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22440  全一頁
類科: 法制 
科目: 立法程序與技術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試申論民眾若對行政機關所頒訂之行政規則有所不滿,認為其有侵犯自己權益的可
能,依現行我國法制,應如何循法定管道處理?(25 分) 
二、試申論立法上所謂之「第三讀會」其應有之意義與功能為何?又我國目前立法實務
上,就第三讀會之運作,是否有其問題?(25 分) 
三、試申論我國目前立法院之質詢制度,其主要之優缺點及其改進之道。(25 分) 
四、試申論如何從立法技術上,避免司法部門與行政部門就同一法律遇有疑義時之解釋
不同,所產生之法律衝突問題?(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