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司法人員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觀護人 
科 目: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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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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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三因數個竊盜行為正接受審判,檢察官若認為張三竊盜所得財務龐
大,將來極有可能會被宣告沒收,而張三又有房產一棟,為追徵起見,
檢察官在刑事訴訟法上有何方法可以保全將來之追徵?(25 分) 
二、李四因放火罪,受臺北地方法院宣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
行為違法而無罪,但應入監護處所施以監護。李四不服,認為其已進行
醫治,病情已獲控制,而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請求撤銷監護處分。上訴
法院宜如何處理?(25 分) 
三、強制工作與有期徒刑,在法制目的上有何差異?在執行方式上有何最重
要之相同點?甲因參加詐欺集團受強制工作之宣告,尚未執行,後交保
在外,又因另犯詐欺罪,再受另一強制工作之宣告,甲兩個強制工作之
宣告定讞後,應如何執行?(25 分) 
四、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方式,有何最重要之不同?緩刑及假釋中之
受保護管束人,逾 3個月行蹤不明時,依法可能受到何種處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