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四等考試
類 科:地政
科 目:土地登記概要
考試時間: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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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權利於登記完畢後,登記機關有關權利書狀發給之規定為何?另共
有權利之書狀如何繕發?請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二、何謂共有物分割?並請說明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時,有關抵押權轉載之
方式。(25 分)
三、請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分別說明土地重劃及地籍圖重測時,有關其
權利變更登記之辦理方式。(25 分)
四、何謂預告登記?其登記申請應檢附之文件為何?又預告登記之效力為何?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