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0年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試題
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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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對所僱用勞工「失聯」、「行蹤不明」的情形,雇主有何履行之義務?
未善盡該項義務有無處罰之規定?(15 分)
該受聘僱外國人有遭受雇主不實通報而受有冤屈,有無救濟途徑?試
就相關規定分析之。(10 分)
二、甲男臺灣人於民國 107 年4月16 日與越南籍女子陳氏在越南辦理結婚
登記,陳氏於 107 年9月11 日持結婚證書,向駐越南臺北經濟文化辦
事處申請來臺依親居留簽證。陳氏曾兩次入境臺灣(98 年以及 103 年持
他人護照入境)之後,均被遣送出境,有被禁止入境之情形,如果您是
主管人員在程序上與實體上應如何決定,其法律依據為何,試說明之。
(25 分)(說明:陳氏 98 年來臺逾期停、居留、非法工作並被遣送出境
及103 年冒用他人身分申請護照簽證來臺工作,因逃逸非法工作,為警
於106 年6月9日查獲從事性交易活動,並於同月 14 日遣返離境等)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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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甲為馬來西亞人,民國 67 年出生,母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在 96
年9月8日申請來臺,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某甲以臺灣地區無戶籍國
民身分在臺灣地區居留,試問該項許可是否正確?(請參閱所附法條)
甲繼於 104 年10 月21 日檢具內政部移民署所核發登載其身分為無戶籍
國民之中華民國居留證,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普通護照,外交部是
否許可,試說明之。(25 分)
法條參考
民國 18 年2月5日制定公布之國籍法第 1條規定:「左列各人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時父為中國人者。二、生於父死後,其父死時為中國人者。三、父無
可考,或無國籍,其母為中國人者。四、生於中國地,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
國籍者。」
民國 89 年2月9日國籍法第 2條規定:「
(第 1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
華民國國民。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
國國民。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
者。四、歸化者。
(第 2項)前項第 1款及第 2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
用之。」
四、某甲為外國人,依親取得在臺居留效期至民國 110 年12 月,因違反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於 110 年4月2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年6個月,並
予宣告緩刑 2年,緩刑期間向指定機關、團體提供 120 小時義務勞務及
接受法治教育 5場次,內政部移民署接到法院通知,應如何處理?試就
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分析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