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行政執行官
科 目: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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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丙、丁四人共有土地一筆,A稅捐稽徵處對甲、乙、丙、丁送達繳納地價
稅之課稅處分,甲、乙、丙、丁四人收受課稅處分後認為其共有之土地係供農業使
用,不應繳納地價稅而深感不服,甲、乙兩人乃共同申請復查,遭駁回後又共同提
起訴願請求撤銷課稅處分。訴願程序進行中,甲具狀表示撤回訴願,乙則請求訴願
管轄機關應至土地現場勘驗。問:甲、乙之行為發生何種效力?訴願管轄機關應如
何處理甲、乙之訴願?其訴願決定效力如何?(25 分)
二、請附理由說明對下列行為得否提起救濟?若可以,則如何救濟?(25 分)
A地方法院拒絕甲律師登錄之申請。
B鄉公所在平日作為兒童遊樂場所之地點公告,表示因安全顧慮,該遊樂場地停
止使用,要求民眾勿在該處遊樂。
若行政院衛生署發布公告要求凡是感染 SARS 之病人和其家屬皆應自行居家隔離
十日,違反者將處罰鍰新臺幣三萬元。
三、 A國稅局認為甲五年來有漏報加班費所得新臺幣(以下皆同)五十萬元之事實,對
甲作出補稅處分,甲收受補稅處分後深感不服而依法提起復查、訴願,但皆遭駁回,
甲乃依法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訴之聲明為請求法院撤銷該課稅處
分。於法院言詞辯論時,甲和 A當場達成協議,A國稅局同意改認定甲五年來漏報
之加班費所得金額為十萬元,審判長即命書記官將雙方之協議記明筆錄。問:甲和
A達成協議發生何種效力?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甲之訴?(25 分)
四、某縣辦理縣長選舉,擬參選之甲於辦理候選人登記時,被選舉主管機關認定資格不
符而駁回其候選登記申請。問:甲得如何救濟?(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