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 高普考 高考三級 戶政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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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戶政
民法總則
親屬與繼承編
考試時間
2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30420
頁次
1
1
甲男與乙女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懷孕丙胎兒三個月時甲男因病死亡
下婚前財AB二塊土地分別各一百坪,A地坐落於北市信義區建
地,坪價值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價值一億元,B地坐落於新
北市五股區山坡地每坪價值一萬元總價值一百萬元乙女具有私心
A
分,將坐落於新北市五股區山坡地分割給丙胎兒,試申論下列問題
乙女以代理人身分將甲男遺產AB二塊土地分割A地給自己B地給
丙胎兒是否有效?(20分)
丙年滿20歲時始知乙之上述分割甲遺產之行為違法丙可否依據民法
請求救濟之?(15分)
、乙婚姻關係存續中乙妻自第三人丙受胎生子A依法推定為甲、
之子甲知悉其情惟並未於知悉後二年內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後甲
乙協議離婚,乙即攜A子與丙同住,A子成年後,得知其非甲之親生子,
惟亦未於知悉後二年內提起否認生父之訴丙晚年臥病A因感念丙多年
來對其母乙及自己之照顧希望建立法律上之父子關係俾能對丙盡人子
之孝道,經甲、乙同意,由丙與A簽訂收養契約聲請法院認可法院
可否予以認可?(30分)
甲脅迫乙出賣汽車一輛乙於事後乃以受脅迫為理由提起訴訟求法院
判決撤銷兩造間之買賣契約,試申論下列問題:
乙於乃以迫為提起,請判決兩造
賣契約,是否有理由?(20分)
如法院判決駁回乙之訴訟甲仍不返還前開汽車乙在法律上得對甲主
張那些權利?(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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