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 銀行招考、金融雇員 七職等 臺灣銀行-法務人員 公文、商事法規、金融法規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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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接續背面】
臺灣銀行 107 年第 2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甄試類別【代碼】:法務人員【M4103
科目二:(1)公文、(2)商事法規(包括公司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及相關附屬法規)
(3)金融法規(包括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法、信託業法及相關附屬法規)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
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雙面,測驗題型分【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56 每題 1.25 合計 70 分】【非選擇題 2
題,每題 15 分,合計 30 分】,共 100分。
選擇題限以 2B 筆於答案卡上作答,請選出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色鋼或原橫式標題之題指定
請勿於答案卡(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建程式、
外接插卡、攝()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且不得發出聲響
答案卡(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壹、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56 題(每題 1.25 分)
21.依行政院訂頒的《文書處理手冊》之規定,關於「公告結構及作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公告之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或說明3段,段名之上不冠數字分段數應加以活,可用「主旨」
1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 2段、3
「主旨」應扼要敘述,公告之目的及要求,其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右書寫。公告刊載時,得用較大字體簡明標示公告
之目的,應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刊(登)載於政府公報、其他出版品或電子公布欄之公告,並蓋用印信、及署機
關首長職銜、姓
「依據」應將公告事件之原由敘明,引據有關法規及條文名稱或機關來函,非必要不敘來文日期、字號。有 2項以上
「依據」者,每項應冠數字,並分項條列,另列縮格書寫
「公告事項」(或說明)有 2以上者,每項應冠數字並分項條列,另列縮格書寫,使層次分明,清晰醒目。公告內容
僅就「主旨」補充說明事實經過或理由者,改用「說明」為段名。公告如另有附件、附表、簡章、簡則等文件時,僅
註明參閱「某某文件」公告事項內不必重複敘
22.依《公文程式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人民之申請函,應署名、蓋章,並註明性別、年齡、職業及住址
機關致送人民之公文,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行政執行法有關送達之規定
公文,除應分行者外,並得以副本抄送有關機關或人民;收受副本者,應視副本之內容為適當之處
機關首長因故不能視事,由代理人代行首長職務時,其機關公文,除署首長姓名註明不能視事事由外,應由代行人附
署職銜、姓名於後,並加註代行二字
13.依行政院訂頒的《文書處理手冊》文處範,理」後順何者正確
簽收、拆驗、分文、編號、登錄、傳遞 簽收、分文、編號、登錄、傳遞、拆驗
簽收、編號、登錄、傳遞、拆驗、分文 簽收、登錄、傳遞、拆驗、分文、編號
34.依行政院訂頒的《文書處理手冊》之規範,下列敘何者錯誤
文書除稿本外,必要時得視其性質及適用範圍,區分為正本、副本、抄本(件)、影印本或譯本
正本及副本,均用規定公文紙繕印,蓋用印信或章戳
正本及副本,以電子文件行之者,應蓋用印信或章戳,並附加電子簽章
抄本(件)、影印本及譯本,其文面應分別標示「抄本(件)「影印本」及「譯本」
15.使
36.依行政院訂頒《文書處理手冊》針對公文程式類別之說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應使用下列何種公文?
公告
47.行政院訂頒的《文書處理手冊》,針對公文程式類別之說明,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應
使用下列何種公文?
說帖 便簽 報告 書函
28.依行政院訂頒的《文書處理手冊》,關於「公文直接用語」之規範,下列敘何者錯誤
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臺端」 機關對團體稱「貴」,自稱「職」
機關對人民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臺端」
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可通稱為「貴機關」或「貴單位」
49.關於票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本票,乃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付款人於指定之到期日,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
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於指定之到期日,由自己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支票,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金融業者於指定之到期日時,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支票,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金融業者於見票時,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110.嬌簽發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之支票乙張交付予阿志,購買票據法論精裝本乙套,阿志得票後於返家途中遺失該支
票,請問下列何種做法非為阿志正確之權利維護方式?
登報作廢 公示催告 止付通知 禁止付款假處分
211.關於票據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支票欠缺金額為無效票 匯票欠缺受款人為無效票據
本票欠缺發票年月日為無效票據 票據欠缺標明為何種票據為無效票
412.六年十月阿明訂購 2017 年十一月號「富士比拍賣」雜誌乙批,簽發到期日為一○六年十二月二
五日,面額新臺幣佰萬元之票乙張,交付與阿明作為買賣雜誌之價款,不料於交貨前二天,該雜誌因印刷廠失火
付之一炬,以致未如期交貨阿春遂解除其與阿明訂立之買賣契約,並向阿明請求返還其所簽發本票,但明表
本票已背書轉讓第三人阿,請問阿春得否以雜誌買賣契約已經解除由,對該本票之執票人阿福拒絕付款?
可以,契約解除後,締約雙方互負回復原狀義務
可以,阿春的本票是要給阿明的,是不可背書轉讓的
不可以,根據票據無因性,阿春之本票是要給阿明的,是不可背書轉讓的,背書轉讓後該本票就喪失效力
不可以,阿春不得以自己與阿明間所存之買賣契約業已解除原因,對抗善意執票人阿
413.關於票據上的權力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行使票據上權利必須於法定期日內為票據之提示
提示之人應為票據主債權人或其代理人,受提示者為票據主債務人或認為有提示權限之人或機構
執票人推定為善意執票人,票據上簽名亦推定其為真
票據為記名式票據,票據占有人即為票據權利人
314.關於保付支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付款人於支票上為照付或保付字樣,並簽名 保付人負絕對付款之責任,為支票唯一債務人
發票人及其他前手依其背書次序負其責任 須就全部支票金額為保
115.支票付款人對執票人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付款人於提示期限經過後三年內,仍得付款
付款人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足敷支付支票金額時,應負支付之責
付款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不敷支付支票金額時,得就一部分支付之
付款人於提示期限經過後,仍得付款,但發票人撤銷付款之委託時即不得付款
416.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
得申請法院判決後請求支付命令 得申請法院進行調解後為合解之裁
得申請法院仲裁後進行假扣押 得申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217.關於回頭背書之法律上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以匯票之債權人為被背書人之轉讓背書 回頭背書之執票人為發票人時其對前手無追索權
回頭背書之執票人為背書人其對其原前手無追索
保證人或參加承兌人為執票人時,得對被保證人或被參加承兌人之後手,行使追索權
218.關於背書連續之法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可證明執票人之票據上權利 付款人對於背書不連續之票據而付款不負責任
付款人對於執票人是否為真正之背書連續權利人不負認定責
付款人對於票據上之背書真偽不負有認定之責
319. A 公司向 B公司採購原料一批,A公司以蓋有公司章、票面金額新臺幣 200 元、發票日為民國(下同100 9
15 受款人為 B司之支票交付予 B公司作為貨款之支B公司董事長甲因個人投資失利竟擅自拿此一支
向乙調頭寸,甲將該支票背面,蓋上 B公司之公司章及其個人私章,同時載明禁止轉讓後交付予乙,又在乙的要求下
甲於支票背面寫下連帶保證字樣乙取得票據後旋即背書轉讓予丙丙於 100 916 日向支票付款行提示請求付款
付款行以存款不足為由拒絕付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倘丙向 B公司主張票據責任,B公司可依票據法規定以董事長甲私自拿公司票據供己之用為由抗辯
倘丙向 A公司請求給付票款,A公司可以票據載明禁止轉讓為由抗辯之
倘丙向乙請求給付票款,乙為給付後轉向 B公司請求,B公司應負擔票據背書之責
倘丙向乙請求給付票款,乙為給付後轉向甲請求,甲應負擔票據保證之責
120.小黃於八十六年一月五日簽發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及到期日為八十六年一月十日之本票乙紙,並於該本票載明免除
作成拒絕證書,作為向阿柳購買貨物之買賣價金,嗣後阿柳將該本票背書轉讓予東東,因東東出國唸書,九十六年十一
月二十九日回國並開始行使票據上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東東不能向小黃請求付款因付款請求權已經過時
東東不能向阿柳請求付款因追索權已經過時效 東東基於票據上所取得的權利皆因時效經過而消滅
121.甲上市公司之董事長 A,因急需資金周轉,因此指示公司業務人員 B將貨款交給 A私用。當公司會計人 C及會
計師 D在進行年度財務報告之編製時B稱該貨款收入已用於購買定期存單並將偽造之定期存單交給相關人員查核。
嗣後董事長 A侵占公款之犯行曝光該年度財務報告之記載不實也因此被揭穿從證券交易法第 20 條之 1定分析 A
BCD之行為之可能產生的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應依 20 條之 15 B 應負賠償責
C 如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且有正當理由可合理確信其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免負賠償責任
D 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應負賠償責任
122. A 上市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為 1股,其股東甲業已持 A公司股票 300 萬股,今甲擬再公開收 A公司
股票 150萬股,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在公開收購期間得私下向 A公司其他股東購買 A公司股
甲得隨時停止公開收購之進行
323. A 公司遭揭露其公開說明書有虛偽隱匿情事,對於善意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如何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A 公司負責人可主張負擔比例責任 簽證會計師可主張依責任比例定其賠償責任
簽證會計師如能說證明已經合理調查,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簽證為真者,免負賠償責任
發行人如能證明已盡相當之注意,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主要內容無虛偽、隱匿之不實情事,免負賠償責任
324.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出席股東會委託書之取得,其徵求行為應遵守法令限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委託書必須以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為限,否則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不得將徵求之委託書作為非屬徵求之委託書出席股東會
得利用他人名義取得委託書出席股東會
除代為發放股東會紀念品或徵求人支付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之合理費用外,不得為以給付金錢或其他利益價購為條件
225. A 上市公司將進行有價證券私募,有關應募人之條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自然人平均年收入新臺幣 100 萬元 乙自然人與配偶丙淨資產合計超過新臺 1,500 萬元
共有 40 間銀行、證券商參與 A公司之私募,此超過私募之應募人數
丁係 A公司之股東,可以主張優先認購權
326.依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第 3 2款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非屬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
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或其他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簽訂、變更、終止或解除
董事長、總經理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
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而變更會計師者
有公司法 185 條第 1項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127.下列何者 43 條之 2規定?
調高公開收購價格 降低預定公開收購有價證券數量
縮短公開收購期間 調降公開收購價格
328.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規定,甲公司對下列何人進行普通股之私募,倘該人提出合理要求,甲公司有提供公司
財務資訊之義務
甲公司董事 甲公司關係企業之監察
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 銀行業
229. A 上市公司章程設董事五席,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規定,A司至少應設幾席獨立董事
1 2 3 4
130.依我國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上市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財務或會計專長
仍應適用 36 條第 1項財務報告應經監察人承認之規定
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之計算,應以章程所載獨立董事之席次為準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如未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但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
331.關於上市公司董事長持股轉讓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誤?
經主管機關核准或自申報主管機關生效日後,向非特定人為
得依主管機關所定持有期間及每一交易日得轉讓數量比例,於向主管機關申報之日起三日後,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證
商營業處所為之
得於向主管機關申報之日起三日後,向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特定人為
如於集中交易市場中,每日交易不超過十張者,得豁免轉讓限制方式
332.關於上市櫃公司買回庫藏股規定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應經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始得為之
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
不論公司買回之目的為何,應於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轉讓視為
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233.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金融控股公司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除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外,其股票應公開發行
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對同一自然人為交易行為合計達一定金額或比率者,應於每營業年度各季終了十日內,向
管機關申報
金融控股公司應確保其子公司業務之健全經營,其業務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限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減資,應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434.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吸收合併其持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之他公司,得作成合併契約,經各公司董事會
別決議後,應於十日內公告決議內容及合併契約書應記載事項,並指定幾日以上期限,聲明股東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表示異議之股東,得請求各公司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其持有之股份,並應自前項聲明異議期限屆滿之日起幾日內,提出
記載股份種類及數額之書面為之?
九十日;三十日 三十日;九十日 六十日;三十日 三十日;二十日
335.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因設立金融控股公司而致其子公司業務或投資逾越法令規定範圍者,或金融機構轉換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而致其業務或投資逾越法令規定範圍者,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調整。前述調整期限最長為幾年?
必要時,得申請延長幾次,每次以幾年為限?
調整期限最長為二年。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次,每次以一年為限
調整期限最長為二年。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二次,每次以一年為限
調整期限最長為三年。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二次,每次以二年為限
調整期限最長為三年。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三次,每次以二年為限
136.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金融控股公司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或證券子公司所受之增資處分,金融控股公司應於持股比例範圍內為其籌募資金
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金融控股公司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
為,致生損害於公司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金融控股公司投資不動產,應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自用為限
237.下列何者不屬於金融控股公司法所指同一法人之關係人的範圍?
同一法人之總經理的配 同一法人之董事長的三親等以內血
同一法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
同一法人之關係企業
438.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
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幾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三日 五日 七日 十日
139.金融控股公司之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多少比例者,應即召開董事會,並通知監察人列席後,將董事會決議事項
財務報表、虧損原因及改善計畫函報主管機關?
三分之一 二分之一 三分之二 四分之一
340.融控股公司持有本國子公司股份,達已發行股份總數多少比例者,得自其持有期間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滿十二個月
之年度起,選擇以金融控股公司為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合併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未分配盈餘加
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九十 百分之
241.融控股公司法中所稱之控制性持股,係指持有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
過下列多少比例或直接、間接選任或指派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過半數之董事?
百分之五 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十五 百分之
242.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金融控股公司得投資經營之事業?
證券業 典當業 保險業 信用卡業
443.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金融機構,應以多少比例之股份轉換之?
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九十 百分之
144.金融控股公司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後,其全數董事或監察人於選任當時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足證券管理機
關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定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者,應由全數董事或監察人於就任後多久內補足之?
一個月 二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345.信託財產應與受託人之自有財產分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受託人死亡時,其繼承人可以繼承該信託財產 受託人受破產宣告時,得將信託財產列入其破產財團
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互相抵
受託人非因處理信託事務負擔之債務,其債權人得聲請強制執行信託財產
446.某甲將公司債交付信託,已依規定辦理信託公示,但未通知該公司債發行公司,則該信託行為之效力為何?
無效 無效,但能對抗第三人 有效,但不能對抗該發行公司
247.信託財產為所有權以外之權利時,受託人於取得該權利標的之財產權後,其原有權利是否因混同而消滅?
原有權利因混同而消滅 原有權利不因混同而消
受託人不得取得該權利標的之財產 受託人所取得之權利標的財產權無效
248.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如未為信託登記,其法律效力為何?
信託不生效 不得對抗第三人 委託人得終止其信託
349.甲為契約信託之委託人,乙為受託人,丙為信託受益人,丁為信託監察人,下列何者對信託財產有管理處分權?
450.同一信託之受託人有數人時,該信託財產對各受託人之關係為何?
獨立所有 數人平分 分別所有 公同共有
151.依信託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為受託人?
未成年已結婚者 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 有權利能力之外國人 經營信託業務之信託公
352.下列何者不屬於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
信託業總公司之經理 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
持有信託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之企業 信託業持股比率超過百分之五之企
153.信託業為擔保其因違反受託人義務,應提存賠償準備金,下列何者對該賠償準備金具有優先受償之權?
委託人或受益人 受託人 信託監察人 受託人之債權人
354.託業就一定之投資標的,以發行受益證券或記帳方式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並為該不特定多數人之利益而運用
信託資金,稱為下列何者
受益憑證 公司債券 共同信託基 集合管理運用信託基金
155.依信託業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
信託財產的種類、價額及來源 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方法
信託收益計算、分配的時間及方法 受託人的報酬標準
356.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其營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無限制,受託人可自行裁量 可購買銀行業務部門承銷之股
可包括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 可經受益人之書面同意,購買銀行業務部門承銷之票券
貳、2
第一題:
依現行公司法第 156 條第 8項規定,公司設立後得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需經董事會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行之,不受第 267 條第 1項至第 3項有關保留員工認股及通知原股
東認股規定之限制。請問上開所稱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項至第 3項之限制為何?【15 分】
第二題:
請回答下列有關銀行法規定之相關問題:
(一)何謂「擔保授信」?【5分】
(二)銀行法對於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有何規定?【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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