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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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之要件為何?某外國人原本就應該離開我國,主管
機關在權宜下所發給居留事由為「其他-回復國籍中」的外僑居留證,此
居留期間,是否得算入國籍法第3條第1項申請歸化之合法居留期間?請
申論之。(25分)
二、依戶籍法規定,身分登記可區分為何種類別?對於結婚登記必要時,各級
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得請相關機關協助查證其婚姻真偽,並出具查證
資料。如主管機關發現有虛偽結婚登記之情形,依戶籍法規定,得採取何
種處分措施?請申論之。(25分)
三、姓名權之意涵為何?依姓名條例規定,於何種情事之下,得申請改名?請
申論之。(25分)
四、民事案件涉及外國人或構成案件事實中牽涉外國地者,其管轄權應如何認
定?未經認許其成立之外國法人,在我國以其名義與他人為法律行為,致
造成侵權行為,其行為人就該法律行為負有何種責任?請申論之。(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