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4
年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20160
20260 全一頁
等級: 薦任
類科(別):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
科目: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甲男性主管騷擾新進職員乙女,深恐醜聞爆發主動找乙女締結高額賠償契約,未料
乙女因作風開放,甲男並未遭輿論撻伐。甲男乃主張自己誤判情勢陷於錯誤,且當
時急迫、輕率,高額賠償顯失公平,乃以意思表示有錯誤及暴利行為為由,向法院
訴請撤銷該契約。試問:甲男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二、18 歲之乙對不知情之丙詐稱已得乙法定代理人甲同意,由乙代理甲將甲之音響出賣
於丙,然事後甲不承認此買賣契約,乙為避免甲之追究,乃主張其為限制行為能力
人,故買賣契約不生效力,丙則主張乙使用詐術,該買賣契約應強制有效。試問:
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三、年輕人甲與友人乙於深夜在超商外喝酒閒談,80 歲老翁丙酒後微醺至超商購物,對
甲、乙說:「夜深了,安靜一點好嗎?」甲、乙冷嘲熱諷丙,丙被揶揄後怒不可遏,
返家穿上合氣道服,手持木劍返回現場,對甲、乙喝道:「我是合氣道武術老師,你
們這些沒有禮貌的小孩,太過分了!」並持木劍教訓甲、乙,無奈甲、乙年輕力壯,
丙反遭奪下木劍,然奪劍拉扯當中甲以手將丙推開,丙因重心不穩跌倒摔斷腿。試
問:甲是否應負刑責?(25 分)
四、甲、乙夫婦年逾半百,因求子心切,乙經由人工受孕生下兒子丙,甲、乙非常溺愛,
丙之要求無不順從,丙在外結交損友吃喝無度,甲、乙管教無效。丙 18 歲時向甲、
乙要求買一輛價值千萬之 A牌豪華跑車,甲、乙擔心丙發生事故拒不允許。丙之朋
友丁就唆使丙將甲、乙殺害,可以繼承甲、乙之巨額遺產。丙聽從丁之建議,將劇
毒混入飯菜,甲、乙吃飯後果然中毒死亡。試問:丙、丁應負何刑責?(25 分)