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移民行政人員
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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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陸地區人民取得長期居留之類別及要件為何?上述取得長期居留者,
申請定居之要件為何?依法在何種特殊情形下之大陸人士,得申請在臺
定居?(25分)
二、內政部移民署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時,應遵守之程序為何?試說明之。
若案件涉有其他司法程序時,應如何處理?試說明之。(25分)
三、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須經由鑑別,試問鑑別之意義為何?鑑別之機關
以及鑑別程序與後續處理為何?試說明之。(25分)
四、某甲為英國人,與國人乙女於100年結婚,定居臺北市中正區,102年生
有一丙女,並於103年離婚時仍居住於上述住址,有關離婚與丙女扶養權
歸屬,試問離婚及其效力應如何適用夫或妻所在住所之法律,試說明之。
(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