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4
年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21850 
21950  全一頁
等級: 薦任 
類科(別): 矯正、法制 
科目: 刑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為配合民國 91 年元旦起我國進入 WTO,行政院決定「菸、酒、捲菸紙」等,不再
是公告列管的「管制物品」,從民國 91 年1月1日起,走私菸酒,不再構成懲治走
私條例上之犯罪。試問在民國 90 年10 月5日走私菸酒而觸犯懲治走私條例者,是
否因此即不得再依據懲治走私條例追訴處罰之?(25 分) 
二、間接正犯有那些情形?試分析之。(25 分) 
三、試說明下列各種情形中,行為人之罪責。(每小題 5分,共 25 分) 
已著手行竊,出於悔悟,而未將標的物取走。 
已著手行竊,因嫌標的物經濟價值過低,而未取走。 
已著手行竊,恰逢主人歸來,不得已而未將標的物取走。 
已著手行竊,誤以為主人歸來,不得已而未將標的物取走。實則,主人並未歸來。 
已著手行竊,因恐懼將來有一天東窗事發,而未將標的物取走。 
四、下列各種情形是否成立脫逃罪?試說明之。(每小題 5分,共 25 分) 
接受感化教育執行之少年犯甲,自執行處所逃走。 
保外就醫之受刑人乙,在就醫期間,棄保逃亡。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被裁處拘留之丙,自執行拘留之處所逃走。 
現行犯丁被司法警察逮捕之後,在送往警察局處理途中,丁乘機逃走。 
現行犯戊被路人 A逮捕之後,在送往警察局處理途中,戊乘機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