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擬答:
PPC 性質:凸向原點、MRT 遞減、財貨之間的機會成本遞減。
與知識的擴張,或者透過貿易將更有助於降低生產成本,進而刺激需求,而此對該
國而言有貿易上的好處,因而仍有可能有貿易的產生(比方說產業間貿易)。
二
擬答:
如圖所示,因該國為資本完全流通之開放國家,所以 BP 為水平線。假設原有均衡發
生在 e點,此時均衡產出為 y*。
現國外景氣衰退,此表示將不利該國之出口,因此 IS 將會左移至 IS1。
倘若該國現採固定匯率制度,因為該國受到國外不景氣之影響,導致該國之出口下
降,因此 IS1交原有 BP 的下方,表示該國發生國際收支赤字。為維持匯率不變,該國
將要賣出外匯,此將造成 LM 左移到 LM1,此時新均衡來到 ya,也就是產出下降。
而若該國現採浮動匯率制度,當該國因出口不佳而出現收支赤字時,將導致該國幣貶
值,如此一來將有助於刺激該國出口。換句話說,IS1右移回 IS,產出依舊是 y*。
由以上分析可知,要吸收外部衝擊,該國可透過使用浮動匯率制度較有效。

三
擬答:
指的是買賣未來某一特定時日之外匯。
利用的是利率平價說來決定供給。
在利率平價說成立時,表示 Rd=Rf+
,此時表示對套匯者而言,持有本國與外
國之證券報酬都一樣。
而在其他條件不變下,當 Rf+
-Rd>0,表示持有本國證券報酬低於外國之證券
報酬,故而套匯者將會多持有外國證券,而此正表示資金由國內流出到國外,此時
預期拋補外幣之收入將構成遠期外匯之供給。
投機者:
利用預期即期匯率來決定供給。
當f>Ee時,表示投機者預期未來貨幣會升值,故會在現在賣出遠匯,成為遠匯之
供給。
四
擬答:
東協憲章為東協於 2007 年所制訂,制定的目的,除了促進東協發展成為類似歐盟的
組織,具備含法律約束力的法規與標準之外,同時也以促進東協達成自由貿易區為
目標。此外,於經濟方面,東協也希望透過憲章頭夠在 2015
年達成東協內部單一市場—東協經濟共同體,以及 2020 年建立東協共同體。
而東協經濟共同體努力的四大方向為:

系完全整合。
東協加三,指的是「東協+中日韓」。
東協加六,指的是「東協+中日韓澳紐印度」。
合,不僅這些國家之間的優惠增加、貿易障礙下降,同時作為一整合經濟體,在國
際上說話的份量也會越來越重。反觀我國因種種因素,遲遲不能加入該「經濟大家
庭」,此將造成我國在經濟上有重大影響,從小處看,我國被排除在東協加盟之外,
表示我國產品進入該經濟區域,必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此將不利本國出口,此外,
在經濟上我國形同被孤立,在國際上能發聲的管道又不多,此必進一步的削弱我國
的國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