後山,以行動表示在番域具有主權。
2.在番域設置廳縣:
在琅僑地區設置恆春縣,在花東地區設置卑南廳,表示在番域地區有行政權。
二、甲午戰後,清朝在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二次戰後台灣回歸中國。
()請從「政府繼承」的法理,扼要申論台灣領土主權歸還中國的國際關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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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的戰略設計下,擬於中日和約中規定:「和約內只須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一切權利,至該
領土應如何處置,日本不必過問」。請問美國做此戰略設計的目的何在?對此,在外交交涉上中華
民國所持的態度如何?(10%)
()日本放棄台灣但未指名放棄之後交給誰或歸還原領有國家,因而衍生出主權歸屬的法理
論爭問題,請扼要指出其法理論爭要點。(5%)101 年外交特考】
() 台灣領土主權應歸還中華民國,且中華民國目前仍然存在:
1. 就「政府繼承」的法理上,中華民國政府目前仍是存在的,因為中華民國尚有「金門」與
「馬祖」領土也有部份「中華民國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尚未能「繼承」中華民國2.
此中華民國在二戰期間,以「合法中國」身分與同盟國間所達成聲明或協議,包括開
羅宣言、波次坦宣言、日本投降書和日華台北和約,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有繼承。所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二戰期間參戰國,無資格與日本簽署和平條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參與開羅會議,與戰後台灣處分無關係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自動「繼承」中華民國之「政府」與「外交關係,因此台灣領
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無誤。
() 1.美國的目的:
在談判對日和約時正值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政府遷至臺灣臺北,以及韓戰爆發、美國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參戰,國際間對於應由中華民國政府或中共代表中國存有爭議。
韓戰爆發後,美國為了防止臺灣落入中共之手,初始設計方案是將臺灣交由聯合國接
管,因此言明日本不必過問台灣的領土處置問題。
2.中華民國所持的態度:
在中日和約談判過程中,因中華民國政府亟需以和約鞏固其中國合法政府的地位,日
本乃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在和約實質內涵上讓步,甚至不惜讓談判破裂;直到多國和約
生效前幾個鐘頭,日本才在美國壓力下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雙邊和約。
() 台灣地位未定論:
這種見解源於舊金山和約只規定日本放棄台澎。因為聯軍雖然都同意日本必須放棄台
灣主權,但對於台灣脫離日本後之明確處置則既無於國際法上有效之明文記載、亦無
法獲得共識。為避免因台灣問題沒有交集,而使得對日和約無法簽訂,最後對日和約
僅規定日本放棄台澎。中華民國政府反對台灣地位未定論,因為台灣為其實際管轄、
有效統治的領土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宣稱台灣為其一部分是非法無效。
三、佈署島鏈圍堵共產陣營向外擴張的冷戰體制是戰後美國最重要的外交政策。
()就政策面而言,請析論冷戰初期美國對共產陣營圍堵政策的形成與演變。(15%)
()就實務面而言試扼要析論美國為了因應韓戰爆發後的國際情勢變化如何在東亞島鏈戰略的
佈署上進行補強?並請扼要描述其全球島鏈防線的戰略佈署?(10%)101 年外交特考】
()圍堵政策的形成與演變
1.圍堵政策的形成
(1)遠因:
二戰結束後,軸心國集團各國國力大衰,同盟國集團雖然戰勝,但英、法歷經兩次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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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力遠不如前。全球僅剩美國與蘇聯能稱為列強,而蘇聯亟欲推廣自身的社會主義思想,
美國一來要阻止蘇聯霸權的擴張,二來也希望能夠掌握全球政治,故有圍堵政策思維的產
生。
(2)近因:
A. 1947 年的柏林危機,蘇聯封鎖西柏林,基於挫敗蘇聯野心的目的,美、英、法空投資
源支援西柏林,一年後蘇聯放棄封鎖,但已讓民主陣營國家警覺,更加速圍堵政策的
實踐。
B. 直至國民政府撤退到臺灣,整個中國大陸由共黨接收,而這時朝鮮半島北部又在蘇聯
支持下,成立了以金日成為首的共黨政權。越南方面,以胡志明為首的越盟,正與法
國殖民當局進行激烈戰鬥;其他如日本、馬來亞等,共黨雖仍不足以奪取政權,但勢
力發展之速,令人憂慮。
由於歐亞大陸東西兩端,以蘇聯為首的共黨陣營,在短短幾年間,得到重大擴張。
因此,對西方國家造成了極大震撼,「圍堵政策」於焉為生。
(3)內容:
針對歐洲部分,美國提出「馬歇爾主義」「杜魯門主義」「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圍堵
蘇聯的野心。
A.馬歇爾主義:
又稱為「歐洲復興計畫」,面對蘇聯在東歐各國推廣社會主義並扶植附庸國家,美國在
西歐、中歐投注大量經費協助重建,爭取各國對美國的支持,取得在歐洲與蘇聯對峙的
本錢。
B.杜魯門主義:
美國總統杜魯門擔心蘇聯的勢力擴張到希臘與土耳其,因此給予這兩個國家軍援與經
援。
C.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1949 年由美國與西歐國家籌組,用以制衡蘇聯與東歐的軍事組織。
2.圍堵政策的演變:
在冷戰初期,圍堵政策的大戰略還是不變,但在政策上有些許調整:
(1) 從放棄台灣轉向支持台灣:
國共內戰期間,美國調停失敗後即放棄對國府的支持,但是在韓戰爆發中共參戰之後,
美國決定轉向繼續支持當時已經退到台灣來的國府。
(2) 與東亞各民主國家簽訂雙邊軍事同盟。
() 美國在東亞島鏈的補強與全球的佈局:
在韓戰結束後,美國及其歐洲盟邦為遏止共黨集團進一步擴張,產生「骨牌效應」,於
是由杜勒斯向歐亞大陸沿共黨集團外圍的各國,提議建成一條由歐洲至西南亞洲、東南
亞洲、以至東北亞洲的不同地區的安全聯防公約。
1.在東亞島鏈的補強:
(1) 與東亞各國簽訂雙邊軍事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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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戰發生後,美國即與東亞島鍊各國簽訂防禦性質的軍事同盟條約,這些條約包括美國
與日本簽訂「美日安保條約」,與韓國簽訂「美韓共同防禦條約」,與中華民國簽訂「中
美共同防禦條約」,與菲律賓簽訂「美菲聯防條約」,並與東南亞各國共組「東南亞條約
組織」。美國在這些國家設置基地與駐軍,
並共同執行軍事計畫。
(2) 給予美援:
美國除了在軍事上與東亞島鏈各民主陣營國家合作以外,並提供這些國家經濟援助,支
撐這些國家在戰後經濟重建的需要。以台灣為例,戰後初期的台灣就曾利用美援發展台
灣的經濟。
(3) 介入越戰:
法國殖民者於奠邊府之役失敗後即退出越南,基於圍堵政策的實行,美國繼法國後開始
介入越南事務,並在 1962 年參予越戰,目的亦在於防堵共產勢力的擴張。
2.在全球的佈局:
除了東亞與西歐以外,美國在全球各地的部署如下:
(1) 其他的軍事同盟條約:
A.美紐澳安全條約:
此條約下所有簽署國承認在太平洋地區對任何一方的攻擊將危害他方的和平與安全,條
約內聲明「若任一方認為自己在太平洋地區的領土完整、政治獨立或安全受到威脅時,
各方將一同協商」。三國也誓言將維持並發展獨自和共同抵抗攻擊的能力。
B.中部公約組織:
又稱中東條約組織,成立於 1955 年,組織成員國為亞洲的伊拉克、土耳其、伊朗、巴基
斯坦。該組織為亞洲中東地區的跨國區域性安全組織,組織以軍事合作為主。剛開始成
立時,總部設於伊拉克首都巴格達。1959 3月,成員國之一伊拉克退出該組織,組織
總部亦從原來巴格達遷至土耳其安卡拉,同時並接納美國為觀察國。1979 年,主要成員
國之一的伊朗發生政變,該組織也隨即瓦解。
(2) 美國在全球的軍事佈防狀況:
A.以第七艦隊應付亞太地區與印度洋地區可能產生的軍事衝突
B.以第五艦隊應付中東地區與非洲地區可能產生的軍事衝突
C.以第六艦隊應付大西洋地區可能產生的軍事衝突
D.以第二艦隊應付美洲東側可能產生的軍事衝突
E.以第三艦隊巡弋東太平洋,護衛美國西側。
四、中華民國的國號在聯合國原稱為”Republic of China”,可是自退出聯合國後,在參與國際
組織時都須改用國際組織所認可的會籍名稱比如中華民國在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內部被稱為”
a province of China”或”Taiwan, China”,並非會員,但是在其大會(WHA)則被稱為”Chinese
Taipei”,其會員資格為觀察員,所代表的管轄領域為台灣地區。
請以(1)國際奧委會(IOC)(2)亞洲開發銀行(ADB)(3)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4)世界貿易組
(WTO)為例,扼要說明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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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在以上四個國際組織的英文會籍名稱分別被改稱為何?其國際組織的屬性各有不
WHO「為聯合國直屬機構為主權國家組織」請分別列出上述各該國際組織的屬性?(5%)
()國際組織允許其他國家使用其國號為會籍名稱,卻不允許中華民國使用” Republic of China
的國號做為它的會籍名稱請問國際組織在國際法或國際關係上是根據甚麼原則來區分兩岸的治
權?在兩岸關係上根據甚麼原則,來判斷兩岸在國際組織中所應有的會籍名稱?(10%)
()關於”Chinese Taipei”,中華民國譯為「中華台北」,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譯為「中國台北」
兩者有無差別?有的話,差別在哪裡?(10%)101 年外交特考】
()
1.會籍名稱的改稱:
(1) 我國在國際奧委會(IOC)的會籍由「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中華民
國奧會)改稱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中華台北奧會)
(2) 我國在亞洲開發銀行(ADB)的會籍從「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改稱為改為
Taipei,China(中國台北)
(3) 我國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的會籍稱為「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
(4) 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會籍稱為「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
2.各該國際組織的屬性
(1) 國際奧委會「屬於全球性的非政府性組織。」
(2) 亞洲開發銀行「是亞洲、太平洋地區的區域性政府間國際金融機構,屬於區域性的國家
組織」,台灣在此組織被迫改為中國台北,以維持在亞洲開發銀行的代表權。
(3)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屬於亞太地區的非政府性組織,不限定以國家身分為成員,允許以
經濟體的型態加入」
(4) 世界貿易組織「屬於全球性的主權國家組織,不限定以國家身分為成員,允許非主權國
家組織加入。」
()
1.以政治實體實際統治的狀況來判斷
就法理論述而言,ROCPRCChina,大陸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也是中國的一部分,P。但
從事實論述來看台灣沒有控制大陸領域大陸也沒有控制台灣地區相互之間的治權都不及于對
就台北而言,它對在其控制下的領土與人民都能有效行使治權,乃當前世界各國對台灣的普
遍認知也承認台灣為一實際存在且實施有效統治的政治實體。雖然在聯合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各科答案正陸續上傳中~~
中共是唯一合法的代表但也無法否定台灣有其一定的國際人格這就是台灣可以採「觀察員」
「會員」資格參與國際組織的理由所在所以台灣可用“Chinese Taipei”的會籍名稱加入 IOC
APEC 以及 GATTWTO 過去台灣曾經以“TaipeiChina”的會籍名稱參與 ADB,雖然至今它仍在抗
爭之中,理由是該會籍名稱乃遭亞銀篡改且自始即未取得台灣的同意所致。
2.一中各表原則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法接受我國以「中華民國」「台灣」這兩個名稱
加入國際組織並且反對我國以任何形式加入主權國家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容忍的底線
「一中原則」至於在一中原則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上容許台灣就一中進行「各表」
例如中華台北這個稱號。
()中華台北與中國台北的差異
1.「中華具有文化意涵,不帶政治意味,而「台北」則具有「中央政府」所在地的「首都政治
意涵,因此它最容易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接受。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Chinese可將兩岸
連成一體,也可以翻譯為「中國」,符合「一中原則」Taipei」則也可意指中國所屬領土台灣的
省會所在地對於兩岸的政府來說「中華台北」是雙方雖不滿意但是都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約數。
2.「中國台北」的「中國」,就以目前的國際現實而言,「中國」普遍代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個政治實體,並非文化觀念,「台北」則是中國轄下的一個城市。「中國台北」表示在台北的這個
政權,是中國轄下的地方政府,中華民國的主權因此而被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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