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基 本 資 料 欄 | ||||||||||
執行單位 | 學院(單位) 學系(單位) | 計畫主持人 | ||||||||
委託/補助機構 | 計畫編號 | |||||||||
計畫名稱 | 校內計畫編號 (同經費來源) | |||||||||
計畫執行期限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止 (含計畫展延期限) | |||||||||
研究獎助生 | 所屬系所 | 學院(單位) 學系(單位) | 學 號 | |||||||
姓名 | 聯絡電話 | |||||||||
班別 |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 |||||||||
類別 | □研究獎助生(有人員代號) □臨時性研究獎助生(無人員代號) | |||||||||
學習活動期間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止 (應於計畫執行期間內) | |||||||||
表1:研究奬助生學習關係認定表 | 表2:研究奬助生學習活動實施計畫 | |||||||||
同 意 書 | 學生本人參與研究計畫擔任研究獎助生,已充分瞭解並同意本次學習活動係以學習為主要目的,無對價關係,亦未有學習活動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符合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及本校「獎助生與學生勞動型兼任助理權益保障處理辦法」之規範。 在從事學習過程中,研究獎助生認有逾越學習範疇,致損及其權益者,須立即反映及拒絕,並得依本校「獎助生與學生勞動型兼任助理權益保障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提出申訴,如未於學習活動期間內提出者,視為同意。 | 學習範疇 | □課程學習 □論文研究之一部分(已有題目或方向) □畢業條件 | |||||||
學習目的 | 提升學生研究能力如下(可複選,務請勾選) □學術知能 □研究方法 □論文發表能力 □田野調查 □統計方法 □畢業論文寫作技巧 □資料處理與分析 □專業實務 □其他 | |||||||||
指導方式 | (可複選,務請勾選) □文獻探討 □研究方法 □田野調查 □論文研討 □論文寫作 □資料應用與分析 □實驗指導 □其他 | |||||||||
成效評量 | (可複選,務請勾選) □學習心得報告 □資料分析成果 □論文寫作計畫 □論文寫作訓練 □其他 | |||||||||
評量 次數 | (請擇一填寫) □ 每活動 評量1次,共計____次 □ 每__月 評量1次,共計____次 | |||||||||
獎助方式 | (請擇一填寫) 研究津貼發放方式 □ 每活動 新台幣____元 □ 每月 新台幣____元 | |||||||||
指導老師 | 系所 (單位) | |||||||||
1.研究獎助生同意簽章 | 2.計畫主持人同意簽章 (同申請人) | 3.單位系所主管簽章 | 4.校長(授權學院主管決行) | |||||||
※已詳閱上述事項,並同意參與學習活動。 | ||||||||||
注意 事項 | 1.研究獎助生參與學習活動期間,參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職業災害補償額度,由學校主動加保商業保險。 2.研究獎助生與指導之教授間,應事先就相關研究成果著作權之歸屬及事後權利行使方式等事項,達成協議或簽訂契約。 3.本申請表奉核後,應由研究獎助生及計畫執行單位影印自存1份,並請依本校「獎助生與學生勞動型兼任助理權益保障處理辦法」及「研究獎助生作業要點」辦理學習活動,以提升學生研究能力及發展研究成果。 |
(110年8月版)
(請勾選: 本表由 □計畫主持人、 □研究獎助生、 □執行之系所單位 、 □人事室 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