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外交領事
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
全情報人員及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50540
考 試 別: 調查人員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組: 財經實務組
科 目: 稅務法規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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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捐稽徵法第 1條之 1規定:「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對於據以
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之。」
請依實務見解(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或行政法院裁判),回答下列問題:
行政法院法官得否引用財政部解釋函令作為裁判依據?此外,行政法院法官有無拒
絕適用或選擇適用財政部解釋函令之權?(30 分)
二、針對「繼承人於繼承事實發生後所領取之股利」,請分析其性質及如何課徵稅捐。
(30 分)
三、甲主張其於民國 55 年取得 A土地,與乙所有 B土地,面積相同且相鄰,因地政事
務所資料登記錯誤,將 A、B土地所有權登記交叉誤植,經開會協調變更土地標示,
並將原申報地價更正。惟因地價稅溢繳,甲申請退還 55 年起溢繳之地價稅款,原
處分機關卻要求甲檢具完納地價稅繳款書收據「正本」以辦理退稅。請依現行稅法
規定及實務見解(行政法院裁判)說明退稅請求權時效是否限制及是否溯及適用?
並分析甲是否符合退稅請求之要件?(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