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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所得稅法第 24 條第 1項前段規定:「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
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關於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各項的計算與認列,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營利事業帳載應付未付之帳款、費用、損失及其他各項債務,逾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者,
應於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公司組織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代收公司款項,不於相當期間照繳,應按基準利率計算公
司利息收入課稅,但該款項如係遭侵占、背信或詐欺,已依法提起訴訟或經檢察官提起公
訴者,不予計算
營利事業在業務上直接支付之交際應酬費,若經取得確實單據,不論支付金額多寡,均得
列為費用或損失
營利事業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
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13 為防免營利事業透過契約或組織之安排,從事利潤移動以為規避我國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
行為,所得稅法中設有諸多防杜規避稅負條款之規定,下列何者,並不屬之?
所得稅法第 42 條營利事業轉投資收益免稅之規定
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1關係企業或關係人間不合營業常規調整之規定
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2反自有資本稀釋制度之規定
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3受控外國企業制度之規定
14 關於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捐申報主體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各級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之合營事業,應設帳並按照結算申報程序,報繳營利事業所
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設於中華民國境內各地區者,應各自設帳並按結算
申報程序,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不論在我國
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得向財政部申請或由財政部核准,按所得稅法規定比例
計算,依照就源扣繳程序,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應由營業代理人,
按所得稅法規定比例計算,依照就源扣繳程序,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15 所得稅法關於 105 年1月1日起適用之房地合一稅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適用個人及營利事業自 105 年1月1日後取得,而為交易之房屋、房屋及坐落基地或依法
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法律所規定要件之供為自住用的房屋、土地,依據所得
稅法規定,免納房地合一稅
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若為出價取
得者,係以成交時之交易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
餘額為應稅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房地合一稅制,規定在所得稅法,故係與個人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一樣,每年於
結算申報時,進行上一年度之房地合一稅額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