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20130 
20430 
2053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組: 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科目: 民法概要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甲受丙脅迫將 A畫贈與乙,乙旋又將 A畫贈與善意之丁,均依讓與合意交付之,乙
不知甲受丙脅迫之情事。試問:甲得否向丁請求返還該畫?(25 分) 
二、甲因其女友遭乙肢體騷擾,心生不滿,乃於民國 102 年10 月9日毆打乙並重擊頭部,
致乙頭顱破裂、腰椎骨折,呈現意識障礙之植物人狀態,嗣後乙因受監護宣告而由
丙、丁自 103 年12 月7日起擔任法定代理人,丙、丁於 104 年11 月10 日至戶政事
務所申請甲之戶籍謄本時始知甲行為時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為戊、己,乃於
105 年1月10 日以乙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起訴請求甲及戊、己賠償損害。試問:乙之
請求有無理由?(25 分) 
三、甲、乙、丙三位好友分別共有一間二樓之透天厝,每人應有部分為三分之一,共有
人甲未經乙和丙之同意,擅行將系爭房屋之一樓以每月 10 萬元出租給丁。試問:乙
和丙得向丁主張何種權利?又乙和丙得向甲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乙女懷孕生有一子丙。丙滿 7歲時,甲覺得
丙與自己長相差距甚多,經查,始知乙女與丁男發生外遇而生下丙。甲因疼愛丙甚
深,選擇隱忍,但迄至丙滿 10 歲時,乙女與丁男舊情復燃。試問:甲得否對乙和丙
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又丁得否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